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个地方的官职叫布政使,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官?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5
清朝时期有“布政使”,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职务?

清顺治年间,顺治皇帝废黜
“巡按制”,施行“督抚制”,总督和巡抚的权力才开始逐渐确立和稳固,成为朝廷管理地方政府的主要官职。
总督,执掌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军事,基本相当于建国初期的地区书记;巡抚,乃系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执掌一省军民政务。巡抚,虽然受总督管辖,但两者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以便于削弱督抚权力,便于中央集权。


可根据《皇朝文典》、《清史稿》等历史资料的记载,清朝的省级官员中,除了总督、巡抚,还有提督学政、布政使、按察使三个官职。
提督学政,执掌一省教育、科举事宜,因为一般由皇帝钦派,带有“钦差”意思,所以排位靠前,仅次于一省巡抚;按察使,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政法委书记,执掌一省公、检、法机构。那么,“布政使”这个听起来像是管理布匹的官员,到底是干嘛的?相当于现今的什么官职呢?


清朝官员形象
要想弄明白这个官职,我们需要先来明白这个官职名称的具体含义:“布政使”中的“布”,并非做“布匹”讲,而是“宣布、传播、汇报”的意思。所以,“布政使”最主要的职权就是“宣化承流,上呈下达”,这种职能只要体现在督抚、吏部和一省府、州、县官之间。《清史稿·职官志》对“布政使”的这种职能予以过明确记载: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


也就是说,“布政使”相当于省组织部部长,执掌一省人事大权。负责约束和管辖下属府、州、县官员,并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考核情况上报督抚、上报吏部。除此之外,“布政使”还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宣达到各府、厅、州、县。督促其贯彻实施。
现今的省组织部长,一般兼任省委常委,行政级别为省部级正职,而清朝的“布政使”也基本类似这个级别。


清代布政使官契
根据《清史稿·职官志》的记载,“布政使”的品秩为从二品,和未加衔的巡抚同一级别。也就是说,就行政级别而言,“布政使”和巡抚一个级别,基本等同于现今的一省省长,行政级别为省部级正职。既然是省长,“布政使”的具体职权就绝对不会仅限于一省的人事权力,综合诸多历史文献的记载,我们能够大致得出“布政使”
的具体职权: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


清代“乡试”考生形象
综合来看,除了人事大权,“布政使”还执掌以下事务:
1、调度、指挥每三年举行一次的“乡试”;拥有直接向礼部“举贤”之权。
2、执掌一省田赋课税、财政收支、官员俸禄发放等财政大权;负责一省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政内容。
3、“会同督抚,议行政务”,在省级常委会上拥有极为关键的一席,能够绝对影响一省政务的制定、施行等。


清代布政使 田亩丈单就此来看,清朝的“布政使”更加类似于现今省级行政单位的行政首长——省长,支持省政府的日常工作,并代表省级政府向以督抚为代表的省委常委、以吏部为代表的朝廷汇报工作、直接负责。

古诗中提到:清风两袖去朝天,不带江南一寸棉。古代百姓心中最好的官就是清官,最恨的官员就是贪官。而能够为民请命的官员最后都获得了民心,大多数都会有一个好下场。但是仔细去看我国古代时期的官员的分布系统,会发现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组织架构。

而在清朝时期,有一个地方官职名字叫做布政使,和其他的官职名称比起来,好像布政司这个名字显得非常陌生。那么这个官职到底有什么内容,能做什么主呢?公元1376年之后,也就是明朝就慢慢开始设置布政使,这个概念是从明朝时期开始建立,在清朝时期达到了一个顶峰的状态。
在清朝时期布政使的官职是从二品,也就算是一个比较高一点的官职了,手中的权力最起码不低。后来从从二品,又慢慢降为了正三品。公元1646年,清朝顺治皇帝时期布政使发挥了最大职能属性。

每个省都会宣布要设置布政使,甚至会设立两个人,也就是相互权力制衡。在公元1661年,我国历史中的江南省,被安徽和江苏省所分割,这时候原本江南省分配到的两个布政使,也就被划分为开来,一个去了苏州,一个去了安徽。
这时候安徽和江苏就呈现出了特殊的状态,因为在安徽和江苏只有一个布政使,这也是比较奇特的景象。在公元1663年,这种景象又得到了延续。因为在陕西省也出现了分割的情况,陕西省分为了陕西和甘肃两个省市。

