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是什么?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30
医疗损害责任是一般情况下适用的是过错责任,也就是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1218条当中规定,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话,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未履行告知义务的,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一、医疗损害责任是什么?

只要有过错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原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争议案件须经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才赔偿。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新的规定,使我国民事赔偿责任原则重新得到了统一,“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再成为医疗诉讼中法律考量的核心和重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不再是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由于医疗鉴定委员会与医疗机构、医生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医疗事故鉴定常沦为“爷爷给孙子做鉴定”,患者很难相信其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可是,为了打官司,医疗事故鉴定是患者绕不过去的坎。新法使医疗事故鉴定不再成为医疗诉讼的要件。患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只要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于处于相对弱势的患者来说,绝对是一个福音。

但这并不表示“医疗事故鉴定将成为历史”。《民法典》实施之后,患方告医方,患方作为原告需要首先举证,大部分患方会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举证,要求医方配合鉴定;如果医方对鉴定结论不满意,也可以同时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两条腿走路。如果两份证据相同的话,没有异议,法院可以根据证据直接判案;如果两份证据不同的话,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要求两份证据的提供者出庭质证,最终做出裁定。

二、医疗事故其他的法律责任规定内容是什么?

未尽告知义务,医方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以往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中,医方几乎毫无例外的要申请由医学同行组成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事实也证明,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机构最有利的挡箭牌。而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之后,法院往往就只认鉴定结论,判决结果也只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医疗病历不再具有证据价值。这实际上是把医疗损害赔偿案的审判权拱手让给了医学会。《民法典》关于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风险说明、替代方案说明义务的规定,把证明这些义务的书面证据,包括知情同意书、告知书、其他经患方签字认可的病历记载等,作为了证明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前款义务”的必要证据,故不再需要通过鉴定来认定。只要医疗机构拿不出经过患方签字的上述书面证据,就足以认定医疗机构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医疗机构如果在诊疗过程当中没有尽到法定的义务,从而导致患者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甚至是死亡的,那么肯定是需要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也就是进行民事方面的赔偿。



  •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是什么?
    答:医疗损害责任是一般情况下适用的是过错责任,也就是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1218条当中规定,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话,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未履行告知义务的,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一、医疗损害责任是什么?只要有过错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原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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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答:法律分析: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与医院与医生发生的纠纷。患者遭受人身伤害后可要求医院、医生赔偿,此类纠纷就是医疗损伤责任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
  • 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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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之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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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责任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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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其中第一种情形下,除了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
  • 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么?
    答: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因为《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的能够确定医疗机构或者是医护人员存在过多的情况之下,才由医疗机构承担过错的责任。但是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当中,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么?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
  • 医疗事故损害责任在性质上属于什么?
    答: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 (一)特殊的过错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事故”,强调了过失在构成医疗事故中的重要性,体现了过错责任作为我国侵权行为最基本的归责原则。依照我国《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二)特殊的举证责任规定。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