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一单四制内容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15
什么是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是指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3、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指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自觉 肩负起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的神圣使命,不断开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 的新局面。2、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3、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法律分析:安全隐患一单四制,是指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三条 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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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法律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是指区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
  • 一单四制是指
    答:法律分析:指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
  • 安全隐患一单四制内容
    答:法律分析:安全隐患一单四制,是指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
  • 安全生产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答:1. "一单"指的是一个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用于记录所有发现或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2. "四制"包括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和通报制,分别用于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的交办、记录、落实和通报。三、法律依据 1.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
  • 一单四制的具体内容
    答: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指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
  • 安全生产一单四制内容
    答:1. "一单四制"制度详解:此制度针对区级以上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接收上级交办、民众举报等途径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通过认定后建立清单,并对每个治理任务实施交办、台账、销号和通报四种管理方式。确保治理任务彻底执行,隐患彻底消除,并对超期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公开通报。2. 法律根据说明:《安全...
  • 四账、四制、一库、一系统
    答:四账:风险点清单台账、风险点隐患排查清单台账、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台账、重大隐患挂牌治理台账;四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一库: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一系统:建立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 ...
  • 一单四制的具体内容
    答:(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各级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要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作风评议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发挥电子监察的职能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
  • 安全隐患排查内容有哪些
    答: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内容有: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政策的执行情况。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