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5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理解

1、关于由环保部门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

由环保部门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其优点是有利于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中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同时,随着省以下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到位,更好地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其弊端在于:从执法实践看,由于责令停业、关闭涉及企业的断水(电、气、热)、机器设备拆除、员工安置、土地重新规划或利用,并可能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涉外关系等综合性问题,地方环保部门普遍反映,以环保部门为主体去实施停业、关闭,存在现实上的困境,很多事项远远超出了环保部门的职责范围,将导致该条文不能切实有效实施。

此外,《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法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而《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企业对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不服,但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的被告不一致的情形,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2、关于由有批准权的政府作出责令停业、关闭决定

由有批准权的政府作出停业、关闭决定,其优点在于政府可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企业停业、关闭的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停业、关闭的决定能够得到切实有效落实,同时可以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被告主体保持一致,简单明了。其弊端在于,由政府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将面临一些具体程序上的困难,比如告知、听证以及执行等。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了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了明确的大气监管职责: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第四条)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地理特点和规划发展方向,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和空气质量控制指标。(第八条)
  (4)省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燃煤燃油质量标准,并可以扩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范围。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对前款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时修订。进行评估、修订时,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将评估情况和修订后的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5)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第十条)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第十七条)
  (7)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落实区域联动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内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推动节能减排、产业准入、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协调协作,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第十八条)
  (8)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第十九条)
  (9)未达到国家和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二十条)
  (10)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地区,由省人民政府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放补偿资金;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地区,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缴纳补偿资金。补偿资金应当专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
  (11)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加强民用散煤质量监督和节能炉具的推广,并制定奖励或者补贴政策,推进清洁煤炭、优质型煤的供应、使用和其他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第二十六条)
  (12)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整治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淘汰、拆除燃煤小锅炉、分散燃煤锅炉和不能达标排放的其他燃煤锅炉,并对现有的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第二十七条)
  (1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第三十一条)
  (14)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路网布局,推广智能交通管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并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发展轨道交通、实施错峰上下班等措施。(第四十条)
  (15)省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一)提升车用燃油质量;(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三)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四)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机动车;(五)其他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措施。(第四十一条)
  (1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治扬尘污染的需要,划定禁止从事砂、石、粘土开采和加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区域。(第五十二条)
  (1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积极推广缓控释肥等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少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第五十三条)
  (1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农业等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政策,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开发,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第五十四条)
  (19)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在其他区域内烧烤的,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第五十七条)
  (20)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当地特点,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第五十九条)
  (21)本条例施行前,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项,确定具体负责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并向社会公布。(第八十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科技、农业农村、商务、水利、气象等部门(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并根据工作任务目标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奖励。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科学合理、公正公开原则,将省人民政府分配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排污单位。第九条 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向大气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及其标志。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监测、评估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第十二条 县(区)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

  (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四)发生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的;

  (五)未完成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的。

  约谈可以邀请媒体及相关公众代表列席。约谈针对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要求等情况应当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主要媒体公布。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科学划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第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案要求编制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 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
  • 濮阳今年能放烟花爆竹吗
    答: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因此,今年(2023年)濮阳市同样不允许放烟花爆竹。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任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
  • 河南濮阳能放烟花吗
    答:1. 濮阳禁止放烟花。2. 2023年,河南省濮阳市实施烟花爆竹全域禁放政策。3. 自2019年8月起,河南省开始执行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4. 该政策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5. 各级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出台了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6. 河南省...
  • 河南省濮阳市可以放烟花吗
    答:你好,亲,濮阳不可以放烟花。河南濮阳2023年不可以放烟花爆竹,河南省自2019年8月开始部署实施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市级人民政府出台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各地政府也陆续...
  • 濮阳能放烟花吗2023
    答:关于全市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 濮阳国庆期间限号吗濮阳限行时间+区域+处罚措施
    答:六、年5月29日发布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工作日每日限行2个车牌号通行措施,自年9月25日起暂停实施,年10月8日起恢复实施。濮阳县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
  • 濮阳市外地限号吗?
    答:濮阳市外地车限号。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濮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濮阳市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一、限行时间 自2019年6月1日起,每周一至周五的7:00至19:00,法定节假日不限行。二、...
  • 濮阳市濮阳县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吗
    答: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二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濮阳县上半年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增长,相比二零一六年,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 扬尘治理承诺书
    答: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三、监理单位: 濮阳市忠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 最严停工令包括哪几个城市
    答:3、河南:限产停产,最严大气治理方案出台 10月25日,河南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动员会在郑州召开,会议上公布了河南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方案:传输通道城市完成“双替代”散煤户要低于20%。4、14个城市停止土石方作业 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11个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