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转让纠纷,急急急急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诊所倒闭转让了,原来的纠纷要找谁?

开诊所的人--诊所不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无限责任。

一、一个建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诊所的设置分类比较多,有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西医诊所、口腔诊所等,所以,要申请前你最好看看你设置诊所的调解是否符合要求,准备资料是否充分,人员及设备配备是否到位。
二、申办程序:如果上述条件你都满足你就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了,提出申请后,一般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时间大概在1月左右,具体的你还是要随时联系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科室。
专业的,请给分,谢谢

医调委,医院,卫生局同属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但医调委对医院有牵制作用,可用医调委对医院医疗程序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选择行政,诉讼解决医疗纠纷。从解决问题的灵活程度考虑。医调委的程序方面的规定一般都参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制定,有其规范性,同时,该机构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比法院处理更具有效率,没有两审终审、发回重审等程序。避免当事人因官司缠身而影响正常生活。

你好~
既然诊所已经转让,应该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登记义务。

  • 诊所转让纠纷,急急急急
    答:医调委,医院,卫生局同属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但医调委对医院有牵制作用,可用医调委对医院医疗程序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选择行政,诉讼解决医疗纠纷。从解决问题的灵活程度考虑。医调委的程序方面的规定一般都参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制定,有其规范性,同时,该机构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比法院处理更具有效...
  • 诊所的营业执照转让问题
    答:如果真的不想做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改变经营者重新登记的方法转让出去,收取转让费 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进行转让。根据条文规定,经营者名称的改变只能通过重新履行设立登记的程序而改变,经营者之间并不能简单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
  • 口腔诊所的股权回购应该怎么做?
    答:(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转让时双方应就转股事项达成一致,并在转让协议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因约定含糊而产生纠纷。股权转让的企业自身亦有一定的选择权,既可选择股权转让的合法对象,也可决定股权转让的份额。一般而言,股权转让的操作程序在企业...
  • ...这个合同是否合法?卫生法好像说了诊所是不能转让
    答:不合法,法律不予保护,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
  • 转让协议书范本10篇
    答:6、该协议签订之日后,该诊所发生的各类纠纷及事故、债权等职责由乙方承担。协议签订之前所发生的。各类纠纷及事故‘债权等职责由甲方承担。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1、在核对诊所内物品无误,房屋租赁有效合法前提下,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自签字之日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5000元整(金额大写伍千元整),甲方需在签订协议...
  • 出租房屋开诊所的合同怎么写
    答:(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求一份个体诊所合伙合同样本,内容最好全的,自己写的,不要范本
    答: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 医院委托协议书范本
    答:此处的医疗机构是应根据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包括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生个人(除个体或个人合伙的诊所外)或医院的某个科室不能作为协议的主体。医疗机构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协商。 患方主体有患者、法定代理人或法定...
  • 转让健身卡的句子
    答:14. 甲方保证乙方对所转让的地块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甲方确保上述地块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15. 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6. 在核对诊所内物品无误,房屋租赁有效合法前提下,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自签字之日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5000 元整(金额...
  • 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条例全文
    答: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设置、登记、校验、执业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站、所、室)、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