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票经侦移交到税务局了,还有刑事责任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2
虚开发票税务局不报案就不会有刑事责任了吗

不是的。
被公安、检察机关发现,照样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税务局发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查处、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税务局的相关人员就是失职渎职,如果被监察或检察机关发现,也会被追究纪律或刑事责任。

虚开增值税案件已移交公安经侦立案处理,税务部门不会重复处罚。法院判了的话,补交税款也是交到税务部门,公安局没有权利收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三十三条: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
合肥破获安徽经侦史上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值50亿元
2017年2月,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近一年的缜密侦查,破获案值达50亿元的公安部督办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余某(男,38岁,安徽太和人)、李某(女,43岁,安徽太和人)、陈某某(女,30岁,安徽合肥人)等9人,成功破获安徽省经侦成立以来案值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3月,合肥市国税稽查局向合肥警方移送安徽大蒲贸易有限公司、安徽德耀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索,案值特别巨大。接到线索后,合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协调税务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开展工作。
此时距案发已经过去半年时间,相关嫌疑人伪造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专案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一情况,专案组通过对资金流、发票流的分析梳理,终于发现一个以“黄金票”为源头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同时,专案组发现该该团伙还控制另外四家公司,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
查清犯罪事实后,专案组开始调查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开展抓捕工作。但该案嫌疑人十分狡猾,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利用代办人员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在税务机关管理过程中从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侦查工作难度很大。
面对这一情况,专案组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深度研判、分析,一个以余某、李某夫妻二人为首的虚开犯罪团伙终于浮出了水面。
2016年5月至8月,专案组开展抓获工作,李某等八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但主要犯罪嫌疑人余某始终在逃。
此后,专案组先后多次前往新疆、河南等地,行程近万里实施抓捕,通过不懈努力,2017年1月1日凌晨,专案组在太和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抓获。至此,该案嫌疑人全部归案。
经查,为牟取非法利益,余某、李某先后纠集于某、陈某某等人,在合肥成立大蒲公司、德耀公司、海即兴公司、皆运公司、艾利克公司、晶仙雅华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采取低买高卖的形式。
从全国五十余家公司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向全国两百余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高达50亿余元,金额特别巨大,犯罪嫌疑人余某、李某等人非法牟利数千万元。
目前,该案已移交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参考资料:人民网-合肥破获安徽经侦史上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值50亿元

如果达到犯罪标准,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虚开发票,公安经侦移交税务机关,一般是让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确定是否虚开发票。如果税务机关检查认为确属于虚开发票,且涉嫌犯罪,还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涉嫌犯罪税局必须移交公安的,查实已触犯刑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请注意防范税收风险

一是补缴税款、罚款,二昰负刑事责任。





  • 虚开票经侦移交到税务局了,还有刑事责任吗?
    答:如果达到犯罪标准,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虚开发票,公安经侦移交税务机关,一般是让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确定是否虚开发票。如果税务机关检查认为确属于虚开发票,且涉嫌犯罪,还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 请问各位法律税务专家对方给我开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开的经侦要追究刑事责...
    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应该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也就是说,罚款和被法院处以刑事处罚是不矛盾的。《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
  • 虚开增值税案件已移交公安经侦立案处理,税务部门能否重复处罚?
    答:虚开增值税案件已移交公安经侦立案处理,税务部门不会重复处罚。法院判了的话,补交税款也是交到税务部门,公安局没有权利收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
  • 收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经侦大队立案还是税务局立案
    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首先是税务局立案检查,确认虚开后移交公安局经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必须经税务稽查
    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经税务稽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经过税务局检查,经确认虚开后移交公安局经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物货与支出不平衡时就会在季度报表时查你,一旦发现,轻则罚款,重则负刑事责任。虚开被查是早晚的事,现在的金税系统比较完善,与开票有关数据版和信息都在系统权...
  • 虚开一定移交经侦吗
    答:一定移交经侦的。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注: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 07年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税务经侦带走调查并罚款,现在到12年5月公安又...
    答:税务事项应该是一事不二罚的,你需要拿出当时的处罚通知来,并把已经缴纳的罚款找出来。以上,仅供参考
  • 平价销售虚开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答:2.张家口“5·0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9年5月6日,张家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公安部下发线索,立案侦办了张家口信诚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信诚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杰及其团伙控制多家空壳公司,从上游企业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下游企业大肆虚开并收取开票费,...
  • 进项三个月后失控了,税务局不让做进项转出,下个月还可以报税吗?_百度...
    答:首先,税务局会查找开票方。其次,税务局会根据系统的收票方,查询收票方购货行为是否真实。如果能证明有真实的交易,属于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则购货方只需要做进项转出,然后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如果证明是恶意购买虚开发票,那么就需要按照逃税处理,不仅罚款还有可能转公安局经侦部门。综上所述,取得的...
  • 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侦办机构是哪个?
    答: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侦办机构是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目前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通过大数据模型整合分析下发的线索,海关缉私局、税务稽查局移交的线索,公安机关自侦的线索。打击这类犯罪,经侦部门应该联合其它部门协助。一、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侦办机构是哪个?骗取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