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摔伤怎么赔偿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7
在工地受伤怎么赔偿


因工受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在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普遍存在,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很多都是自然人,他们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通常被叫作包工头。因此,雇员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那么受雇于包工头的雇员因工受伤,都能向谁主张什么赔偿呢?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雇员可以向雇主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包工头是个人不具有承包资质,而雇员的前用工单位即发包人、分包人对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是当然知情的,故雇员可以同时起诉该发包人、分包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4项之规定,雇员可以直接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评定后,对依法应由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项目有权要求向包工头转包和非法分包工程的用工单位支付。因此,对于转包、非法分包雇员受害情形,雇员既有权主张侵权赔偿责任,也有权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雇员有选择权,只能选择其一主张,选择行使后不得另行主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既然是在工地干活受伤,自然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赔偿应该找用人单位以及保险公司。

工地做事摔伤的赔偿是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经过认定的,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1、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工伤。
2、您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
3、工伤认定后,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4、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请裁决,要求用人单位赔付即可。
5、如何申请工伤。
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农民工在受伤后,在包工头不能足额赔偿的情况下,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者分包给包工头的建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工伤。

工地上干活受伤后,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和医疗费用的单据,病例等。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建筑商,发包方,和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主张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地摔伤后工地应给工人怎么赔付
    答:工地摔伤赔偿方式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
  • 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大概赔偿多少钱
    答:工地摔伤骨折的大概赔偿金额如下:工地摔伤骨折的赔偿方式如下:1、根据生活自理障碍赔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的生活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3、根据伤残等级赔付伤残津贴,如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4、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
  • 工地施工摔伤怎么赔偿
    答:法律分析:如果不是工伤,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
  • 农民工工地摔伤怎么赔偿
    答:农民工工地摔伤,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 工人在工地摔伤的赔偿金是怎么赔的
    答: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人工地摔伤怎么赔偿
    答:法律分析:工人工地摔伤伤残补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住宿、辅助设备、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以及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工伤职工经伤残等级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费和护理费按...
  • 工地摔伤怎么赔偿
    答:法律主观:工地摔伤的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除此之外,还可由工伤报销基金赔偿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工地施工摔伤怎么赔偿
    答:一、工地做事摔伤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康复治疗费。标准为治疗工伤所...
  • 工地摔伤怎么赔偿处理
    答:4、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程序。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
  • 工地摔伤怎么赔偿处理
    答:工地摔伤赔偿方式如下: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3、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