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乱做不必要的检查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5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
乱检查指的是,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将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一、医院丢失病历要承担责任吗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病历可以证明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应尽的诊疗义务和对患者的损害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重要事项。
医院有妥善保管病历的责任。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的,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典》出台后,病志记录更加透明。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
虽然《民法典》将“举证责任倒置”变为“谁主张谁举证”,患者告医院要自己举证,但是有三种情形是例外,需要医院举证。
法院会首先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医院乱检查要承担什么责任?医院违反规定怎么投诉?
    答:法律分析:一般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出现这种情况后,可以找医院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当面投诉。需要将病历、发票收据之类的全部保存好。法律依据:《...
  • 医院乱做不必要的检查
    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乱检查指的是,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将构成侵权。【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
  • 医院过度检查是否违法
    答:医院过度检查是违法行为。不必要的检查,也就是“过度检查”问题。“过度检查”最先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检查。《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 医院随意让患者做不必要的检查,患者该怎么办呢?
    答: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本条是关于过度诊疗检查侵权行为的规定。过度检查行为,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违反基本诊疗规范,采取与患疾病无关的、不必要的诊疗检查。在这则案例中,市医院让刚刚拍了片子、做了CT的廖某再做一遍,不但会增加医疗...
  • 疑似医生乱开、故意多开检查怎么办?
    答:可直接向医院领导举报,也可拨打卫生部服务热线举报。《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 医生乱看个病要受处罚吗
    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将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
  • 了解一下医院过度检查是否违法
    答:很多医疗机构会通过做各种检查增加医院的收入,而很多检查是没有必要的,那么医院过度检查,患者能要求赔偿吗医院乱开检查单是属于侵犯患者权利的行为,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
  • 明知医院过度检查怎么办医院有义务提供说明吗
    答:3、以构成消费欺诈为由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医院过度检查医院是有义务提供说明的。医院过度检查是违法的,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可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过度检查可对医院进行投诉且医院有义务提供说明。
  • 医院利用病人的无知让患者进行一些不必要的检查 来增加病人的费用 一 ...
    答:人在医院的时候就完全听从医院的这种指挥吧,个人完全没有任何的主观的一员,因为我们并不是专业的医护人员,也不清楚生病到底应该输什么液,或者说用什么药。在医院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其实没有什么大病,比如说高血压这种就是它是一种慢性病,不是在医院就能翘的好的,但是很多的老人还是选择在医院...
  • 很多医院明知病治不了,却让病人做很多价格高昂的检查,你怎么看?_百度...
    答:不过,也有可能是医生觉得虽然病人治不好,但是可以通过高昂检查的这种方式让病人心情有所放松呢。毕竟,价格高效果就好的这种认知在普通人眼里还是吃得开的。说不定,治不好的病人因为经过了高昂治疗之后就心情乐观以至于最后病情好转了呢。就比如说癌症患者吧,医院明知治不好,为什么还要病人做高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