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下列说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1
【答案】:A、B、D
《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故A、B、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下列说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说法正...
    答:《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下列关于编制城乡规划的主要依据的说法中不正确...
    答:编制城乡规划的依据主要有:(1)以已经批准的上一层次规划为编制依据;(2)以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编制依据;(3)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为编制依据;(4)以城乡地区的现状条件和环境、资源以及自然地理、历史特点作为规划编制的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下列说法中...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第十四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
  •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答:《城乡规划法》第37 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
  • 关于《城乡规划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答:【答案】:B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7、52、54条规定,ACD三项正确。依本法第17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故B项错误。
  • ...总体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
    答:B项:《城乡规划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所以B项错误。C项:《城乡规划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
  •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行政法学知识判断下列说法中错误是( )。_百度...
    答:【答案】:A A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主体,又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行政法权利享有者和行政法义务承担者。行政法主体包括所有参与行政法律关系国家机关和法律授权组织等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 ...城市新区开发建设说法中,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是( )。(2009年...
    答:【答案】:D 《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十条规定,城市新区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 下列关于城乡规划管理说法中,不正确是( )。
    答:【答案】:D 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一项行政职能,包括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ABC三项均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七条规定,经依法批准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故D项错误。
  •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关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
    答:讲解:《城乡规划法》第38条第1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