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1
我国的基本法律有哪些

我国基本法律包括有: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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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
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国家则会以他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是免费咨询的。
“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职责,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等。
“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更名为“12348”法律咨询电话,启用全国统一服务号码“12348”,并归并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举标志着“12348”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扩展资料12348责职: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使每一名公证人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是改革公证体制。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推进北京市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
三是拓展公证服务。开展代书、代办、邮寄送达等延伸便民服务,完善综合公证养老、公证家事服务等创新型公证业务,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服务。
四是规范办证流程。把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情”作为标准,梳理公证申请、受理、核实、审批全流程,规范证词模板,以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强化质量检查。增加公益类公证事项考核权重,凸显公证的公益属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织严织密质量监控网络,实现办证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六是改善公证设施。为远郊区公证处统一配备部分先进公证器材。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年老、体弱、怀孕或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七是优化窗口服务。严格执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放管服”工作“十条禁令”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窗口人员服务管理“十条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对公证员情况、收费标准、办证流程等服务事项一律公开公示。
2018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合同纠纷咨询11215件,其中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为突出,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合同解除、退返定金等争议的处理。不少居民致电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反映其贷款后被敲诈勒索。
居民尽量通过正当渠道贷款,如果被骗,可报警或举报。解答劳动争议咨询近3000件,同比增长42%,主要集中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购买“五险一金”、不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或福利待遇、变相解除劳动合同、不办理工伤赔偿等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48

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文件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负主要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进一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省长、主席、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要求,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一是完善了责任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二是严格实行问责制,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三是明确了考核依据,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明确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依据,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等进行考核。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四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以此进一步强化地方的责任。

  • 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进一步明确,各省、自...
  • 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与监督
    答: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与监督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规范土地管理如下:1、深挖潜,做好闲置土地处置文章。坚持早预防早提醒,对临近约定时间未动工的土地纳入预警清单,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主动为企业解难点疏阻点,助力早日动工建设。开展闲置土地“支帮促”专项行动,一地一策、一周一调度、一事...
  • 土地局和国土资源局是一个单位吗
    答:国土资源局是承担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部门,行使土地、矿产资源的行政审批和监督职能,是不折不扣的政府组成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代替同级政府承担相应的行政权力。国土资源局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干部职工符合条件的登记为公务员,新进人员凡进必考,是典型的公务员单位。国土资源局承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答: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
  • 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是谁
    答:耕地保护责任主体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数量保护如下: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3、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4、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一、耕地的质量保护包括以下几方面1.国家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如:防止...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答:第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答: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
  •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
    答: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
  • 农村的集体土地由谁来管
    答: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省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通常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为了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