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是否还有宅基地?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8
宅基地在户口迁出后,使用权还在吗?

使用权已不在
分析如下:
1、集团所有地都没有产权证,只供个人使用。因为户口不在村里,所以理论上不再享有宅基地的权利,如果原来还有房子,则继续享有使用权,但是不再享有新建的权利,新建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②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拓展资料
1、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2、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
3、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宅基地”则是一个“中国特色”问题。
4、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
5、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
6、经过“人民公社”运动,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并且不能出租、买卖等。
7、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可见宅基地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财产问题,本质上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反映。
8、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继承的。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宅基地使用权

把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在农村的宅基地不属于迁户口的人了,迁户口的人也不可以在上面盖房子。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村民),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虽然之前户口迁到了城市,还是可以使用这块宅基地,这就是“地随房走”的结果。但现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灭失,就不能再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扩展资料:把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的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的情况: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1、《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3、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
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根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农村居民户口迁出后,即不具备了本村村民的身份了,不能再享有本村宅基地的权利。

  《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
  三、明确政策,依法登记
  各地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政策问题,严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关口。
  (一)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户口迁出,老家有房,农村宅基地政策会对你有什么影响?



如果已经合法获得宅基地后户籍迁出,一般是需要收回该宅基地的

一般是没有的,在国内,要不,农业户口,要不,非农。别的情况都不大。三思。

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不是个人的,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看看。

  • 户口迁出宅基地还有吗
    答:法律分析:户口迁出后,就不在是本村村民,也就失去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支配权。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户口迁出后,没有权利转让和出卖宅基地,由村委会无偿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建筑物的(房屋),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房屋)属于个人所有,对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有使用权和...
  • 如果农村户口迁出去了,宅基地还有吗
    答:法律分析:1、户口已迁出,房子完好。这种情况下,房子还是你的固定资产,因为户口迁出,没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房子也不能翻修重建,但我国属于“地随房走”原则,所以房子你还是拥有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也可以选择有偿退出或者流转他人。当然这都是在房子还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由于房子不能再翻修了,...
  • 如果农村户口迁出去了宅基地还有吗
    答:农村户口迁出去后,原有的宅基地是否保留,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当地的实际情况。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取得、使用和转让都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当农村户口迁出去后,村民不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
  • 户口迁出后还能在原户口所在地宅基地建房吗
    答:法律分析:户口已经转出的,不能在原宅基地上建房。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由村集体按“一户一基”的规定,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户建房的。户口已迁走,就不是该村村民,集体应该收回你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产是私有的,根据登记对抗主义不可收回。权属人可以继续使用该房产,直至其灭失。宅基...
  • 已确权的宅基地,户口迁出20多年后再迁回,宅基地还是我的吗?
    答:宅基地的确权和使用权是需要符合相关法规的,户口的迁入迁出不一定直接影响宅基地的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已确权的宅基地,一旦确权手续完成,其所有权是比较稳固的。户口的迁入迁出通常与宅基地的所有权关系不大。即使您的户口在宅基地所在地迁出,再迁回时,您仍然可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 户口迁出农村后,宅基地是否还属于自己的?
    答:在宅基地没有被依法定程序收回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依然属于原使用权人的。但是因为户口已迁出和房屋倒了(即房屋已灭失),在法律层面讲,即已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又不存在了,无法通过“地随房走”继续占有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批准,是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的。
  •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及房屋如何处理
    答:法律分析: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处理分为两种情况:1、是和父母未分户的,本人的户口转出农村之后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其父母还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是全家人一起将户口转出的,这样家里不再有成员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另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归属权是...
  • 户主户口迁出后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
    答: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关于户主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需要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定: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第十条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 户口迁出农村后,宅基地是否还属于自己的
    答:户口迁出农村后,宅基地不属于自己了。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我们享有的只是它的使用权,仅仅是供给村集体成员使用,所以一旦迁出了户口,就不再是村集体成员,那也就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了,会被收回。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属于个人所有,这个村集体不能随便处置,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不允许翻修...
  • 户口迁出农村后,宅基地是否还属于自己的
    答:户口迁出农村后,宅基地是否还属于该公民,一般应情况而定:1、户口迁出后,房屋完好无损,这时候房屋还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依然能够使用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但对于农民不能够进行重新修建,只能够进行流转、退出获取补贴或者等待房屋倒塌被收回;2、户口迁出后,房屋倒塌,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