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义诊管理办法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5

法律主观: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而制定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 医疗机构义诊备案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义诊备案
    答:不一定。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议,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 医疗机构义诊管理办法
    答:法律主观:《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而制定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
  • 义诊活动备案是什么意思?
    答:义诊活动备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并应列明义诊活动的时间、地点、类型、参与人员、服务项目等内容,同时应具备充足的医疗器材设备、药品等医疗资源。义诊活动应当强调患者的知情权,医务人员也应该保障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 义诊备案管理办法义诊前备案
    答: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护士,应当确定一个医疗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全部执业机构。护士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护士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机...
  • 健康义诊需要办理什么营业执照
    答:需要提交一些证明材料,例如医疗机构或个人的注册资料、医生的职称证书、医院的营业执照等。除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还需要遵循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于义诊活动的管理规定。例如,在进行义诊活动时,需要保证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遵守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规范,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医疗活动。
  • 未经备案开展义诊适用健康体检管理吗
    答:诊所等场所从事相关服务,同时需经过相应的备案、登记、审核等程序。而义诊属于未经备案活动,因此一般不适用医疗机构体检管理,但可以适用健康体检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对义诊活动的人员、设备、服务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对于未经备案的义诊活动,应当注重组织者和参与者的医德医风和医疗服务质量。
  • 医师法大更新,执业范围更广!
    答:除了多点执业和中西医结合,还有一些情况是不需要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的,比如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等;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这些情况下的医师可以更加灵活地提供医疗服务。专业培训和考核当然,...
  • 什么是义诊
    答:义诊是一种免费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活动。义诊是一种社会公益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为那些经济条件困难、医疗资源匮乏的人群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这种活动通常由医疗机构、医疗工作者或者志愿者自发组织,他们会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为人们提供诊疗服务。义诊活动不仅为人们提供了获取医疗帮助的机会,同时也宣传了...
  • 义诊活动通知
    答:现将义诊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周二上午9点开始 二、活动地点 东湖社区二楼活动室 三、活动内容 1、为群众开展义诊、答疑解惑;2、为群众解决专病方面的医疗咨询,健康管理辅导;3、提供日常保健、慢性病防治、防控的知识宣教等。 为了您的身体健康,欢迎居民前来参加义诊,望大家互相告知,谢谢!
  •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规定
    答:第十六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物管理,合理调配资源,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第十七条: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 第十八条: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