而陕西省原本被分配到的布政使是有两个。随着陕西分为了陕西和甘肃两个地方,两个布政使自然也就被分开了。那么话又说回来,布政使需要两个人共同管理这一个职位,达到权力平衡的状态。那么也就代表布政使手中的权力比较高,这个官职到底代表的是什么呢?
其实朱元璋设置布政使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于是就会在各个地方设置布政使,其形象就等同于朱元璋前往了这个地方,也就相当于是尚方宝剑的意思,而且还直接将概念形象化。成为了官职。

可想而知手中的权力有多大。简而言之,布政使就是中央统治者在地方的代理人,所以手中的权利不会太低,同时会直接对中央负责。在明清时期,想要成为布政使,出生条件并不是很严苛。即便是在清朝,汉人一样可以成为布政使。

但是一定要通过科举考试成为科甲,才算是迈过了门槛。而其中,进士成为布政使的可能性,相对而言还比较高,所以从大的方面来看布政使是一个才能和受中央认可的官职,对于加强中央集权制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说起清朝的地方官制,相信大家应该对总督和巡抚这两个官职最为熟悉,这两个官职都是在地方管理上职位最高的。

总督在清朝是统管一省或两三省的军政职务,也就是在他所管辖的一个省或者两三个省的范围内,所有的事务都是总督说了算。巡抚则是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执掌一省军民政务。


巡抚,虽然受总督管辖,但两者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以便于削弱督抚权力,便于中央集权。不过实际上,在《皇朝文典》中有记载,清朝的省级官职除了总督和巡抚以外,还有提督学政、按察使和布政使这三个官职,皆是皇帝亲自任命的省级要员,所以亦称疆臣、疆吏。


其中的提督学政,主要是执掌一省教育、科举事宜,因为一般由皇帝直接钦派,带有"钦差"意思,所以地位不低,仅次于一省巡抚;按察使,主要是执掌一省的公、检、法机构,类似于今天的省政法委书记。

这两个官职我们尚且从名字上还可以猜到他们主要是干什么的,但'布政使'这一个从名字上看起来就像是管理布匹的官职,究竟是干什么的呢?这个官职又相当于如今的什么职务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其实,'布政使'中的'布'并不是代表布匹,而是'宣布、汇报、传播'的意思。布政使这个官职最早是在明朝时期被设立的,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也称为藩司。

明洪武九年(1376)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

最早的布政使确实是有行一省长官的权力,但明朝皇帝为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由中央派出官员巡抚某省,久而久之,巡抚变成了一个常设的地方官员,而布政使与按察使则成了巡抚的属官。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省内仍设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等官职,其中巡抚为正二品,在康熙六年(1667)以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而按察使为正三品。布政使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在《清史稿·职官志》中对"布政使"的这种官职予以过明确记载:"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


从上面这段记载,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布政使这个官职的主要职权分三个,第一是承宣政令,就是接受朝廷的政令文件,并下达到本省各厅,府,州,县,并督促其贯彻实施。就相当于如今的省组织部部长,执掌一省人事大权并负责约束和管辖下属府、州、县官员。同时布政使也要考察各地方官员的业绩,汇总情况,上报督抚、上报吏部及朝廷。

第二是管理本省的财赋,布政使在清朝通常被称为藩台大人。藩台衙门里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叫做藩库。这里是一省钱粮的总仓库,藩库的收支,做账,徭役,赋税的征收,朝廷的上缴,官员俸禄的发放都要经过藩台衙门,总之所有跟钱粮沾边的事情都与布政使有关。


第三是组织官员的提调考试及选拔。由于藩台汇总政绩,因此,各道,厅,府,州,县官员的考核就成为藩台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地方官员三年一任,藩台衙门要根据政绩对官员的提调任免进行上报,以便下级官员能够得到合理的升迁任用,并且布政使还拥有直接向礼部"举贤"之权。


因此,从职权上来看,布政使就相当于现今省级行政单位的行政首长——省长,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财政厅厅长,支持省政府的日常工作,并代表省级政府向以督抚为代表的省委常委、以吏部为代表的朝廷汇报工作、直接负责。


而从级别上来看,根据清朝官制,布政使的品级是从二品,与没有加衔的巡抚是一样的级别,我们知道清朝的官员共分九品十八级,从二品在清朝的官员体系中算是个大官了。因为,就行政级别而言,布政使和巡抚没有什么差别,基本等同于如今的一省之长,行政级别为省部级正职。



