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修改意见(1996)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2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还有效吗:

  目前仍然有效。但相关条款2011年进行了修改。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于1995年12月19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5号公布,1996年12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3号修订,根据2011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8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修改。《规定》分总则、组织机构、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行政处罚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监督、附则7章5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取消“直接通知银行划拨”权:
  修改前,《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今也被修改为“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取消“冻结”等措施:
  规章修改后,工商机关过去常用的冻结、暂停支付等行政强制措施,也将不再使用。原《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银行查询、冻结违法行为人的银行存款”修改为“查询违法行为人的银行账户或者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该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也在“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前加上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三、查封扣押须及时补办手续:
  这次修改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中的“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查封、扣押手续”,加上了明确时限,修改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另外一个变动则是字面表达上的规范化,将上述条款中的“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修改为“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与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查封、扣押决定书”名称保持一致。

我国没有《中国工商管理条例 》,只有《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于1995年12月19日公布,1996年12月17日修订。
《规定》分总则、组织机构、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行政处罚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监督、附则7章5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第63号)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修改意见》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修改意见和修改后的《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一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王众孚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修改意见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拒不执行有关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命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修改意见(1996)
    答:《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修改意见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拒不执行有关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命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
  •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1年12月12日发布了第58号令,即《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该决定旨在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并根据国务院的通知进行相应的规章修订,以确保其符合法律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这些修改开始生效。在此次修改中,特别关注了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
  •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
    答:在1995年12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了第45号令,发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这一法规旨在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同年12月17日,根据实际情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发布了第63号令,对原有规定进行了完善和调整。2011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00修订)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依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
  • 中国工商管理条例 是什么时候出台的
    答:我国没有《中国工商管理条例 》,只有《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于1995年12月19日公布,1996年12月17日修订。《规定》分总则、组织机构、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行政处罚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监督、附则7章5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 执法监督
    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的规定,这些机关被要求依法行政,严格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确保每一个行政行为都符合法定程序。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了行政处罚案件同级审核制度,通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98修订...
    答: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为其他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程序,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201...
    答:省级审批机关应自收到同级或国家管理行业部门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起十日之内,作出书面批复。第十条 省级审批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作出同意批复的,外商投资企业凭该批复文件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准予登记的,...
  •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否有权冻结企业银行帐户
    答: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无权冻结企业银行帐户的;如需冻结企业银行账户,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和单位存款实行冻结,必须要有法律依据。现行法律仅明确以下7个部门有权冻结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
  •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 组织机构
    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组织结构在《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第七条指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的职能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国务院负责并进行协调指导。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第八条)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