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职业健康常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7
1. 危险运输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众所周知,在人们的工作活动或工作环境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潜在的危险源,可能会损坏财物、危害环境、影响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伤害事故。这些危险源有化学的、搜索物理的、生物的、人体工效和其他种类的。人们将某一或某些危险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称之为风险。风险可用发生机率、危害范围、损失大小等指标来评定。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对象就是职业安全健康风险。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各种各样的,一般分为以下几方面:

(l)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生命伤害;

(2)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健康伤害(包括心理伤害);

(3)资料、设备设施的损坏、损失(包括一定时期内或长时间无法正常工作的损失);

(4)处理事故的费用(包括停工停产、事故调查及其他间接费用);

(5)组织、职工经济负担的增加;

(6)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家庭、朋友、社会的精神、心理、经济伤害和损失;

(7) *** 、行业、社会舆论的批评和指责;

(8)法律追究和新闻曝光引起的组织形象伤害;

(9)投资方或金融部门的信心丧失;

(10)组织信誉的伤害、损失,商业机会的损失;

(ll)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

(12)职工本人和其他人的埋怨、牢骚、批评等。 职业安全健康事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损失的耗费远远超过医疗护理和疾病赔偿的费用,也就是说间接损失一般远远大于直接损失。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因素有两类:个人因素和工作/系统因素。其中个人因素包括:体能/生理结构能力不足,例如身高、体重、伸展不足,对物质敏感或有过敏症等;思维/心理能力不足,例如理解能力不足,判断不良,方向感不良等;生理压力,例如感官过度负荷而疲劳,接触极端的温度,氧气不足等;思维或心理压力,例如感情过度负荷,要求极端集 中力/注意力等;缺乏知识,例如训练不足,误解指示等;缺乏技能,例如实习不足;不正确的驱动力,例如不适当的同事竞争等。工作/系统因素包括:指导/监督不足,例如委派责任不清楚或冲突,权利下放不足,政策、程序、作业方式或指引给予不足等;工程设计不足,例如人的因素/人类工效学考虑不足,运行准备不足等;采购不足,例如贮存材料或运输材料不正确,危险性项目识别不足等;维修不足,例如不足的润滑油和检修,不足的检验器材等;工具和设备不足,例如工作标准不足,设备非正常损耗,滥用或误用绝 由此可见,对损失的控制不仅仅限于个人安全控制的范围。戴明博士和其他的管理学家发现,一家公司里的问题,大约15%是可以由职员控制的,约85%或以上是由管理层控制的。损失并不是商业运作上"不可避免"的成本,而是可以通过管理来预防和消除的。
2. 职业健康知识
你好!

锡的危害 有以下:

多数的锡及其无机化合物是属于低毒物品,一般情况只要防护得当对人体在短时间无明显危害,但部分锡盐以及是长期接触锡粉尘可导致锡肺的发生,而且可以有神经毒害!

故如果长期接触锡粉尘需要注意防护,尤其保护呼吸道,部分锡盐如四氯化锡还要保护皮肤不要于之接触!

由于锡的品种不同,对人体损害也不一样,不过多数侵袭呼吸道,消化道,部分损害皮肤粘膜,少部分有神经毒害!

一般呼吸道表现可出现初期:稍有呼吸困难,干咳,不影响工作能力.中期:明显呼吸困难,影响工作能力.末期:无法工作.

消化道可出现恶性,呕吐,腹痛,便秘

皮肤可出现溃疡

铅的危害:长期接触铅者会出现神经毒害,早期为精神萎靡,明显乏力,后期为慢性头晕,头痛。急性中毒、慢性危害和“三致”危害

下方法来避免铅对人体的危害:

首先不要使用含铅材料做饮食用具,最好不要用彩釉陶瓷制品盛装酸性食物和饮料;尽量少到汽车流量大、铅污染严重的街道或公路旁去,尤其是小孩更应格外注意。汽车驾驶员切勿用嘴吸汽油,在行车中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在拥挤的道路上,最好关上车窗;交通警察、汽车修理工和汽油站工人下班后要及时洗浴、更衣等,定期到医院做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治疗。
3. 道路运输企业有那些职业病
职业病定义:

1、职业病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所直接引起的疾病。

2、法定职业病 以法规形式规定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2013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132种疾病。

3、职业病诊断标准 具有法规意义的职业病诊断技术标准。作为职业病科和有关临床医师诊断及处理职业病的依据。

4、职业病诊断分级标准 采用能作为职业病诊断依据的临床及实验室有代表性的指标,区别病情的严重程度。

5、现场调查 深入作业或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旨在了解职业危害因素的品种、性质、来源、同工种人群的接触情况及健康状况,必要时进行作业环境的监测及接触者的健康检查等以明确职业性危害因素与健康损害的关系。

6、职业病诊断 对某种疾病的本质、病情程度及其与职业性危害因素有无因果关系所作出的判断结论。必须依据职业史、现场调查和医学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辨证分析和逻辑推理,除外类似表现的其他疾患,方可作出诊断。
4.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

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

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

3、典型事故教育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扩展资料:

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单位的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结构、管理结构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随着社会在不断前进,企业在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更要上一层台阶。
5.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有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1)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

1)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2)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

3)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 (3)典型事故教育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6. 如何做好企业职业健康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 *** 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 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第二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
7.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要注意哪些方面
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已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我国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意外事故每年都有百余万起,造成数十万人死亡。交通事故约占全部事故的70。

