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咨询电话12368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13
“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主要业务是:1.案件信息查询,协助查询案卷是否已移送到中院、是否已在中院立案、案件进度、缴费情况等相关信息2.协助联系法院工作人员,提供书记员及相关法官的办公电话,通过留言等方式向法院工作人员转达诉求3.提供诉讼指引,解答一般程序性法律问题,如,起诉、上诉、再审、退费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接到12368电话意味着什么
    答:无论是通过提供办公电话还是转达留言,都能帮助你与法官或书记员取得联系;最后,它能解答一般的诉讼流程问题,如起诉、上诉、再审和退费等程序性法律咨询。总之,接到12368电话意味着你可能需要与法院就诉讼事务进行沟通,这是一条官方且专业的联系方式,旨在为公众提供便利的司法信息服务。
  • 12368的号码是法院吗?
    答:12368是一个特殊的电话号码,它是中国法院系统全国通用的诉讼服务热线,用于提供司法信息和公益服务。带有区号的12368电话可能是当地法院的诉讼服务热线,接听时需谨慎辨别,提高警惕。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7日率先开通了北京法院的"12368"司法服务热线,该热线主要为公众提供北京市各级法院的静态信息,如...
  • 法律援助热线12368和12348的区别
    答:总结:虽然12348和12368都是为民众提供法律相关服务的热线电话,但它们在功能、服务范围和面向对象上有着显著的区别。12348更偏重于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而12368则更集中于与法院工作直接相关的信息查询和诉讼服务。这些差异使得两条热线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特定需求,共同构成一个更全面、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 12368是什么电话
    答:12368热线电话的设立,旨在主动回应群众的新期待,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让人民群众更真切地感受到我国司法的人文关怀。我们市北区法院一直本着“依法规范、及时高效、方便群众、来电必接、服务审判”的原则,认真对待这项工作。该热线于2014年12月2日开通,为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公众提供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案件...
  • 法院会用12368给你打电话吗
    答:1. 法院不会用12368给你打电话。12368是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的服务对象,提供诉讼活动进程、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和动态信息,通过电话接入、语音、短信、传真等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便利。2. 12368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案件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法官联系方式、投诉建议等官方服务热线。案件后期进展...
  • 法院服务电话是多少
    答:1. 法院服务电话“12368”是什么?“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2. 12368诉讼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与服务方式有哪些?1) 通过拨打12368,可以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诉讼咨询,并可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信访投诉等。2)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选择该项服务并向法院...
  • 法院案件查询12368官网入口
    答:法院案件查询12368官网入口是:https://12368.court.gov.cn/。12368是中国法院服务热线,主要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通过拨打12368热线,公众可以获取关于法院案件、法律程序、法律文书等方面的信息。同时,12368热线还提供了案件查询功能,方便当事人或相关人员查询案件进展情况。除了电话热线,12368还设立了...
  • 12368是什么电话
    答:1. 该电话号码为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电话,通常用于特殊情况,如必须向最高法院咨询或解决问题。2. 在一般情况下,无需拨打此号码,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常见问题。
  • 12368是什么电话号码
    答:12368是:北京法院12368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北京高院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12368平台由高院总平台和各法院分平台组成,由座席员和咨询法官提供5类诉讼服务。一是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市法院方位指引、管辖规定、立案条件、诉费标准、诉讼文书书写格式等程序性、事务性诉讼信息咨询;二是帮助诉讼...
  • 12368可以咨询法律问题吗
    答:12368可以咨询法律问题。12368主要职责:“12368”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和语音、短信、传真等为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主动回应群众新期待,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