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9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是什么?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守则》,省级规划编制一般分为8个主要阶段:
(1)组织准备。组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经费,统筹规划编制的部门参与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审定规划方案。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
(2)现行规划实施评价。收集整理反映土地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资料,分析研究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四查清、四对照”和其他补充调查,评析现行规划实施的成效与不足,论证规划修编的必要性,确定规划修编的重点与方向,形成规划实施评价报告。
(3)确定规划基数。在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依照“合法性优先、尽量反映真实情况”的原则,确定规划基数。其中,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出来之前完成规划修编的,原则上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底数,通过“四查清”等确定规划基数。如需采用更新调查或其他补充调查数据,必须经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确认;“二次调查”成果出来后完成规划修编的,应以二次调查成果为依据确定规划基数,并搞好与《全国纲要》的指标衔接。
(4)开展重大问题研究。针对当前已经出现或未来可预见的重大土地利用问题,展开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如何选择适宜的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如何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如何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如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如何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如何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如何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如何健全规划管理与实施保障措施。重大土地利用问题研究完成后,应当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5)大纲编制与论证。编制省级《规划大纲》是为了加强《全国纲要》对省级规划的指导和约束,确保省级规划与《全国纲要》相衔接。《规划大纲》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立未来土地利用的基本战略,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相应的总量调控指标,提出土地利用的区域划分和分区域的土地利用发展方向,提出实现规划目标的措施设想。
经与发展改革、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牧林业、能源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协调、论证后,形成大纲文本、图件、专题研究等阶段性成果,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与备案。
(6)规划方案深化。按照《规划大纲》以及国土资源部对《规划大纲》的审查意见,开展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规划方案深化完善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与各项调控指标;开展用地结构调整的多方案设计与评价,确定优化方案;统筹各区域土地利用,确定土地利用宏观布局调整和用地配置方案;围绕重点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专项实施或保障计划;按照确保生态环境友好的要求,开展对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健全制度、经济、技术方面的配套措施。
(7)相关规划协调。规划方案确定后,应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进一步征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牧林业、能源环保等主管部门的意见,重点就规划目标、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以及相关用地政策进行协调论证;同时,就指标分解、差异化土地利用政策、重大工程与项目布局等方面,征求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加强区域土地利用统筹方面的协调衔接。对于各部门和各(地)市反馈的意见,应当认真研究、合理吸收,形成书面处理报告作为规划方案报审的附件。
(8)成果编制与报批。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经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编制形成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有:(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

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地(市)、县(市)、乡(镇)五级,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宏观控制性规划,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实施性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包括:①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②提高土地利用率;③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④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⑤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土地分类】是根据土地的特性和用途把土地归纳成不同的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分为三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土地的实际用途可分为15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组成农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组成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组成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分区】是指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依据土地的适宜性和利用现状,依据当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和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和布局要求,划分出的土地主要规划用途相对一致的区域。土地利用区可分为农业用地区、建设用地区、人文及自然景观保护区、土地整理区、暂不利用区等。

【农业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分的土地利用区的一种。农业用地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耕地开发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等。

【建设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分的土地利用区的一种。建设用地区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区、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交通水利工程用地区、特种用地区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哪级政府来审查和批准。我国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级审批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前述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内,需要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用地指标和土地利用布局等进行调整的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包括什么?
    答: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的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循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第七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第九条 国土...
  •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原则
    答: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必须深入分析城乡各类土地使用情况,尤其是建设用地的潜力。基于此,要严格控制城镇和村庄的建设用地指标,推动土地的集约利用,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
  • 概括论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答:(一)准备工作阶段 1组织准备主要任务是形成土地利用规划的领导组织和业务班子。具体内容有:成立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规划工作组,负责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2制定工作计划包括规划指导思想、工作内容、步骤与方法、工作人员组成与分工、工作经费等。3制定技术方案包括规划依据、规划内容与方法、技术路线、成果要求等...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是
    答:1. 坚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土地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平衡,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2.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统筹考虑城乡、区域之间的土地利用需求,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
  • 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_百度...
    答:【答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范围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
  • 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第五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和...
  • 试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原则包括:1. 保护耕地与控制建设用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严格控制城市和乡村的建设用地规模,防止盲目扩张。2. 提高土地利用率:深入分析城乡土地使用潜力,推行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严格限制不必要的建设用地增加。3. 统筹安排土地用途:面对我国人多地少的实际情况,必须合理安排各...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包括:①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②提高土地利用率;③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④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⑤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土地...
  • 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_百度...
    答: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需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限制非农业建设对农用地的占用。其次,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接着,要全面考虑各类和各区域的用地需求,实现用地的均衡发展。此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最后,坚持占用耕地与开发...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什么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