清朝的布政使是一个地方官职,其实是沿用了明朝的官职,明朝建立以后废除了元朝的行省制度,设立布政司,而布政司的领导就叫做布政使,职位相当于今天的省长。布政使的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也称为藩司。在明洪武九年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最早的布政使是行使一省长官的权力,但明朝皇帝为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由中央派出官员巡抚某省,然后巡抚就变成了一个常设的地方官员,而布政使与按察使则成了巡抚的属官,而且根据清朝官制,布政使的品级是从二品。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省内仍设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等官职,其中巡抚为正二品,在康熙六年(1667)以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而按察使为正三品。布政使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在《清史稿·职官志》中对"布政使"的这种官职予以过明确记载:"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

布政使这个官职的主要职权分三个,第一是承宣政令,就是接受朝廷的政令文件,并下达到本省各厅,府,州,县,并督促其贯彻实施。就相当于如今的省组织部部长,执掌一省人事大权并负责约束和管辖下属府、州、县官员,同时布政使也要考察各地方官员的业绩,汇总情况,上报督抚、上报吏部及朝廷。第二是管理本省的财赋,布政使在清朝通常被称为藩台大人。藩台衙门里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叫做藩库。这里是一省钱粮的总仓库,藩库的收支,做账,徭役,赋税的征收,朝廷的上缴,官员俸禄的发放都要经过藩台衙门,总之所有跟钱粮沾边的事情都与布政使有关。

第三是组织官员的提调考试及选拔。由于藩台汇总政绩,因此,各道,厅,府,州,县官员的考核就成为藩台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地方官员三年一任,藩台衙门要根据政绩对官员的提调任免进行上报,以便下级官员能够得到合理的升迁任用,并且布政使还拥有直接向礼部"举贤"之权。因此,从职权上来看,布政使就相当于现今省级行政单位的行政首长——省长,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财政厅厅长,支持省政府的日常工作,并代表省级政府向以督抚为代表的省委常委、以吏部为代表的朝廷汇报工作、直接负责。



元代的疆域太过辽阔,地方府、州之上,是没有常设的行政机构的。一旦有状况,为了控制地方,同时作为异族统治的心理,出于防止政权过于分散的考量,中央的中书省便派出一个机机构进驻当地,处理事务,故又称“行中书省”,意思是行动的中书省。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看出了其中的弊端,认为这种制度任其发展,势必会形成各地方分离独立的局面。有鉴于此,朱元璋撤销了行中书省,设立了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是地方府、州之上,总汇一方行政的封疆大吏。

清初的布政使司设置沿袭了明制,各省设立左、右布政使。康熙执政初期,裁去布政使一名,每个省一名布政使,成为了定制,唯有后来江苏省设立两名。形成这种局面要追溯至顺治时期,当时江南分省,分为江苏、安徽,右布政使驻苏州;左布政使驻安徽;至乾隆时期,重新划分两省管辖区域后,原安徽的左布政使成为了江宁布政使,原苏州的右布政使成为了苏州布政使。

至于品级上,与明代相同,同为从二品,但清代的布政使地位却下降了,成为了总督、巡抚的属员。值得一提的是,清代督抚职掌比较复杂,一般总督偏重军事,巡抚偏重文职,总体上,总督地位要高于巡抚,但巡抚并不是总督的属员。

最明显的一点是,清代的布政使没有题报政务的权力;所谓题报政务,是用题本向皇帝奏报政务。许多官员具有奏折权力,但具有题报政务权力的人却不多,只属于地方上的督抚,驻防的都统、将军以及专门管理某项事务的学政、盐政。

那么,清代布政使的具体职责有哪些呢?

1、 承宣政令。凡是国家的政务、法令,均由布政使负责传达至各府、州、县,并督促贯彻实施;

2、 管理属官。一是负责发放各府、州、县官员俸禄;其次考核各府、州、县官员政绩,并汇总上报督抚以及吏部;

3、 掌全省财赋。征收赋税,同时负责财政收支;稽核田数、户籍等,汇总上报户部;

4、 参议全省重要的政务。如审理涉及到财政方面的刑事案件,会审重大刑事案件和秋审;重要政务须与按察使合议,上报督抚后方可实施。

为此,清代布政使司一般设经历司,经历一人,从六品,掌文书出纳;设照磨所,照磨一人,从八品,掌照刷卷宗;设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掌勘核刑名;从七品都事,掌收发文移。此外,还有掌检稽仓库的仓大使和掌库藏账本的库大使。



