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工人下班走高速路被撞法院撤销工伤认定这件事?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1

这是在法律章程内一件正常处理的案件,结果或许让人很难接受,但也只能接受。

工伤认定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常见,可是工伤认定有其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并非是只要因工作或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伤。

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被撤销工伤认定也很正常。

周某在下班过程当中,为避免绕路走高速,其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发生事故以后,交通部门给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中,周某负有次要责任。

周某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提交工伤申请,并且提交了相关资料,这是正常人处理类似事件的正常流程。可是在相关部门认定其为工伤之后,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撤销。

因周某的行为不符合工伤认定当中”合理路线“的标准,法院判决撤销其工伤认定。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周某上诉也因此被驳回。

我觉得这是一件依法被处理的事,结果好与坏都必须接受。

对于周某来说,先是被认定工伤,之后法院又判决撤销其工伤认定,这当然是一件很难接受的事。可是对于公司来说,周某出现事故被认定为工伤,需要公司承担责任,可公司认为周某的工伤认定存在问题,提起诉讼也是在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吃瓜群众来说,关注点或许在于既然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那又是怎样通过工伤认定的呢?可是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与本次案件的审理其实并无太大关联。

在本次案件当中,法院的判决不存在什么问题,周某也只能接受这种结果。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不仅仅是个人需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公司也同样是如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出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在出现意外时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安全出行你我他,生活能够少很多困扰。



工人下班走高速路被撞,法院撤销工伤认定,其实这也是非常合理的。事实上,法院也认为,由于进入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走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时不属于“合理路线”,因此,才会撤销工伤认定。从这里来看,这样的判决的确是合情合理的。

事情发生于2017年6月9日,当时重庆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人周某从工地下班回家,原来的路线因修建高速公路而被占用。为了避免绕行太长,周某便就近走上了绕城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周某走在应急车道上的时候,一辆小汽车突然驶来,撞上了周某,造成他全身多处骨折,肺部、脾脏挫伤以及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此事发生时候,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显示,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大队依法判定周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有过错,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后,周某依据该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向企业所在地江津区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江津区人社局经调查予以认定周某是属于工伤,由重庆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主体责任。不过,江津区人社局的认定下来之后,重庆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却对这一结果表示不服,于是直接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

在此后的审理中,江津区人民法院经认为,周某下班途中进入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走,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不具备合理性,不属于“合理路线”。因此,法院最终认定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的情形,遂判决撤销江津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过,周某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再一次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庆市五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直接驳回了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认为,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有5个要件:受伤害者为职工;是在上班或下班途中受到伤害;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这5个要件组成“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整体。由于周某下班之后走的并不是“合理路线”,所以不能认定是工伤。



法院的处理很好,工人为了方便走高速路,不遵守交通规则,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让他意识大问题的严重性。

支持法院判定结果。如果这个工人下班以后走的是正常的路线被车撞了,那肯定属于工伤。但是他当天出事的时候,为了节省路线,走的是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责任主要是在工人。

工人下班走高速路被撞法院撤销工伤认定这件事,我很赞同,因为走高速应急车道属于违法行为,不在工伤的范围之内,所以撤销工伤认定很正确呀。

  • 单位上班时工人不到下班时间偷着提前走在路上发生车祸与公司有没有...
    答:您好,这种情况单位是没有责任的。因为他没有到下班时间就擅自离岗,他的行为属于旷工。他在旷工期间出事儿,属于个人行为,跟单位没有关系,不属于工伤理赔范围。以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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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如果接走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上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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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地工人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地责任
    答: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受伤也是可以算工伤的,关键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员工下班路上受到工伤的,如果企业没有为其买工伤保险,就要企业自己承担临时工医药费。法律分析在上班过程中因工而负伤,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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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人下班途中出现车祸,此路是封闭路段,驾驶员没有驾驶证,是不是工伤...
    答:根据工伤鉴定条例,工人上下班途中须经道路出了交通亊故就应该算成工伤,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亊故,第=必须是上下班必经的路上发生的交通亊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亊故根据上述条件来定工伤。
  • 新的劳动法对工人下班(夜晚)途中遇道路旁施工(没有警示标志),因道路...
    答:(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时间,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
  • 下班途中工人迷路行人死亡在高速公路上算工伤吗
    答:不算。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不能认定工伤。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出现事故要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