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打工开车算不算工伤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7
给人打工开货车出车祸受伤算工伤吗

算工伤,给人打工开货车出车祸受伤算工伤。工人在上下班途中突发意外的,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工人住院治疗期间可以休病假,报销部分医保项目中的费用。对于下班途中受伤能认定工伤的,应当是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法律分析要看情况,给人打工开货车出车祸认定为工伤,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评定工伤有严格条件,应当发生在车祸事故中,并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其它情况都可以认定工伤。所以说给别人打工开货车出车祸受伤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患白内障的,由于白内障不属于职业病,应当不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可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算工伤。
  (2)算工伤。除非是故意的。
  (3)受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4)责任除了看客观情况(事故现场情况),还要看司机主观上有没有过错。所谓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类情况。如果有故意,那当然要负全责(当然极少可能司机故意撞车);如果是过失,那就可能要负部分责任;如果确实是难以预料的情况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司机就没有责任。

  对补偿问题的回答: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关于车辆修理赔偿费用,我认为一要看自己有没有过错、有多少过错?如果有很大的过错,那么保险公司赔偿以后,有可能会追偿。二是看老板会不会追偿。三是看自己有没有可供赔偿的财产。如果仅仅是赚一点钱维持生活费用,没钱赔了,那只能是老板垫付完事。

  另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文(调理全文请看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3-05/04/content_857553.htm)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分为三档,分别享受不同的待遇。

  如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当然算工伤
2不管怎样只要给老板干活过程中受伤一定是工伤
3按照原工资不变
4按照交强保险赔偿,人身伤害标准赔偿
5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我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
用人单位是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况,也要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工伤职工一次性赔偿。

不管他有没有注册,也不管他是什么样的老板,前提是你是他雇用的员工,这就成了事实关系,你所产生的问题也不知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果你是酒后驾车或是违规操作而产生这样的事,我为你同情,工伤当然是工伤,你要索赔也是有道理,但是如果是我所说的原因造成重大事故你负全责的话老板可以要你赠偿这些损失的,如果不是这样的情况只是正常的事故还好办一点,请你自已想清楚交警判定书上所有的文字再去咨询一下律师吧。

  • 我帮私人老板开车遇车祸致骨折算工伤吗,应该怎样赔付?
    答:应该算工伤,但是这个工伤有点特殊,私人老板倒无所谓,关键是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如果你全责,那么对方车主就不能赔你,只能是老板负责,如果你不是全责,那么对方车主就得赔你,或者是保险公司或是车主,而且,不管啥情况,只能赔一次。
  • 给私人打工 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答:不算。私人是自然人,自然人雇主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不是工伤,应当按侵权赔偿。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
  • 受聘司机开车出车祸受伤算工伤吗
    答:在工作时间出险都算工伤。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
  •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算工伤吗
    答:法律主观: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是否算工伤,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且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是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一般可 认定为工伤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 给人打工开车,在卸车过程中被货物压死老板是否应该赔偿
    答:这种情况明显属于工伤,当然应当由雇主或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 给个人打工受伤算工伤吗
    答:给个人干活,不属于工伤,应当按侵权赔偿;一、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2、雇员在从事雇佣...
  • 给老板打工自己私自开车交通事故死亡老板有责任吗?
    答:有的,员工开老板的车子出交通事故,车主一样要有责任的,自己的车只能自己持证驾驶,不可以随意借给别人开,所以造成的事故老板都是有责任负责的
  • 在店里打工出去开车事故算不算工伤
    答:如果是为店里办事那就算啊 但是如果说是去处理自己的私事那就不算啊
  • 帮老板开车加油时碰破自己的头算工伤吗?
    答:工伤的定义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而受到伤害。显然,你在帮老板开车加油时碰破自己的头,应该就是工伤。
  •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算工伤吗?
    答: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大多是属于私人企业,这时候老板也是属于私人老板。在工作中受伤的时候很多劳动者就会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特别是公司没有给劳动者购买保险的情况,那么,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属于工伤吗?网友咨询: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算工伤吗?北京云亭(武汉)律师事务所刘访律师解答:建立劳动关系应签定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