是地方行政长官,叫承宣布政使司。职权主要是宣布朝廷政令,管理行省财务,官员的选拔与提调考试。

布政使是明朝时正式设立的官职。是正三品,按照级别和权利上来看对标的是今天的常务副省长。明朝初期,朱元璋废除宋朝和元朝很多行政机构,重新设立新的职务,权利重新分配,所以当时省一级有三个最高行政长官,第一是布政使主要管理一省的政务和民生经济,第二个按察使对标今天的政法委书记,负责一个省的法律刑判。第三个指挥使也叫总兵长官一省的军队,相当于现在省军区司令。。

  • 清朝有个地方的官职叫布政使,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官?
    答:最早的布政使确实是有行一省长官的权力,但明朝皇帝为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由中央派出官员巡抚某省,久而久之,巡抚变成了一个常设的地方官员,而布政使与按察使则成了巡抚的属官。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省内仍设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等官职,其中巡抚为正二品,在康熙六年(1667)...
  • 清朝时期有“布政使”,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职务?
    答:可根据《皇朝文典》、《清史稿》等历史资料的记载,清朝的省级官员中,除了总督、巡抚,还有提督学政、布政使、按察使三个官职。提督学政,执掌一省教育、科举事宜,因为一般由皇帝钦派,带有“钦差”意思,所以排位靠前,仅次于一省巡抚;按察使,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政法委书记,执掌一省公、检...
  • 布政使在清朝到底是个什么职位,等于现在的哪个官职?
    答:可根据《皇朝文典》、《清史稿》等历史资料的记载,清朝的省级官员中,除了总督、巡抚,还有提督学政、布政使、按察使三个官职。提督学政,执掌一省教育、科举事宜,因为一般由皇帝钦派,带有“钦差”意思,所以排位靠前,仅次于一省巡抚;按察使,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政法委书记,执掌一省公、检...
  • 清朝布政使是个什么官,是现在的省长吗?
    答:清朝的布政使源自明朝承宣布政使司设置的左右布政使。康熙初年,逐渐形成定制,各省设置布政使一员,江南省(后拆分为江苏、安徽两省)等少数省份设布政使两员,从二品,是重要的省级官员之一,又称藩司、藩台,地位仅次于巡抚,主管一省钱粮、赋税。如果硬要把古代的官职和现代相对应,布政使应当达不到省长...
  • 布政司是什么机构?
    答:布政司是衙门名,全称“承宣布政使司”官名叫布政使。明清两代才有布政使司这个衙门机构,又叫藩司衙门。级别为三品,地方的一种高级官吏。地位仅次于总督和巡抚,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沟通督抚与各府县。
  • 在清朝时期出现的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答:回答:省委常委,主管经济的常务副省长
  • 清朝时期的“布政使”,到底是个多大的官?相当于现在什么官职?
    答:而在清朝时期,有一个地方官职名字叫做布政使,和其他的官职名称比起来,好像布政司这个名字显得非常陌生。那么这个官职到底有什么内容,能做什么主呢?公元1376年之后,也就是明朝就慢慢开始设置布政使,这个概念是从明朝时期开始建立,在清朝时期达到了一个顶峰的状态。在清朝时期布政使的官职是从二品,也...
  • 明清的布政使是个什么官职?
    答:01 明朝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长,清朝布政使相当于常务副省长。布政使主要主管一省之行政和财赋之出纳,可通过特旨除授、廷臣推荐、吏部开列具题等方式选任。明朝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长,清朝布政使相当于常务副省长。布政使,俗称藩台、藩司等,清制为从二品。明代洪武初,明洪武九年(1376年)开始撤销...
  • 清代布政使相当于什么官员?
    答:1. 明代布政使的职位相当于现今的省长,而在清朝,布政使的职位则相当于常务副省长。2. 布政使,亦称藩台或藩司,在清朝制度中属于从二品官职。3. 明代初期,自洪武九年(1376年)起,行中书省被撤销,陆续设立了布政使司,每个布政使司设有左、右布政使各一员。4. 清代时,布政使成为督抚的属官。自...
  • 清朝的布政史是个什么官?
    答:布政使是清朝时期的一省行政长官,官阶从二品,主要负责宣达朝廷政令、征收全省赋税、考核府县官员以及管理全省户籍、田数等民事内容。从职权上看,布政使相当于今天的省长。巡抚是清朝时期的地方军政大臣职称,官职等级相当于现今的省长或省委书记。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职责包括军政、民政、吏治、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