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收后十年无开发归谁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30
土地被征收后十年无开发归谁

法律分析:如果土地被征收后十年无开发,其土地将归国家所有。永久征用了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如果原使用权单位暂行不用或者放弃了使用权,但所有权不变,属于国家全民所有,不再属于原集体。土地征收后闲置了的,应当由原土地使用者收回,并进行耕种或者开发利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土地被征收后十年无开发,其土地将归国家所有。永久征用了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如果原使用权单位暂行不用或者放弃了使用权,但所有权不变,属于国家全民所有,不再属于原集体。土地征收后闲置了的,应当由原土地使用者收回,并进行耕种或者开发利用。

【法律分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耕地被征用后,如果建设单位两年没有开工建设,当地国土部门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将该耕地退回原村民集体。十年时间不进行开工建设,农村集体可以向上级政府国土部门要求将该地返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对于实践中“多征少用’、“征而不用”等现象,农民集体或农户可以要求恢复耕种。但是,这里规定的“交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应当是将耕地的使用权暂时无偿交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承包户耕种,而不是将土地所有权再归还原农民集体。在国家建设需要时,国家将不再支付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而仅支付使用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包括耕地补偿费及其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多年生林木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现在国家并未制订全国土地征用补偿统一标准。但将全国各地区的土地价值分了14档,其征用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也通常按该分类进行制订。当然,政府征地未成,或者征地征了一部分,剩余的还是归土地原所有者所有(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非国家土地征收十年没用农民可以收回吗?
    答:这要看征收是否合法。所谓征收是否合法,是指是否取得了合法的审批。如果已经合法审批,就是合法征收,否则,就是违法征收。如果是合法征收,那么土地所有权归属已经发生变更,土地已经归国家所有,那么农民是无权收回的,但如果是违法征,因为土地没有依法变为国有,因此,农民是可以收回的,但请注意,这里...
  • 征地超过十年未用归谁
    答:法律分析:征收土地未经本人同意的,原则上是不能征收的,如果是集体土地的,只要大部分同意的,个人不同意的,也可以进行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
  • 农村土地征收三年后还没开发,农民有权收回吗,收回以后算什么性质,如 ...
    答:农民无权收回。土地已经被国家征用为国有。补偿款已经给了村民,土地性质已变,应由政府支配。即使房地产商闲置未用,政府可依据《闲置土地管理办法》收回,再用于基础设施、服务事业、工业建设、房地产开发。
  • 土地给当地政府征收了十年未开发可以种上果树吗
    答:已经被征收的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未经批准,个人不能在土地上种果树。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国家征收没用到的土地归谁?
    答:土地被征收后,土地的所有权就属于国家,个人不得占用,也无法要回。
  • 镇府征收农民土地荒废二十年后可以无条件收回吗
    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 已征收的土地权属归谁
    答: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关于已征收的土地权属归谁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一、已征收的土地权属归谁 1、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 2、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 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
  • 土地被征用后土地所有权归谁
    答:归国家。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 我们村集体土地十年前被开发商开发征用,但一直闲置至今,现在重新开发...
    答:建设用地批准后须在两年内动工,超过两年未动工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对村集体在征用时已经进行了补偿,土地已经征用为国有,村集体无权再要求补偿。
  • 农村集体土地有偿转让给县交通局做道班闲置10年没用其转让他人开发,请 ...
    答:该宗土地如何处置已经和原农村集体组织没有任何关系。2、当地农村无权收回所有权,但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使用该宗土地,具体事宜应与现在的权利人协商。3、道班撤销后,权利归道班的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将土地转让给其他人开发,那是他们的合法权利,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