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的认识和看法有哪些?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30

主动投案问题是新要求出台的一项重要制度,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彰显了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具有重要意义。投案后是否如实说明问题,直接决定该制度设计的效率价值能否得以体现。

需结合被审查调查人到案后如实说明违纪违法或犯罪事实的情况判断。主观上认错悔罪要自愿、真实。主动投案必须基于真实意愿,反思悔错真诚,不能假借主动投案另有所图,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若表面投案,暗中却串供,毁灭、伪造证据或隐匿、转移财产,不宜从宽处理。

客观上交代内容要全面、稳定。若存在仅交代部分违纪违法事实,只交代小问题以掩盖大问题、交代违纪问题以掩盖犯罪问题等情况,不仅未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便利,甚至阻碍审查调查工作的开展,不宜从宽处理。



主动投案需依规依纪依法准确适用

对主动投案者符合从宽处理情形的,应采取何种方式从宽,需依规依纪依法准确适用。在程序方面,对主动投案者可采取相对宽缓的方式进行审查调查,如对符合条件的可以用“走读式”谈话代替留置措施等。一般违纪违法案件,对符合主动投案从宽处理的被审查调查人。

要体现宽严相济的执纪理念,规范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综合考虑其行为性质、情节、后果、时间节点、认错悔错情况及配合审查调查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适用哪一种形态。

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的认识看法如下:

这个规定是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的一个法力依据依据。从法理来看,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从实践来看,通过规范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

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政策教育,感化、挽救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积极退赃、海外追逃与劝返等亦具有显著作用,更能有效节约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信访举报部门认为主动投案人交代的问题不属于本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一)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报本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逐级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报告,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办理;

(二)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应当报本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及时通知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主动投案人接管,如认为由本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通知本机关相关部门将主动投案人接管;

(三)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应当报本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及时通知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主动投案人接管。

以上内容参考 晓庄学院——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 纪检检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
    答: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 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
    答:法律分析: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査、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査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
  • 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规定
    答: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五条 有关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主动投案:(一)在初步核实阶段,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谈话时主动投案的;(二)在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主动交代纪检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三)因伤病等客观原...
  •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
    答:法律分析:有关人员主动向其所在党组织、单位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向有关巡视巡察机构投案,以及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投案,视为主动投案。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主动投案,是指:(一)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
  • 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的认识
    答: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主动投案,是指:(一)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二)涉案人员的涉嫌...
  • 纪检监察关于主动投案规定
    答:法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事先掌握的有关事实和证据经查不实,被查处人在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其他不为所知的犯罪事实,此种情形符合投案自首的条件,应认定为自首。被查处人在调查期间,除了如实交代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不同种罪的犯罪事实,则应当认定为自首...
  •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的规定试行
    答:法律依据: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条规定: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査、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査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答:法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从实践来看,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处理主动投案工作,严把程序关、事实关、政策关,避免投案变投机。各地纪委监委也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处理主动...
  • 纪检监察关于主动投案规定的认识
    答:法律分析:这个规定是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的一个法力依据依据。从法理来看,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从实践来看,通过规范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政策教育,感化、挽救违纪违法的党员...
  • 纪检监察机关应以什么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鼓励支持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
    答:法律主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的规定:1、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犯罪证据,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2、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犯罪证据,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法律客观:《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