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办理烟草销售许可证在哪办,地址在哪?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4
烟草经营许可证在哪办?

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书面办证申请一份,并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或其他能够证明其经营场所合法的书面资料(出租房屋需提交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地处乡村没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或资料的,需提交加盖有村民委员会的房屋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还需提交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6、残疾人、特困户、烈属等特殊人群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在提交以上书面资料时,均需将原件随同复印件一并提交。原件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复印件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三、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流程
1、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表格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领取。已经建立烟草专卖管理所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所申请。
2、受理
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
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签字按手印或盖公章)原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一、办理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承办窗口: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一楼A区8号(石家庄市烟草专卖局)。

扩展资料:
禁止性要求:
1、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2、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周围(具体标准执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5、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7、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8、申请人是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包括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有外资成分,零售业态属于“娱乐服务类”,包括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为主要经营的宾馆、酒店等除外)。
9、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河北省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的,必须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第三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规格、式样和签发准运证专用印章的印模式样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制定。

  第二章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

  第四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特殊情况下,国家烟草专卖局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签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级以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代签。

  第五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进口的烟草专卖品、国产烟草专用机械和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准运证。

  运输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准运证。特殊情况下,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可以授权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出口的国产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准运证。

  运输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分配和调拨的烟草专卖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准运证。

  第六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国产卷烟、雪茄烟、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由调出方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签发准运证。运输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应与准运证同行。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国产烟丝、卷烟纸,也可以由调出调入双方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准运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出口的国产卷烟、雪茄烟、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由调出方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鉴章的出口合同原件签发准运证。运输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应与准运证同行。

  第七条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准运证。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

  省际毗邻县(市)之间运输烟叶和国产烟草制品的管理办法,由双方所在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并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

  第三章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申办

  第八条 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调出、调入双方是烟草专卖品的合法经营单位;

  (二)运输的烟草专卖品真实、合法;

  (三)申办人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四)其他应当具备的证明文件。

  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申办人应当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

  第九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必须严格审批制度,由签发机关的经办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专人负责办理。

  第十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由经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省际间运输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5天。

  申办准运证的有关材料和准运证存根必须存档备查,保存期为三年。

  第四章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

  第十一条 烟草专卖品运输过程中准运证必须随货同行,所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不能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运输的,应分别开具准运证。

  第十二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只能一次有效使用,并严格遵守准运证上规定的各项要求。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无准运证运输是指:

  (一)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二)超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的部分;

  (三)未运至准运证规定的到货地进行销售的;

  (四)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五)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

  (六)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烟草专卖品应在准运证有效期限内完成运输。不能在准运证有效期限内完成运输的,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更换准运证。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有权进行检查,对合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要予以保护,不得扣留。非法扣留的,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并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对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第十六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被委托签发准运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罚则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有关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按照《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经办人未按本办法审查申办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办证条件,办理准运证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申办人利用隐瞒、欺骗、贿赂等手段,非法取得准运证的,其准运证视为无效,并没收非法所得,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批准人对经办人上报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材料而签发准运证的,或者违反本办法擅自要求经办人办理准运证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经办人、批准人利用办理、签发准运证营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烟草专卖局1994年发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使用管理规定》(国烟专[1994]第3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河北省烟草专卖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56号百度地图

  • 裕华区烟草办证在哪里石家庄
    答:您要问的是石家庄裕华区在哪里办烟草证?裕华西路109号。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烟草证需要去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石家庄裕华区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9号熙园a座115号。
  • 石家庄烟草证怎么办理流程
    答:为充分体现便民的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2.受理 受理过程中,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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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出口的国产卷烟、雪茄烟、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由调出方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鉴章的出口合同原件签发准运证。运输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应与准运证同行。第七条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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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烟草证办理条件
    答:申请人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2、受理。受理过程中,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送达申请人;3、实地核查。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提交核查结果;4、审核审批。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交...
  • 石家庄长安区办烟草需可正的在那?
    答:去市烟草公司!
  • 办烟草证在什么地方
    答:烟草许可证可以在烟草专卖局办理。为充分体现便民的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
  • 石家庄烟酒店的营业执照在哪办理?
    答:先到工商局去核你店名的名称,名称和下来,去新华区烟草公司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酒类的可能要提供健康证。许可证办下来了,就可以去办理工商注册了。时也可以询问工商局
  • 石家庄想开个烟酒店,就卖点烟酒饮料糖茶什么的,都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如果不知道去哪儿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务中心办营业执照,你可以问一下旁边的店铺的老板。然后在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卖食品需要办这个证);因为卖烟,需要到当地的烟草专卖局申请《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烟草证在大城市应该比较难办得到,因为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