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1997修正)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3
甘肃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及评估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的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的精神,落实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按规划、有步骤、分阶段、扎扎实实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和《甘肃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基础,总结近十年来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验,特制订此标准及办法。第二条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基本条件及标准
  (一)经济水平
  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00元以上;人均粮食600斤以上。
  (二)“四率”指标
  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增长;
  在校学生的年辍学率城市在1%以内,农村在2%以内;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的完成率:城市为98%,农村为95%以上。
  (三)办学条件及要求
  1、教学及办公、生活用房。城市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应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教室、仪器室、综合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医务室(保健箱)、办公室、会议室及其他教学辅助用房。
  其他小学(含教学点)均应有坚固、采光和内部设备基本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室和必要的辅助用房。
  寄宿制小学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有安全、卫生和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宿舍、食堂、茶水房、库房及其他附属设施。
  各类学校的危房面积不得超过校舍总面积的2%。
  各类小学教职工均应有必需的宿舍及生活用房。
  城市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3.6-3.8平方米;乡镇中心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3-3.5平方米;农村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2.5-3平方米;寄宿制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6-7平方米。
  2、课桌凳、体育活动场地及其他设施。小学生应有基本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课桌凳,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等专用教室应有与其相配套的桌、凳、架、柜。
  城镇和乡中心小学,一般应有能设200米跑道的活动场地,其他小学至少应有能设60米跑道的活动场地。
  各类小学均应有围墙、校门、旗杆、厕所、绿化场地及劳动课实习场地。农村小学勤工俭学基地一般不少于2亩。
  3、教学仪器及图书资料。城镇和乡中心小学数学、自然课教学实验仪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类标准。音乐教学应配备录音机、手风琴和脚踏琴;农村小学应配备数学、自然课教具箱。
  城镇和乡中心小学应按体育课教学大纲的要求配备体育器材;农村小学应有基本的体育教学设施和器材。
  城镇和农村完全小学均应建立图书室(馆),生均图书应达到下列标准:
  城市小学生均10册;
  农村小学生均5册;
  各类小学每年应订购一定数量的报刊和教学参考用书。城市小学每年不得少于500元;农村完全小学不得少于300元;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适当降低标准。
  (四)教师队伍要求
  1、学历。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5%以上;实施义务教育后今后所补充教师的学历均符合规定要求。
  2、按国家规定的全日制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员工,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3、民办教师各项报酬落实,待遇逐步提高。
  4、有计划地组织校长、教师进修培训,大力开展教研活动,大多数校长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教师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五)经费要求
  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两个增长”,在教育支出总额中做到以对财政拨款为主的要求,公用经费应占教育事业费的20-25%。
  在城乡均按规定征收教育费附加,做到足额征收,专款专用,收支清楚,使用合理。
  坚持集资办学,捐资助学,开展勤工俭学。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各项政策落实。
  (六)教育质量要求
  1、德育教育。重视学校德育工作,德育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学生遵纪守纪、积极向上、文明礼貌,达到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的合格率在98%以上。
  2、文化课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颁布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注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身体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达到《体育合格标准》的合格率在95%以上。

  甘肃没有,目前全国仍是9年义务教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适当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义务教育分为初等义务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含初级职业技术教育,下同)两个阶段,执行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基本学制。第三条 全省根据不同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分阶段、分步骤逐步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经济比较发达、文化基础好的市区要积极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经济文化基础较好,但校舍、师资等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城镇、农村,第一步可以先推行初等义务教育;经济条件差、文化基础薄弱的农村,可以先推行三年(小学五年制)或者四年(小学六年制)义务教育。
  凡未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地方,都要随着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创造条件,逐段、逐步提高,向九年制义务教育过渡,到2000年全省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2010年全省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具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各地区(州、市)、县(市、区)都应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计划。第四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第五条 学校要推广使用普通话,正确运用简化汉字。
  少数民族学校和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同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教学。第六条 义务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办学的体制。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实施本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具体规划。第二章 学生第八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入学了年龄可为七周岁。第九条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子女和抚养的学龄儿童按时入学,并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第十条 丧失学习能力的儿童,可免于入学;因病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儿童,可延缓入学。儿童免学、缓学,需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城市的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延缓入学的期限为一年,届时仍不能入学者,应再办理审批手续。
  儿童免学、缓学的具体条件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凡学满当地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经考试达到小学、初中或初级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未达到相应学校毕业程度的,发给结业证书。第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流失报告制度。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招收录用应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少年做工、经商或从事其他工作。第十四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义务教育阶段可收取杂费。杂费的收取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减免杂费。减免杂费的金额,由当地政府核实拨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五条 在初级中等学校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寄宿学校,实行助学金或奖学金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就学。其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第三章 教师第十六条 教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忠于职守,勤奋学习,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胜任教学工作,完成教学任务。
  教师要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学生。第十七条 要重视发展师范教育,优先办好高、中等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并充分发挥其他院校的潜力,培养、培训义务教育所需师资。第十八条 建立教师考核、进修制度,对考核合格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对考核不合格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对不适合做教师工作的人员,应调离教学岗位,教育部门安排有困难的,由同级人事部门负责安排。对不合格的民办教师应辞退。
  小学教师的培训、进修由县(市、区)负责;初级中等学校教师的培训、进修由地区(州、市)负责。
  各级人民政府对培训师资所需经费,应在教育事业费中列出专项予以保证。

  •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1997修正)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义务教育分为初等义务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含初级职业技术教育,下同)两个阶段,执行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基本学制。第三条 全省根据不同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分阶段、分步骤逐步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 甘肃省庄浪小学六年制是哪年开始的
    答:甘肃省庄浪小学六年制是1986年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
  • 在甘肃有12年义务教育了吗
    答:甘肃没有,目前全国仍是9年义务教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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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三章主要规定了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款强调,新学年始业前十五天,当地基层政府或授权学校需将入学通知发送给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要求他们按照通知规定送子女入学。第十二款规定,如果孩子需要免学或缓学,家长需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或乡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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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是XXXX年XX月XX日。一、历史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中国国家立法机关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而制定的一部法律。该法规定了义务教育的性质、任务、管理体制、教育教学、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二、法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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