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2018修正)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我国关于绿色食品的法律、法规。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1993年),不过今年3月份农业部已经发出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全文)》,这个如果证实发布后,原来那个1993年的就废止了,另外还有些地方法规,比如《辽宁省绿色食品管理办法》(最新为2011年修订),《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 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 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 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 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 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食品安全应该是其管理项目清单中的必须内容。食品安全往往与法律要求相关,而法律风险对任何企业来讲都应该是最大的风险,违法者往往会面临牢狱之灾。比如刚刚发生的三鹿三聚氰胺和国美内部交易,让曾经叱咤风云的商业巨子,在人人平等的法律面前也要低下曾经“高贵”的头颅。

  大多数食品企业尤其人数在5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的食品卫生环境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都差强人意,往往到现场看过之后就不再敢吃它所生产的东西了(请原谅在这不能称之为食品)。但并不说明吃过这些东西的消费者就肯定会出事,至少有99.99%以上不会发生问题(至少不会立即出问题),尤其因此造成的大规模、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的食品安全事件的概率也很低,基本上算是10年才发生一次的超低概率事件。从这个意义讲,三聚氰胺事件无论在事件持续时间,还是影响范围、涉及到的食品企业数量应该是创造了人类食品安全史的纪录了。这类问题只有在国家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时期才会发生。作为世界人口第一的中国,目前正在处于这个时期,所谓天时、地利、人和都凑到一起了,吊白块、硫磺、孔雀石绿、瘦肉精、苏丹红,直至爆发三聚氰胺事件,看起来都是水到渠成罢了。

  食品行业所涉及到的企业类型也是五花八门,有初级加工、生产制造、储藏运输、批发零售等,另外像餐饮、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设备、清洗剂、消毒剂、动物饲料、种植养殖等。从规模上看,有像雀巢、卡夫、联合利华这些从业人员超过6位数的超级航母,也有几十人、十几人,甚至几个人的机帆船和小舢板。按照20/80原则,食品行业中只有20%能够算是规模以上企业,而它们占有80%的产值和市场份额。剩下的80%企业,规模小、设备差、技术能力低,市场竞争力弱,从业人员流动率高。在这类企业中,生存是第一位的,而食品卫生和安全往往要为利润让路,但也埋下爆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导火索。

  食品行业具有投资小、见效快、就业高等特点,就中国目前的经济环境看,中、小型食品企业是吸收就业的巨大海绵。据统计,中国有各类食品企业至少上百万家,这还不包括餐饮、种植养殖、服务类企业等。食品行业产值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上占第一位,而且随着人口的自然增加,食品消费也呈刚性增长。由于数量庞大、自生自灭的中小型企业占有食品链的各个环节,往往还处于上游位置,成为中国食品安全机体内诱发危机的病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绿色食品信誉,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辖区内从事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本条例所称绿色食品标志,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用于绿色食品及其相关事物的质量证明商标。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尊重群众意愿,自主经营的原则,加强对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绿色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地)、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绿色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省农垦、森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绿色食品管理工作,接受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卫生行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绿色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标志的申请和使用第七条 生产、经营绿色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权。第八条 受绿色食品标志所有权人委托的机构,负责本省范围内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的考察和申请材料初审工作。
  本条例所称绿色食品标志所有权人,是指国家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受绿色食品标志所有权人委托的机构,是指省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被委托机构)。第九条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生产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下列标准或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二)农作物种植、畜禽饲料、水产养殖、山特产品采集和人工培植及食品加工,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三)产品符合绿色食品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
  (四)生产绿色食品专用的生产资料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登记;
  (五)产品包装、储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储运标准。第十条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绿色食品专营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二)经营的绿色食品不少于总量的60%,绿色食品专柜必须全部销售绿色食品;
  (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绿色食品基础知识培训,具备绿色食品标志鉴别能力。第十一条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被委托机构提出申请;
  (二)被委托机构指派两名以上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实地考察;
  (三)考察合格的,由被委托机构指定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请人所在的产地和经营场所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价;
  (四)被委托机构根据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报所有权人;
  (五)经所有权人审核,通知国家定点的绿色食品监测机构抽检申报产品或通知被委托机构代抽申报产品样品,封送国家定点的绿色食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六)所有权人对产品和经营场所终审合格后,与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申请人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第十二条 未经所有权人同意,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自行改变绿色食品标志;
  (二)自行改变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名义、地址、产品范围或者其他事项;
  (三)允许他人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者扩大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范围。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行为:
  (一)使用与绿色食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标志,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二)销售假冒绿色食品标志产品的;
  (三)伪造绿色食品标志的;
  (四)为侵犯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五)利用绿色食品标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
  (六)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造成其他侵害的。

  •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2018修正)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绿色食品信誉,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辖区内从事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
  • 绿色食品复检申请几个工作日
    答:绿色食品复检申请具体时限是在收到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依法提出申请。食品复检流程: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与其合法权益,纠正检验出错,我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时规定了复检制度作为救济途径。与此同时,2019年12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
  •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
    答:第十一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鼓励、支持生产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范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对无公害农产品进行审定,颁发证书和标志。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
  • 2018年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怎么样呀
    答: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总体还可以。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坐落在素有 “东方莫斯科”美誉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生态环保、园林绿化、绿色食品、生态旅游”为特色的高等职业学院,是中国北方唯一一所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位于中国北...
  •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
    答: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生产单位和个人发展集生产、旅游、科研、教育于一体的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建立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在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海洋环境的保护按照海洋环境保护...
  • ny/t419是什么标准
    答:制定AA级绿色食品认定准则的依据是,以我国国家相关标准、法规、条例为基础,参照 GB/T 24000-ISO 14000环境管理系列、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IFOAM)、欧共体有机农业条例(2092/91)、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有机农业标准,结合我国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科技攻关成果,争取达到与国外有机食品标准接轨和互相认可的...
  • 2018年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答:2018年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县级市、区人...
  •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各省具体招哪些专业
    答: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3各省招生计划已经公布,其中,学校在黑龙江早期教育专业招生20人,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专业招生10人,旅游管理专业招生25人,具体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3各地区招生专业及人数如下,供各位考生参考!1:202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在吉林护理...
  • 2018年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答:2018年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经济社会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变,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低碳发展促进和低碳城市建设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市低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