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辅警排查乐安命案嫌凶被撞身亡,谁来负责任?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请问故意伤人罪,按照法律是怎么判刑的?


所谓的恶意伤人,要看犯罪嫌疑人伤人的主观故意是杀人还是伤害,同时还要看造成的危害后果,综合决定判处具体的刑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犯罪情节定罪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质上两者并没有区别,后果视造成的伤害严重情况而定。
如果是故意伤人,经过鉴定属于轻微伤的,这种行为可以归咎于违反治安管理,公安部门会介入处理相关情况,并协商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各种损失;倘若达到了轻伤的标准,伤人者就必须要负刑事责任,同时还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人民网海南视窗6月5日消息:
近日,临高县政协委员、新盈镇人大代表陈正大因故意伤人,被临高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5年7月25日上午8时许,吴建良在临高县新盈镇新兴墟规划大街建君饭店吃餐时,在走廊处与前来吃早餐的陈正大相遇,陈正大认为吴建良挡其去路,觉得很没面子,再想到以前与吴建良的一些瓜葛,于是心生怒火。
随后,陈正大便走到该饭店抽出一把铁铲朝吴建良的头部打去,打中吴的左手臂、头部等部位致伤。经法医鉴定,吴建良的伤势为轻伤。
事发后一个多月(9月15日)陈正大被刑事拘留,9月23日被依法逮捕。临高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正大持械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陈正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赔偿吴建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161.6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觉得没面子就故意伤人,临高一政协委员被判刑

卡车司机人应负事故责任

事发第9天的8月16日上午,杜警官的遗体仍放置在乐安县殡仪馆内的冰棺中,其父亲和母亲看着被花丛围簇、躺在冰棺中的儿子,趴在棺上失声痛哭。棺内,他身着辅警制服,头边放着一顶警帽;棺外,县公安各直属单位、亲友所送的花圈围成一圈。

  8月16日上午,在乐安县殡仪馆,趴在棺上失声痛哭的父母及其亲属。

  8月8日上午,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一处民居内,一对老夫妇遇害,一名7岁男童重伤,嫌犯曾某行凶后在逃。随后,乐安警方立即布控抓捕,他所在的龚坊派出所也在通往山砀镇的干道上盘查过往车辆。当天,远在台州,母亲知道县里发生了“大案子”,也跟父母提到,他们在搜捕曾春亮,母亲叮嘱他要注意安全。

  8日16时09分,杨连菊最后一次和儿子微信聊天,询问给亲属办理身份证的进展。“手机买了吗?”“没买”。最后一句,杨连菊询问儿子此前念叨换手机的事情,之前杜海华跟家里人提到过,现在用的手机太卡了。因为儿子当了辅警,杨连菊隔个两三天就给儿子打电话,提醒各方面要注意。

  但就在两个多小时后,意外发生。

  18时55分左右,杜警官与所内同事在省道排查过往车辆过程中,一辆厢式卡车躲闪不及,将正在排查前方车辆的杜警官撞倒在地。19时40分左右,父亲接到儿子同事打来的电话,说“海华出事了,被车撞了。”父亲心中咯噔一声,和妻子慌了。他们一边通知在家的亲属赶往现场,一边紧急从台州往回赶。

  20时20分左右,杜警官的第一位亲属赶到事故现场。他向澎湃新闻描述,当时杜警官躺在马路中间的中线,倒在车轮下,厢式卡车将前面那辆加长面包车尾部已经撞变形。医生到场后直接说“人没了。”现场人告诉他,是卡车刹车不及,撞倒了杜警官。

  在家人眼中,他从小有个警察梦。在南昌读完大专后,他也给家人说过当警察的想法。今年3月招录当辅警,8月准备参加公开招录警察考试,家人都表示了支持。记者注意到,在宣布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时,他的朋友圈还特意转发了文章。

今年3月,被招录为

  “善良懂事的孩子,就这么没了。”杜警官的奶奶看着生人前来祭奠,哭着讲着孙子生前事情。奶奶最后一次见孙子是在8月6日,当时杜警官和派出所同事开县城开会,在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就回到了所里。派出所给辅警安排有宿舍,杜警官工作后大部分时间待在所里。

  辅警工资不高,在试用期,杜警官每月领1500元,转正后工资拿2200元。“(孙子)给我钱,还买东西。”奶奶和爷爷将杜海华从小带大,祖孙感情很深,杜海华工作后经常抽空回到县城看他们。

 杜警官的微信个性签名为“清醒;识趣;努力;优秀;不负余生。”亲属告诉记者,他从小很懂事,工作也很敬业,派出所领导也经常夸他。

  杜警官被撞去世后,其父母在儿子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动态。称其为其感到骄傲。

  记者注意到,就在事发一个月前,他还和所里同事一道参与抗洪。



卡车司机,这名辅警是在调查乐安命案然后在省道排查过往车辆的过程中遇害的,据了解,当时这辆卡车来不及躲闪然后将正在执勤的辅警撞倒在地,所以事故的主要责任是这名卡车司机。

他在执行任务途中被撞,所以工伤,所以应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当然,肇事车辆也要承担责任。

他的工作单位负责任,因为他这是工作过程中出的事故,属于工伤。

辅警是在通往山砀镇的干道上盘查过往车辆,嫌犯行凶后在逃,辅警拦截被撞身亡,肇事司机人应负事故责任。

  • 22岁辅警排查乐安命案嫌凶被撞身亡,其父亲怎么回应?
    答:嫌犯曾春亮行凶后在逃。随后,乐安警方立即布控抓捕,杜海华所在的龚坊派出所也在通往山砀镇的干道上盘查过往车辆。当天,远在台州,杨连菊知道县里发生了“大案子”,杜海华也跟父母提到,他们在搜捕曾春亮,杨连菊叮嘱他要注意安全。
  • 22岁辅警排查乐安命案嫌凶被撞身亡,谁来负责任?
    答:8月8日上午,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一处民居内,一对老夫妇遇害,一名7岁男童重伤,嫌犯曾某行凶后在逃。随后,乐安警方立即布控抓捕,他所在的龚坊派出所也在通往山砀镇的干道上盘查过往车辆。当天,远在台州,母亲知道县里发生了“大案子”,也跟父母提到,他们在搜捕曾春亮,母亲叮嘱他要注意...
  • 22岁辅警排查乐安命案嫌凶被撞身亡,谁来负责任
    答:8月8日上午,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一处民居内,一对老夫妇遇害,一名7岁男童重伤,嫌犯曾某行凶后在逃。随后,乐安警方立即布控抓捕,他所在的龚坊派出所也在通往山砀镇的干道上盘查过往车辆。当天,远在台州,母亲知道县里发生了“大案子”,也跟父母提到,他们在搜捕曾春亮,母亲叮嘱他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