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拒收的10大疾病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5
哪几种病看守所拒收

看守所哪些人不收?专业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拘留所拒收条例中的重大疾病如下:
行政拘留是指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对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总和期限在二十天以下。对于违法行政法规的人不一定会进行行政拘留,主要是指患有法律规定的不予行政拘留的疾病。
具体来说拘留所不予关押的疾病类型主要指以下这些疾病:
第一,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比如严重的抑郁症,精神分裂,间歇性精神,癫痫疾病等等不予关押;
第二,各种类型的严重的心脏疾病不予关押;
第三,严重的高血压疾病不予关押;
第四,严重的肺结核等器官,肺部疾病等严重呼吸类型的疾病不予关押;
第五,严重的各种肝脏类型的疾病不予关押;
第六,严重的肾功能疾病不予关押;
第七,严重的脑血管问题导致的各种疾病不予关押;
第八,脊髓等神经元疾病导致的瘫痪等疾病不予关押;
第九,白血病患者等疾病不予关押;
第十,严重的糖尿病类型的疾病不予关押。
除此之外,还有尿毒症,严重的皮肤病,手术后导致的生活不能自理,消化道严重疾病,老年痴呆,截肢,恶性肿瘤,艾滋病等传染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导致没有自理能力的疾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机关对违反人进行拘留在拘留所进行,有严重疾病的违法人不予行政拘留,而且需要有不进行行政拘留的通知书,告知决定机关相关情况。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另,《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明确了三十种保外就医的疾病。但没有法规将《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与《看守所条例》相关联。

参考资料:

《看守所条例》

扩展资料:

拘留所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以及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场所。1990年公安部公布施行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对于规范拘留所执法工作,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看守所条例》没有定义不予收押的“严重疾病”。看守所有时会做扩大解释。

一般如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皮肤病、艾滋病、乙肝、癫痫、肺结核病、高血压病(极高危组)、肺心病伴心衰、风湿性心脏病等等。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另,《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明确了三十种保外就医的疾病。但没有法规将《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与《看守所条例》相关联。



《看守所条例》没有定义不予收押的“严重疾病”。看守所有时会做扩大解释。一般如 患有精神病 、传染性皮肤病、艾滋 病、乙肝、癫痫、肺结核病、高血压病(极高危组)、肺心病伴 心衰 、风 湿性心脏病 等等。

《看守所条例》没有定义不予收押的“严重疾病”。看守所有时会做扩大解释。一般如 患有精神病 、传染性皮肤病、艾滋 病、乙肝、癫痫、肺结核病、高血压病(极高危组)、肺心病伴 心衰 、风 湿性心脏病 等等。

拘留所拒收的十大疾病有艾滋,禽流感,感冒发烧,流鼻涕。

  • 拘留所拒收的10大疾病
    答:《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另,《罪犯...
  • 患有恶性肿瘤还要拘留吗
    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拘留所拒收的10大疾病:看守所关于不予关押的疾病的规定主要包括患者有精神性疾病或者会传染的疾病的不能关押;有其他情况特别严重的疾病,可能会导致死亡或者生活没办法自己处理的疾病的不能关押;怀孕的妇女和刚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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