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后3个月内补缴到账满12个月的生育险能领到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在厦门一家公司生育险交了几个月及后面个人自己交累计12个月可以享受吗
(二)职工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中断期间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现行工资基数补缴的,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中断期间产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人家说后续补满12月个月就能领,你说不行,那你还问个der
厦门生育后3个月内补缴到账满12个月的生育险能领到吗
答:可以的。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且缴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按如下计算:(...
厦门生育保险如果之前没有交后面一次性补缴可以报销吗
答:其分娩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且在此期间未在异地参加生育保险,可在生育后至社保中心(本市人员到户籍所属社保、外来人员到市社保)申请一次性补缴生育保险费至连续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答:一、申领时必备的三个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时段、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缴费; 2、是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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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 生育待遇是单位在职工生育前后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0/12个月的,生育保险待遇才能享受。女职工孩子生了才交社保有什么用呢?生育当月和生育前没有社保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单位支付,补缴社保没用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厦门医保社连续交满12个月至终止妊娠,次月停保还能报销吗
答:一、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一次性补缴生育保险费至连续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并享受生育津贴。(一)适用对象:2016年6月30日之前已在厦门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失业人员,其分娩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且在此期间未在异地参加生育保险。(二)补缴标准:上述适用对象...
厦门医保社保交多久可以领生育保险
答:缴费时间连续12个月,可领取厦门生育津贴。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怎么在厦门领取生育保险金
答:要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
厦门生孩子医社保交9个月能报销多少
答:不可以报销。(一)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不含生育当月,补缴月份不计入累计缴费月份);(二)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
不可以
生育待遇是单位在职工生育前后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0/12个月的,生育保险待遇才能享受。女职工孩子生了才交社保有什么用呢?生育当月和生育前没有社保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单位支付,补缴社保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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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交满12个月后离职停掉不能领到生育险。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职工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中断期间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现行工资基数补缴的,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中断期间产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人家说后续补满12月个月就能领,你说不行,那你还问个der
答:可以的。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且缴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按如下计算:(...
答:其分娩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且在此期间未在异地参加生育保险,可在生育后至社保中心(本市人员到户籍所属社保、外来人员到市社保)申请一次性补缴生育保险费至连续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答:一、申领时必备的三个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时段、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缴费; 2、是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
答:不可以 生育待遇是单位在职工生育前后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0/12个月的,生育保险待遇才能享受。女职工孩子生了才交社保有什么用呢?生育当月和生育前没有社保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单位支付,补缴社保没用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答:一、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一次性补缴生育保险费至连续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并享受生育津贴。(一)适用对象:2016年6月30日之前已在厦门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失业人员,其分娩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且在此期间未在异地参加生育保险。(二)补缴标准:上述适用对象...
答:缴费时间连续12个月,可领取厦门生育津贴。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要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
答:不可以报销。(一)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不含生育当月,补缴月份不计入累计缴费月份);(二)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