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府征收农民土地荒废二十年后可以无条件收回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多长时间不用要无条件归还农民

  征收的土地不用不是归还给农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原承包人无权直接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下面的条款你可以看看,还是有例外情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 镇府征收农民土地荒废二十年后可以无条件收回吗
    答: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 土地使用超过二十年以上怎样确权
    答:对于连续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已满20年的,视为现使用者所有,未满20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权属。土地使用二十年后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所有。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
  • 土地使用20年后使用权归谁
    答:土地使用二十年后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所有。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使用的标准,具体如下:1、国家...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归属权
    答:土地使用二十年后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所有。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二十年后所有权归谁?下面小编就为...
  • 土地使用20年归属权的法律依据
    答:土地使用20年后的归属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一、农村土地使用20年后的归属是谁? 一块土地无论耕...
  • 我把开荒地种了二十多年了现在别人拿着土地使用证给我爸说要赔偿一万元...
    答:不合理,他本人并没有种地,并不是他种地,你占用了他的地,如果占用,他第一年应跟你说,而不是二十年后,你给他三五百元意思一下,如果他要赔偿,你到法院跟他说理,他放荒土地,你以为没人种,你才种的。
  • 十年、二十年后,甚至更长时间,农村还会有人居住吗?
    答:在十年二十年后甚至更长时间,农村还会有人居住。因为农村的自然环境比较优越,而且特别的安静。并不像城市车来车往,有部分人在退休之后可能就会和自己的另外一半回村居住。并且他们并不会担心没有钱花的问题,所以成为空村的可能性比较低。现在城市化的速度越来越快,大家们觉得农村现在发展越来越好。
  • 农村土地转让20年后,土地归属谁
    答:法律分析:在我国农村土地中,耕地是主要的农业用地,农民承包这样土地,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在取得承包权使用土地二十年后,土地归属还是土地承包人。如果土地没有经过确权,无法确定实际归属的,应该由农村集体持有。承包期到后,双方可以续签延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
  • 购买他村宅基地在无争议的情况下二十年后土地使用权是归购买者所有吗...
    答:不是的。宅基地的买卖仅限于在本村成员内,否则会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定为无效行为,如果法律不修改,即依据现行的法律,不会因为时间的长短变为合法的。
  • 农村土地租赁二十年后土地归谁所有
    答: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简称集体土地,城市、荒山等土地归国家所有,简称国有土地。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是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如果是所有权,就可以买卖,赠与等随意处置。在承包期内,如果租期二十年已经满足,其土地使用权归原承包人(而不是所有权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