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青岛市出台二手房交易新规,3月1日起实施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17

1月24日,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规范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行为,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青岛市出台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办法,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行为,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可上市交易的房屋。

第三条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本市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三区)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内三区外的各区(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实施工作,包括存量房屋交易信息发布、档案信息查询、合同网签备案、市场监测、违法违规的查处、投诉行为的调解等工作。

第四条本市存量房屋交易应当通过青岛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交易服务平台)签订存量房屋交易合同。交易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第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区(市)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需提供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信息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将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息通过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已备案的交易服务平台用户,用户信息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30日内,通过原办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

第八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应当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房源信息核验,核验无误后发布房源信息并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示。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经营门店、网站、APP等渠道发布出售房源信息应与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示内容一致。

第九条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可在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政务服务窗口办理。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交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交易双方自行成交的,双方当事人可在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第十条办理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应校验以下内容:

(一)主体信息。交易当事人各方的身份信息;

(二)房屋信息。房屋基本属性、用途属性等;

(三)交易信息。交易价格、金额、付款方式等;

(四)签章信息。交易当事人的电子签章或纸质合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五)其他信息。房屋抵押信息(抵押权人信息、抵押金额等)、居住权信息、是否选择存量房屋资金监管等。当事人选择进行交易资金监管的,应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校验无误后,即时完成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向当事人提供交易合同密码。交易服务平台的房源发布系统房源信息栏内显示该房屋为“已签约”。交易当事人可凭合同密码打印或查询已签约合同。

第十一条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前,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解除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可共同申请办理。

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合同解除、无效或被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可到主管部门单方申请注销合同备案。

第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应纳入信用管理。

第十三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租借平台用户账号供他人使用;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房屋信息,违背当事人意愿发布、泄露、转卖当事人及房屋的相关信息;

(三)隐瞒经纪事实进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

(四)未经买卖双方当事人同意,擅自进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或变更;

(五)违反合同约定的方式擅自撤销合同网签记录;

(六)代收代管交易资金;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暂停其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权限,作为不良记录计入信用档案,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交易双方当事人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且情节严重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将其列入住房交易失信人员名册,一年内不得在我市进行住房交易。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本文来源: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



  • 二手房交易评估价低于实际成交价、中间买方少交的个税、契税、增值税...
    答: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二手房交易买方卖方需要缴纳哪些税,主要内容如下:(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 多地出台新规试行“带押过户”,哪些人群会成为受益者?
    答:由于二手房的交易自身比较费事,同时也必须大量资金,所以这个景象只会招致二手房的行情愈来愈差。假如想要有效提振二手房的交易行情的话,带押过户简直是一切从事的必定选择。带押过户没有任何害处。这是一个十分容易的事理,带押过户的推出会全面稳定二手房交易行情,同时也能够防止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出现...
  • 限售令对二手房的影响
    答:为了促使房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严厉打击炒房行为中,最引人注目就是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关于限售令对二手房的影响这方面的内容,小编也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限售令对二手房的影响。限售令对二手房的影响限售令出台以后,对二手房有什么影响呢?关于限售令...
  • 部委重磅发声!这些城市加码限售,年内楼市调控近100次
    答:关注二手房 除了加码限售,二手房市场也成为了各地的关注重点。3月2日,无锡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提出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规范二手房信息发布行为,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东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也提到,进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
  • 房屋交易个人所得税最新标准
    答:出售房龄不足5年及满5年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二手房交易计税金额的1%全额征收。而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调控细则,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将严格按差额的20%征税。以交易一套130平方米的二手房为例,2010年卖主买房时,价格是40万元,这次是以80万元出售,差额是40万元。按我市现行的总房款1%征个税,需...
  • 二手房过户费如何计算的?
    答:3、土地税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已经满五年的,那么就可以免征土地税。若是未超过产权五年的,则按二手房房价的1%预缴纳,并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4、房屋交易手续费 在通常情况下,房屋交易手续费是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来交纳的,有的地方是3元/平方米,有的地方则是6元/平方米。提醒!
  • 太原房产税新规来了,二手房交易或大变天!
    答:新规中说: 1、满五唯一免税; 2、不满五,差额的20%。这与之前的二手房交易税费差别巨大,之前二手房交易税简单的分为未满二、满二唯一、满五唯一等,简单的算,大概税费为: 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
  • 公寓二手房过户税费新规2022
    答:买方: 1、契税:合同价×3%; 2、交易手续费:合同价×2.5‰(没错,是千分之2.5,100万的合同,交易手续费要2500元,而且是下家单方出); 3、印花税:合同价×万分之五。公寓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建议购买人明确自己的购买需求,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选房。 2、...
  • 多城实施宅地供应新规:集中发布公告和组织出让 每年供地不超过3次
    答: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则表示,此举会降低土地市场的热度对一二手房交易的传导性影响。热点城市的土地市场对于房价影响非常明显,今年以来一二线城市不少核心区域的地块入市,部分地块价格甚至接近于周边小区的房价,容易引发市场预期的变化。如果集中入市,土地市场的热度有可能会得到有效控制,并弱化...
  • 2013年两会后新国五条中关于二手房交易收20%个人所得税问题
    答:3、再次,搞明白免征的条件 目前,二手房交易除了直系亲属的转让及遗产获得外,对于卖方是唯一住房且使用满五年的,也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最后,新国五条什么时候实行 因为有规定无法确认房产原值的,由税务和房管部门核定,那么他们怎么核定,这个各地会出台实施细则,在未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