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17
请问上海的小区内停车管理有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吗?

您好,目前有《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包括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利用小区原始规划设计停车位之外的区域设置停车位的,不得作为固定停车位出租给特定业主、使用人使用。

在小区停车位分配上,《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少于或者等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套数的,一户业主只能购买或者附赠一个停车位;超出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套数的停车位,一户业主可以多购买或者附赠一个。

此外,还详细规定了停车位转让、出租、收费等一系列详细措施,《规定》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摘要】
上海十月一日起施行小区停车新规,物业和居委会不执行如何处理?【提问】
《规定》指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包括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利用小区原始规划设计停车位之外的区域设置停车位的,不得作为固定停车位出租给特定业主、使用人使用。

在小区停车位分配上,《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少于或者等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套数的,一户业主只能购买或者附赠一个停车位;超出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套数的停车位,一户业主可以多购买或者附赠一个。

此外,还详细规定了停车位转让、出租、收费等一系列详细措施,《规定》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回答】
提出申诉。如果是违法乱纪的行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通过法律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回答】
怎么才算违法乱纪呢,就是物业和居委会都不执行新规,还是把路面公共区域当作固定车位租给部分业主,小区业委会还没成立【提问】
都属于违规,但是具体实行还需要物业最后来实行【回答】
所以是通过法院起诉物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流程是什么样的?【提问】
您为什么要起诉她们呢【回答】
上海新规要求十一后非原始规划车位不得租给固定业主使用,今天跟物业和居委会反应,他们反馈态度很不积极,表达不按照此新规执行【提问】
您可以先投诉,投诉未果再起诉【回答】
那我找什么渠道投诉啊,投诉物业还是居委会?【提问】
物业【回答】
12345【回答】

法律分析: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房屋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增加停车管理单位应当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小区停车管理制度或者停车管理服务合同中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制定停车管理人员的职责、发生紧急情况的迁移车辆处置预案、停车收费管理制度等;根据业主大会通过的方案划设非原始规划设计停车位,划设车位应当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设置机械式停车设施的,必须配备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的车辆管理人员等相关职责。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关于停车位的使用、分配、转让。根据新修正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一、六十二条内容予以修改。
第二条 关于固定停车位设置。明确利用小区原始规划设计停车位之外的区域设置停车位的,不得作为固定停车位出租给特定业主、使用人使用。
第三条 关于停车管理服务约定。明确停车管理单位提供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停车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不得与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冲突。

  • 上海市小区停车过夜费
    答:如果小区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那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就需要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来参照没有成立业委会时物价局给小区定的价。《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沪房地资物[2004]476号 第六条(车辆停放收费)车辆停放收费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向业主、使用人...
  • 上海一个房产证现在不能过户两个车位吗
    答:他们的回答大致意思:是因为小区车位配比原因,如果贵小区产权车位按照1:2甚至更高比例修,是可以买2个车位的。如果车位比例有限,为了防止有些业主过分占用小区车位资源,每套房子只能登记一个产权车位,。如果想买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以去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开同意证明,那么就可以买。
  • 《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
    答:第四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共有绿化的维护; (三)共有区域的保洁; (四)共有区域的秩序维护; (五)车辆的停放管理;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七)物业维修、更新...
  • 小区物业给外面车辆临时停车,但不给业主租车位,这合法吗?
    答:不合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停车位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各地都...
  •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服务包含哪些内容?
    答:(一)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三)制定停车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四)地面、墙面设立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同时,《规定》还明确,车辆停放人可以与停车管理单位...
  • 我想知道有关于《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资料全文一定要全的附件...
    答: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全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号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 年8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 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在物业小区内,机动车可以在()停放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
  • 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有哪些
    答: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相关的条例中,具体比如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管理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等。 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有哪些? 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主要有: 第...
  • 小区建筑区划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部分?
    答: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归业主共有:(一)物业管理用房;(二)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垃圾箱房、共用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绿化、道路、场地;(五)建设单位以...
  • 机动车在小区行驶规定有哪些?
    答:在小区内行驶的机动车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呢?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对此作出了详细说明。根据规定,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固定停放,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都需要按照规定的场地、路线和时间行驶、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