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2
养犬管理条例2021

202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实施,表示遛狗栓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
1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
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3.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4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摘要】
养犬管理条例2021【提问】
202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实施,表示遛狗栓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
1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
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3.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4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回答】

长治市办理狗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长治市办理狗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长治市办理狗证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到哪里办理?
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6、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办理材料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个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5、犬只照片两张。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5、颁发证件。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

办理地点
长治各区县市的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

证件费、狗牌费合计50元左右。

注:养犬还需缴纳养犬管理费、芯片费、疫苗费等多种费用,具体费用请询问相关部门。【摘要】
长治市狗证怎么办理【提问】
长治市办理狗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长治市办理狗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长治市办理狗证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到哪里办理?
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6、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办理材料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个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5、犬只照片两张。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5、颁发证件。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

办理地点
长治各区县市的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

证件费、狗牌费合计50元左右。

注:养犬还需缴纳养犬管理费、芯片费、疫苗费等多种费用,具体费用请询问相关部门。【回答】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本市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的城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域。
  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第三条 养犬管理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工作协调保障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负责犬只收容所的建设和监督管理,查处无证养犬和饲养禁养犬等违法养犬行为,查处犬只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捕捉无主犬、流浪犬,捕杀狂犬,受理和处理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投诉等。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携犬外出、因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养犬行为以及捕捉无主犬、流浪犬和捕杀狂犬等行为。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站(点)的设立、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防疫注射工作,核发犬只免疫证明,以及犬只无害化处理并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犬只交易市场的工商登记,对犬只养殖经营者和犬只交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防疫注射,监测狂犬病疫情等。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养犬公约,引导和督促养犬人依法履行犬只免疫、登记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养犬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 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投诉。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人。第七条 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动物保护组织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倡导建设无犬只文明小区。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和养犬知识宣传,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第二章 养犬免疫、登记和年检第八条 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禁养犬,禁止繁殖、经营禁养犬。
  禁养犬名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畜牧兽医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登记养犬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本区域有固定居住场所。第十条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养犬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实行圈养;
  (二)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三)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在公共写字楼、居民小区以外。第十一条 养犬实行免疫制度。
  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畜牧兽医部门确定的免疫点实施狂犬病等免疫接种,并取得免疫证明。
  免疫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再次进行免疫。
  禁止无资质的机构和个人为犬只实施狂犬病等免疫接种。第十二条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
  养犬人应当自购买或者认养犬只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犬只到公安机关设立的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养犬信息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按期年检。已经在外地市办理登记的,需要在本市重新办理登记。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由市公安机关按照规定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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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 山西省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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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为加强长治市养犬规范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根据《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结合长治实际,长治市畜牧兽医局和长治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长治市禁养犬名录》。长治禁养犬名单 藏獒、巴西獒、法国波尔多獒、西班牙獒、阿根廷獒、比利牛斯獒、拿波里獒、雪橇犬、杜宾犬、纽芬兰犬、可蒙多犬、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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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市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负责犬只收容所的建设和监督管理,查处无证养犬和饲养禁养犬等违法养犬行为,查处犬只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捕捉无主犬、流浪犬,捕杀狂犬,受理和处理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投诉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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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