事故猛如虎,它已成为现代社会除疾病之外,残害人类生命的第二杀手,它不但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给无数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巨大不幸;有多少生命因此身残或命丧黄泉,有多少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 那么,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高危行业的道路运输企业,如何从加强安全管理和“预防为主”入手,减少事故发生,使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呢?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无规矩不以成方圆”。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则是关键。 细化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的可靠保障。把各项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各个岗位,实行安全与工资效益挂钩考核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制度。

同时,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单位与部门、部门与具体岗位,均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条款细化,奖惩分明的链条体系和管理格局,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

安全例会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的有效手段,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以会议形式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抓好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分析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落实相应措施,部署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加强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 大量的交通事故表明,人的因素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主要为驾驶员忽视安全,违章行车、精神不集中、反应迟缓、缺乏经验、技术生疏等。

企业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做到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懂得安全知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 除此之外,企业还必须严把“三关”:一是严把驾驶员的聘用关,从驾驶技能、思想道德、文化水平、身体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二是严把检查关。

要加强日常和定期检查,对违章和违规驾驶员绝不能心慈手软,要坚决予以处罚或清退,使驾驶员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三是严把审验关。 要结合交警、交通部门的年审、年检工作,及时对驾驶员证件、资格、技能、健康等情况进行查验,同时建好基础档案,为对驾驶员进行规范性、综合性管理打好基础。

使驾驶员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三、落实措施,防范安全事故风险 道路运输是高风险的行业之一,存在事故高发的特点。

因此,做好安全事故的风险防范,消除事故隐患和遏制事故发生是确保运输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强调人的生命价值至高无上的执法理念。

确立了人的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结合我国目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大幅度上升的实际,为提高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除实行高额保险外,企业还应建立履约金、安全保证金、安全费用等制度。

从而减轻企业发生事故时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尤其是重大节日运输前进行重点检查,把好驾乘人员上岗关、车辆技术关、运输装载关,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用先进技术,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管理,结合推广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对车辆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进行监控,确保行车安全和驾驶人员安全。 四、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管理 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系统中的要素是人、车和环境,其中最关键的因素是人。

人是企业之根本,人是管理工作中最活跃、最能动的因素。要将“以人为本,亲和管理,安全高效”的思想贯穿运输生产全过程,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人性化管理是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主要体现。人性化管理强调的是人的角色置换,重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因此,我们力求做到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全面综合地对事故和人进行分析处理,既吸取事故教训,又使肇事司机和广大员工受到教育。 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驾驶员既是事故的肇事者。

又是事故的受害者。有的肇事者受伤以至丧生,既使没有受伤,精神上也受到很大打击,并陷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深深悔悟与自责中。

为此,我们在事故发生后要更多的是发挥企业人性化的感化作用,关心事故责任者,给他们以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上的关怀,化解驾驶员肇事后的矛盾心理,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吸取深刻的教训,并帮助他们从事故的阴影中走出来,使其他员工从中受到启迪和警示。 五、小结 由于道路运输业是面向社会的服务性行业,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其安全生产状况如何,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生命财产安危。

因此,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一定要防微杜渐。企业必须要结合自身的。
8. 铁路运输中的常识有哪些
描述:  答案1:  最佳答案 +答案2 +改编2 教育/科学->职业教育->职业培训 货运代理考试辅导:铁路运输中的常识 2010年2月3日 来源: 233网校 铁路是现代化运输系统,运输生产组织严密,规章制度周全。

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除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外,还要共同执行《铁路运输规程》等规章办法。用户有必要大体上了解办理托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在享受铁路货运营销服务的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常用名词解释 托运:指发货人要求铁路运输部门以某种形式完成其货物运输的整个过程。 承运:指铁路运输部门接受发货人的委托,代为运输货物并承担某些责任的过程:零担和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发站接收完毕;整车货物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时起,即为承运。

托运人:委托运输的一方即为托运人。托运人可以是企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承运人:承担铁路运输任务的一方即为承运人。 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货物运单。

  • 运输企业职业健康常识
    答: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
  • 职业健康安全常识
    答:- 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标准,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公司及车间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预防...
  • 职业健康小知识
    答:职业将抗小知识 1.职业安全健康防护包括哪些内容 4.4.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 GBZ2.1, GBZ2.2 的要求。 4.4...
  • 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用方案
    答: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
  • 职业卫生常识
    答:4.职业健康知识 你好!锡的危害 有以下:多数的锡及其无机化合物是属于低毒物品,一般情况只要防护得当对人体在短时间无明显危害,但部分锡盐以及是长期接触锡粉尘可导致锡肺的发生,而且可以有神经毒害!故如果长期接触锡粉尘需要注意防护,尤其保护呼吸道,部分锡盐如四氯化锡还要保护皮肤不要于之接触!...
  •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答: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一、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6.安全、卫生、...
  • 职业健康培训内容有哪些
    答:职业健康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规、预防措施等知识1、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2、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
  •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答: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三点内容:1、安全主任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必须培训职业病防治的法规、预防措施等知识。2、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3、危险化学品...
  • 我国常见职业病
    答:我国常见职业病如下:(1)尘肺病:由长期吸入有毒物质(如石棉、粉尘等)引起的一种骨关节系统疾病,常见于矿山工人、磨料工人、混凝土工人等。(2)噪声性听力损失:由于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中,造成听觉神经功能障碍而导致的耳聋,常见于机械制造、交通运输、设备维修等行业的从业人员。(3)镰刀形细胞...
  •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答:加强本市家具制造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木质、金属家具制造企业(以下简称家具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