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用土地闲置农民耕种十余年权属归谁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3
请问土地被征用后荒废多年使用权归谁,

土地被征用后荒废多年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使用权归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按法律规定,十年不开发的,早就应该交原农村集体恢复耕种了。政府不安排,那就是本地政府错了。如果是政府安排的,有补偿。
  农村土地征用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属于闲置土地。
  一、《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认定的闲置土地,应当通知土地使用者,拟订该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上依法设立抵押权的,还应通知抵押权人参与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处置方案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或者征地费的,除选择前款规定的方式以外,可以按照实际交款额占应交款额的比例折算,确定相应土地给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其余部分由政府收回。
  二、《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2、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3、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1、法律只规定了闲置土地使用权归属,没有明确规定被征收后闲置土地的所有权,但是根据法理应确定收回的闲置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耕种的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第四条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 政府征用土地闲置农民耕种十余年权属归谁
    答:1、法律只规定了闲置土地使用权归属,没有明确规定被征收后闲置土地的所有权,但是根据法理应确定收回的闲置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耕种的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
  • 土地征用多年未使用如何处理
    答:土地被征收后没有使用的处理如下:闲置一年且可以耕种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闲置二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
  • 土地两年内未开发 政府有没有权限收回?政府征用了的土地十年未开发,农 ...
    答:超过两年未开发,原批准机关有权收回,并交原农民继续耕种。具体参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
  • 国家征收土地荒费十几年不用,农民可以收回吗?
    答: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可以看到,农民是无权收回被征用的土地的,但是法律规定是不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荒废土地,如果存在这种情况,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可以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农民土地被征收10多年后,一直闲置,到现在才发展,农民可要补偿吗?_百度...
    答:如果10年前的征收是合法的,那么土地已属于国有了,农民不能再要求补偿了。所以建议你们查一下10年前的征地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你们仍然有权要求收回土地。恢复耕种并不代表征地是违法的,恢复耕种只能说明土地被闲置的事实。1991年时,土地管理法已实施了,对征地已有规定。现在的问题仍然是91年的征...
  • 政府征地十年抛荒,现在农民开荒种地合法吗
    答:一、土地被征收后,权属已经发生变化,原则上,原村集体成员,无权再进行耕种。二、如果长期不开发,已经被认定的闲置土地的,当地国土部门应当委托恢复耕种。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的规定,当地的国土部门应当委托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者个人组织恢复耕种。法律依据:《闲置土地处置...
  • 征用土地十年没有开发,农民在上耕种能得到赔偿吗
    答:按法律规定,十年不开发的,早就应该交原农村集体恢复耕种了。政府不安排,那就是本地政府错了。如果是政府安排的,有补偿。农村土地征用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属于闲置土地。一、《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认定的...
  • 被征土地政府10年未开发能否要回承包地
    答: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你们可以要求收回自己的承包地。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 征用土地十年没有开发,农民在上耕种能得到赔偿吗
    答:国家一旦征用了土地,补偿给了农民,那么,土地就是属于政府的,政府会对该土地做出合理规划,或者对该片区做规划,然后招商引资或者做其他公益项目,不一定就马上征用了之后就搞开发的。之前土地补偿的时候,补给了农民,农民就会没有 土地使用权 ,相当于把土地使用权有价给了当地政府使用,所以,以后...
  • 法律上如何规定政府征地后未用完,剩下的部分土地归谁?
    答: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