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有什么待遇?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5
本人是事业单位人员,即将退休,但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休后待遇怎样?【。参战有

国家对参战人员有哪些退休政策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就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给部分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
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以下简称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使其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制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
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
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
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五、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给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所需中央财政负担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结合地方的资金安排,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六、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给参战军人颁发《特殊优待证》,并具有下列特殊优待功能:
1、参战军人退役后由国家统筹安排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参战军人退役人员工资待遇要略高于同级非参战人员。
2、参战人员出战时,由当地政府破格录用1名配偶、子女或直系亲属为国家正式职(员)工。参战时未安排的退役后补录1名。
3、在职、退役的参战人员退休后,享受现离休人员各项待遇。
4、每年对参战人员免费体检1—2次,发现因战致残,无论有无档案材料,都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认定评残,建立健全参战人员健康档案。实行免费门诊、住院治疗。县以上医院对参战人员开设专门服务窗口。
5、免费供给参战人员每人90平米的住房或折价补偿。
6、参战人员乘坐公交车,参观全国旅游景点实行全额免费。参战人员乘坐国内航班、火车、轮船、汽车享受百分之三十的优惠。

扩展资料:
内容解读
与原《条例》有关规定相比,新《条例》主要有七大突破:
一是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提高了100%。原《条例》规定,军人死亡,“根据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工资收入,由民政部门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40个月、20个月、10个月工资。新《条例》则分别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一次性抚恤金提高到80个月、40个月、20个月工资,
均翻了一番。这主要是为了褒扬烈士、弘扬正气、鼓舞部队士气。烈士是国家授予的崇高政治荣誉。烈士的牺牲精神,是激励全国军民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强大动力。如果标准偏低,无法体现国家对烈士及其家属的精神激励和物质抚慰。
同时,按新《条例》的规定进行测算,全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年总增幅约为5000万元左右,国家财政也可以承受。
二是增加了批准烈士的条件和程序。原《条例》对烈士的批准条件和程序未做规定,实际做法是执行198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
从实践的情况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现已不能完全适应军队评烈士的需要,据此,新《条例》增加规定:对具有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
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死亡;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死亡以及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此外,对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现役军人,新《条例》规定,也按照烈士对待。
三是建立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于烈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
新《条例》规定:“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对于残疾抚恤金,新《条例》规定: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与原《条例》笼统、模糊的规定相比,新《条例》从根本上消除了抚恤补助标准调整的“不确定性”,充分体现了新《条例》确立的“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四是调整了残疾等级设置、评定范围和抚恤金。新《条例》把原《条例》确定的残疾军人“四等六级”的伤残等级划分修订为“一至十级”,这将有效解决近年来出现的因军地残疾等级不统一,在企业工作的残疾军人有关待遇难落实的问题。
将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患精神病纳入评残范围,是新《条例》对现行政策的重要突破,可以有效解决精神病患者长期滞留部队,严重影响部队战备训练和正常工作的问题。
新《条例》还放宽了补办评残范围,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只要“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就“可以评定残疾等级”,取消了原补办评残残情须符合二等乙级以上的等级限制。残疾军人抚恤也不再按照在职、在乡区分保健金和抚恤金,实现了等级相同、待遇相同。
五是确定了各类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随着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优抚对象原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其他医疗待遇难以落实,权益受到损害。
新《条例》适应形势发展,确定了各类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国家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
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属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对于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新《条例》明确,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新《条例》还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六是扩大了对军人的优待。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是原《条例》规定的对军人的主要优待。
为进一步体现国家对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的关怀,新《条例》明确: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优先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
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新《条例》还增加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对军人家属参军、上学以及军属的优待金等问题,新《条例》也按现行做法做了原则规定。
七是明确了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原《条例》对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并未明确,新《条例》则做了详细规定。
新《条例》明确了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对于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优抚对象的各种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行政责任,都做了详细规定。
这突出了法规的严肃性,为确保国家各项抚恤优待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新《条例》赋予县级民政部门监督和处罚权,必将对维护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产生深远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012年是每月给200元抚恤金,最近几年几乎每年10月1日都涨。

根据退伍士兵安置条例退伍老兵待遇为: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 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 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退伍士兵入学

2019年9月5日,教育部通知明确,鼓励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高职院校,由省级教育部门指导有关高职院校在高职分类招生考试中采取自愿报名、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

退役士兵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鼓励采用情景模拟、问答、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测试。通知提出,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

同时,鼓励支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鼓励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申请就读普通本科高校,具体招生办法由省级教育部门制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 退役士兵



一个与提问者一同参战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的提问:我国目前对于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只有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最低发放每人每月550元(有不少省市自治区有所增加)。依据是在2017年10月实施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请问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践的老兵有什么待遇?我是湘西自治州凤凰县人。

  • 参加过越战的老兵待遇
    答:一、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军人服现役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所需经费由总后勤部列年度军费预算安排;二、军队各级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以下简称财务部门),负责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军人退役基本养...
  • 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有什么待遇?
    答:退役士兵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鼓励采用情景模拟、问答、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测试。通知提出,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同时,鼓励支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士兵考生的资...
  • 参加越战老兵待遇
    答:5. 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参战老兵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优待,并支持他们的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退役士兵。退役士兵的军队经历可视作基层工作经历,有利于他们报考公务员和应聘事业单位职位。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将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6.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
  • 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有什么待遇
    答:一个与提问者一同参战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的提问:我国目前对于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只有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最低发放每人每月550元(有不少省市自治区有所增加)。依据是在2017年10月实施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 对越反击作战退伍军人待遇
    答: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同志每年都有一定补助,好像是现在每月补助130元,另加每年400元的医疗补助。如果是残疾军人还可享受其他补助,在原有待遇上增加每月50元。在此,向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致敬 敬礼
  • 请问2020年参加自卫反击战有什么优待?
    答:一、依据2019年7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42号)网页链接,从2019年8月起,对于参加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的、是城镇无业、农村户口的“在乡”参战军人(排除残疾军人)每人每月补贴650元。二、对于全国性的参战...
  • 79越战老兵参战补贴多少
    答:你好,有每个月350元至600元的补贴。 现在对之前参加过越南战争的军人,只要认定为参战人员,且无工作单位的,按国家政策,每个月能够领定期补贴金,具体金额由于各地的事实上情况分别而有差别,广西的准则是每个月350元,湖北的准则是每个月600元,等等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政策和补助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
  • 大家好,七九年参加过对越南自卫返击战的退役老兵国家给他们有补贴吗
    答:七九年参加过对越南自卫返击战的退役老兵,国家是给他们参战补贴的。但是真的拿到参战生活补助的参战军人少之又少。一、民政部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才有生活补助标准(今年10月起新标准是每人每月550元)。但是我们但是就算你是健全而归的农村籍的参战军人,由于...
  • 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人员可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答:1、我们国家民政部只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参战人员(还有1954年军队改变供给制以后入伍的参战军人:对印边境战、珍宝岛等战役的参战军人、8023部队涉核军人),城市无业、农村(没有固定收入的)予以(2016年10月起新标准)每月500元。2、明年依据上一年度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参战...
  • ...1981年1月退伍的,在参军中参加自卫反击战三脚架重机枪手有什么...
    答:父亲肖辉明是1978年入伍(当时是实行的冬季征兵的,就是后门兵也是没有4月参军),1981年1月退伍的,在从军期间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的(三脚架)重机枪手的;那么其待遇是:一、城镇无业(没有薪资或养老金固定收入的)和农村户籍的有每月650元的参战补助。依据是2019年7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