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是谁批准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02
禁烧秸秆的命令通常是由地方或国家级的环保部门、农业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批准并执行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禁烧秸秆的出发点。秸秆是农作物收获后剩余的茎秆部分,如稻草、麦秆等。在过去,许多农民会选择在田地里直接焚烧秸秆,以便为下一季的种植做准备。但这种做法会导致大气污染、火灾隐患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开始介入并出台相关政策。在中国,例如,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会发布相关法规或行政命令,明令禁止农田中的秸秆焚烧行为。这些命令的发布和执行是基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其次,为了鼓励农民不焚烧秸秆,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如提供秸秆回收和综合利用的补贴、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等。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污染,还能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总的来说,禁烧秸秆的命令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批准和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预防火灾、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确保这一政策的顺利实施。

  • 禁烧秸秆是谁提出的
    答:法律分析:全国人大制定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国家鼓励燃煤单位采用先进的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等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技术和装置,减...
  • 禁令烧秸秆是谁批准的
    答:王拔丹。才知道,禁止焚烧秸秆是环境物理学家提出的。秸秆禁烧的首倡者是环境物理学家王拔丹,王拔丹认为农民在农田里烧秸秆会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以及空气质量有很大影响。但是事实证明,王专家的建议真不怎么样。秸秆还田在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沤烂。有秸秆还田的耕地中,秸秆成了各种病虫卵害和杂草的保...
  • 禁烧秸秆谁提议的
    答:1. 法律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 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 法律规定内容:要求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必须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并配备相应的污染控制装置,如除尘、脱硫、脱硝等。4. 法律要求:鼓励燃煤单位采用先进的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和装置,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 禁烧秸秆是谁批准的
    答:禁烧秸秆的政策是由中国政府批准的。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和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限制和禁止农民焚烧秸秆。首先,禁烧秸秆的政策是基于环境保护的需要。秸秆焚烧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这些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此外,秸秆焚烧还...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
    答: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禁烧区域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三条 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应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规划先行、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疏堵结合,试点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秸秆露天禁烧...
  • 禁烧秸秆是谁批准的
    答:禁烧秸秆的命令通常是由地方或国家级的环保部门、农业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批准并执行的。首先,我们要明白禁烧秸秆的出发点。秸秆是农作物收获后剩余的茎秆部分,如稻草、麦秆等。在过去,许多农民会选择在田地里直接焚烧秸秆,以便为下一季的种植做准备。但这种做法会导致大气污染、火灾隐患等问题。为了...
  • 禁止秸秆禁烧是谁提出来的
    答:1. 禁止秸秆焚烧的政策是由我国政府提出的。2. 秸秆焚烧是指农民在田间地头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3. 这一政策的提出旨在保护环境和改善空气质量。4. 秸秆焚烧会产生大量烟雾和有害气体,对空气质量和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5. 同时,焚烧秸秆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土壤肥力,对农业生产...
  • 禁止烧秸秆是哪个专家提出来
    答:禁止焚烧秸秆是环境物理学者王拔丹提出的。王拔丹于1927年6月出生,江苏泰兴人,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高校地质学报》曾任南京大学副校长、地学院院长。先后担任的学术职务有:中国地质学会副会长、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岩浆岩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地质学...
  • 禁止焚烧秸秆是谁提出来的
    答:首先,禁止焚烧秸秆这项政策是由政府提出的。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防止因为焚烧秸秆造成的空气污染和火灾事故。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来探讨这个政策提出的背景和原因。焚烧秸秆一直以来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传统方式之一。但是,这种方式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焚烧秸秆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有害气体...
  • 白沙黎族自治县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
    答:县人民政府建立由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发展和改革、公安、检察、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止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