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否需要降低年龄并加大刑罚力度?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11
,是否应该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您好:
近年来,校园暴力频发,未成年人实施极端恶性暴力事件让人惊心,也让围绕“应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论越来越激烈。
“应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需要明确一系列问题:犯罪是否真的趋向‘低龄化’?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可以取得预期效果?民法总则(草案),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民法通则规定的10周岁降为6周岁,那么刑法中是否相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否更有效地保护被害人?”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法学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刑事责任年龄圆桌讨论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宋英辉如是说。与会专家学者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多视角、多维度的探讨。
犯罪“低龄化”:真命题还是假命题
面对低龄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严峻形势,社会上很多人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学术界也有支持的观点,理由包括:(1)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短时间内遏止青少年犯罪势头的现实需要;(2)低龄未成年人具备了实施犯罪的行为能力和心智水平;(3)刑事责任年龄古今中外都不是一个确定不变的数字;(4)不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无助于法律的公平正义并容易导致被害人的“恶逆变”;(5)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等等。
不过,宋英辉等人认为,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必须明确我国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人群是否整体趋向低龄化,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危害行为的情况进行系统统计和研究,校园暴力事件也缺乏统一的报告统计制度。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介绍,从媒体曝光的情况来看,未成年人恶性暴力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暴力情节也越发严重,呈现出低龄化趋势,但追究刑事责任的寥寥可数,绝大部分暴力案件在刑事法律规制之外。大量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暴力行为由于没有进入司法程序,难以进行有系统的数据统计与实证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牧表示,从世界范围来看,低龄儿童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有所增加,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急速发展,激剧增长的信息量不仅促使儿童早熟,大量不良信息也使儿童“受污染”的年龄提前,犯罪低龄化是一种世界趋势。但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因为犯罪低龄化现象而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从文明发展的角度看,不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对犯罪问题理性认识的结果。当然,这不意味着对低龄儿童违法犯罪坐视不管,应尽量采取教育预防的办法,对低龄儿童的不良、违法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教育管束,对犯罪行为依法处理。
多维度认识“责任年龄”:刑事和民事各有侧重
与会人员认为,充分认识“刑事责任年龄”应当追本溯源。
刑事责任年龄意味着行为人对行为性质的认识和自我控制能力。与30多年前相比,相同年龄的未成年人的确能接受和掌握更多的知识与信息。一些专家表示,当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度较以往提高了,生理方面的成熟为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更大可能性,而心理方面的成熟使未成年人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上也有所提高,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提供了依据。
但另一些专家认为,生活环境较之前发生巨大变化,风险也更多,未成年人学习、实践甚至试错的成长期间不仅没有缩短,反而可能严重不足。从这个角度来说,未成年人心智成熟的年龄并未提前,其认知控制能力不足,更容易受到不良影响,误入歧途。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英介绍,从理性、道德、辨认控制能力来看,人的大脑情绪控制基本是在24周岁至26周岁完成的,从这一点看,其实刑事责任年龄要提高。根据目前的一些司法实践数据,未成年人罪犯中94%的行为人的行为会得到矫治,只有6%成为累犯,这部分累犯将会犯下所在社区和国家50%以上的强奸、杀人、抢劫等重罪案件。从这一点看,刑事司法系统也应采取相应不同措施。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宗宪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目前没有严谨的科学调查的支持,也违背刑法谦抑原则。如果还有其他法律和非法律的措施可以适用,就不应考虑适用刑罚手段。重要的一点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将会带来不利后果,将会扩张犯罪圈,而犯罪圈扩大后对社会的稳定极其不利。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王志祥认为,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降低涉及刑事政策的考量问题。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的政策是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政策在立法修改中是相连贯的。应当强调,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就不能进行适度的惩罚,否则是非常危险的。现行法律规定中对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置确有不当的地方。例如,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该规定过于笼统,何谓“必要的时候”,在司法实践中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对此,应当反思立法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谈到法律的协调性,一些专家提出民法总则(草案)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降为6周岁,是根据社会情势而改变的。但吴宗宪认为,不能由此认为刑事责任年龄也应降低,因为降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对当事人是有益的,是有利于维持社会秩序的,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后将给当事人带来严厉处罚,对社会的意义也很难预计。对此,王志祥表示赞同,认为应当看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民事责任可以替代转嫁,刑事责任不能转嫁,只能由犯罪者本人承担,民法中降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不能成为刑责年龄降低的充分理由。
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需要多维度考察
即使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学界也是意见各异。如有人认为,考虑到当前未成年人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一般水平,主张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直接降低到12周岁;还有人认为,应该将刑事责任年龄原则上保留在14周岁,在14周岁以下增加例外规定,将情节恶劣等弹性原则作为入罪的依据等等。
目前,对于犯刑法第17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等八类罪的,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降到14周岁以下,争议比较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认为,这个问题涉及刑事责任年龄核心问题,即对行为性质的认识和自我控制能力。除了考虑刑事责任年龄法理,还应跳出这个体系,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第一,这种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程度。是否确实需要入罪。第二,这种行为的普遍程度。把一类人的行为作为犯罪来规定,应该达到普遍的程度。第三,法律上犯罪概念的含义和社会的认知程度。西方国家对违法和犯罪没有严格界限,基本不做严格区分。而我国的犯罪是相对严谨、比较严重的概念,社会上对犯罪的认识、评价也有很大不同,这些会影响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郑子殷认为,不能忽略的一个视角是如何有效地保护不良行为事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因为未成年人具有较高模仿性,其价值观也在不断塑造当中。实践中,未成年被害人数量比较庞大,如果法律没有正确的价值判断和制度安排,会影响到这些群体,也会引发社会舆论。
从历史发展规律看,一些专家表示,我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最终形成了目前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的划分标准,有着合理的科学依据,也契合我国国情,不宜贸然降低。从域外经验来看,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费梅萍表示,域外大量实证研究表明,降低责任年龄并不能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反而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比如交叉感染、标签化、促使未成年人形成反社会人格等。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刘慧娟等人表示,从多个方面来考虑,要谨慎对待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万华、最高法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代秋影等人则表示,解决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问题,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仅是其中一个点,需要作为系统工程予以综合考虑,在方法和视角上需要多学科多元探讨。未来的立法需要充分公开讨论和理性论证。一些专家建议尽快启动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实证研究,依此采取相应的对策。首都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席小华、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朱坚等人呼吁建立完善多元化的少年司法制度,多措并举,以解决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问题。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1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犯罪是导致社会不稳定,和谐的因素,而且很严重,所以有必要降低年龄加大标准,让更多的人知道,法律是存在的,而且是要针对不法之人的。

