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30

法律分析:1997 年 11 月 12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2 号发布,根据 2004 年 6 月 29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 2016 年 9 月 2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广西政府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第三条 本自治区城市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城市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凡是在自治区城市范围内,不论是城镇(包括乡政府所在地)的居民和机构,均需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确保市容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章 城市环...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中,着重强调了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城市人民政府需实行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部分地区可实行有偿服务,以提升环境卫生作业条件。第二十四条指出,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需符合标准和专业规划,确保设施布局合理且方便群众。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设施需纳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章 城市市...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详细规定了城市市容管理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首先,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等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容貌标准,且在一些特殊城市,如设区的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可以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需按照规定管理维护沿...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中,对各类违法行为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当出现以下行为时,将受到相应处罚:违反第十条规定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十二条规定的,罚款金额不超过100元;第十八条的违规行为,罚款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第十九条中,对个人和单位的罚...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答: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2016修正)_百...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含乡)政府所在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城...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答: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第三条 本自治区城市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第三章 城市...
    答:(一)城市各类开发区由其管理机构负责清扫保洁;(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竣工后未交付使用的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待建地块由业主单位负责清扫保洁;(三)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区域,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清扫保洁;(四)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带环境卫生责任不清...
  • 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规定(2012修正)
    答: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广场管理,维护城市广场秩序,保持城市广场环境整洁及广场设施完好,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广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过绿化、亮化,公共设施配套...
  • 南宁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规定
    答:第一条 为维护市容环境整洁,制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建城区范围内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乱张贴、乱涂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