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准确实需要降低年龄,并且加大刑罚力度。因为有的未成年人无视法律,明知道自己是一种犯罪行为,却肆无忌惮的触犯法律,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没有达到犯罪的年龄,所以故意犯罪,对社会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这种行为应该特别恶劣,必须要重新出台法律法规,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可见,不管是从国际刑法导向还是立法趋势看,均主要从预防犯罪的角度主张限制自由刑,多适用非监禁处置措施,增强感化力量,促进未成年罪犯复归社会。针对未成年犯缓刑适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应当”适用缓刑的三个要件:一是必须符合刑法七十二条的条件,这是适用缓刑最基本的前提;二是要具备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即:“(一)初次犯罪;(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三是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该规定是对未成年犯缓刑适用条件的进一步明确细化,审判实务中我们对刑法第七十二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必须正确理解和掌握,第一,司法解释中的所说“应当” 是指在符合条件时必须适用的意思,故只要符合解释规定的三个要件均应宣告缓刑;第二,要注意分清必备要件和选择性条件,解释第16条第一款规定的三个要件是必备要件,缺一不可,但该条第二款中所列举的初次犯罪、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备监护、帮教条件三种情形则是选择性的条件,不要求全部具备,只需符合三种情形之一即可;第三,上述三种情形是“应当”宣告缓刑的法定情节而非“可以”适用缓刑的法定情节,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对于虽不具备这三种情形之一但符合刑法七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节的,如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是偶犯,过失犯,或是被引诱、胁迫犯罪 ,或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悔罪态度好的,仍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否则将会对未成年人缓刑的适用面过窄。

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准确实需要降低年龄,并且加大刑罚力度。因为有的未成年人无视法律,明知道自己是一种犯罪行为,却肆无忌惮的触犯法律,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没有达到犯罪的年龄,所以故意犯罪,对社会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这种行为应该特别恶劣,必须要重新出台法律法规,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

我的看法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需要降低年龄,并且加大惩罚力度。原因是因为现在少年犯罪区处于上升的态势,所以乱世用重典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只有加大处罚的力度和强度,才能会对犯罪人分子起到震慑的作用。
另外由于现在未成年人成熟比之前要早得多,他们对于社会上的事情要比之前的未成年人了解和明白的多。所以很多道理和处罚法律他们并不是不知道,而是仗着他们自己是未成年人,可以有恃无恐的进行出发。
再加上很多家长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而我们加大犯罪量刑处罚的力度,这样的话也可以让未成年人的家长得到一个警醒。

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否需要降低年龄并加大刑罚力度?
个人觉得应该降低年龄,但不应该加大刑罚力度的,现在孩子都比较早熟,是应该量刑降低年龄标准的,至于刑罚力度就不应该加大,还应该给孩子机会的!
所以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需要降低年龄不要加大刑罚力度!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谢谢!

  •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量刑
    答:第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第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 未成年犯罪量刑标准2021年
    答:2021年未成年犯罪量刑标准如下: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到60%;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到50%;3、未成年罪犯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或酗酒、赌博屡教不改的,或曾因淫乱、色情、吸毒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者教育过的,或有...
  • 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否需要降低年龄并加大刑罚力度?
    答: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准确实需要降低年龄,并且加大刑罚力度。因为有的未成年人无视法律,明知道自己是一种犯罪行为,却肆无忌惮的触犯法律,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没有达到犯罪的年龄,所以故意犯罪,对社会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这种行为应该特别恶劣,必须要重新出台法律法规,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
  • 未成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答:未成年量刑标准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部分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 未成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未成年量刑标准是: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
  • 未成年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答:未成年犯罪的量刑首先需要确定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
  • 校园欺凌频发,有人建议量刑年龄降低,你怎么看?
    答:第一,该建议不合理。刑法认为14周岁以下没有独立意志,是一种对特殊对象的保护。并且,目前我国并没有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作系统统计,只是看到几个极端案例,因此不能单纯的以偏概全,以此作为修改刑事责任年龄的依据。第二,以罚代管不科学。一罚了之而不给予孩子正确解决问题的引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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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首先要明确的是,对于未成年罪犯进行量刑时必须先确定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若需为此负责,则应根据法律规定予以从轻或适度减轻处罚。依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犯罪行为中,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当年龄介于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的人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
  • 未成年犯罪量刑标准
    答:具体的量刑标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和改造,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等较轻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受到拘留、有期徒刑等较重的处罚。综上所述,未成年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未成年人的年龄等因素来裁定。具体...
  • 未成年人处罚标准
    答:”二、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的法定情节首先,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节是“应当”情节,即是对量刑结果具有肯定影响的量刑情节,法律不允许审判人员有任何自由斟酌的余地,而要求其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应当”就意味着必须,而非“可以”。它要求:一是对未成年犯量刑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