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吹台山隧道非机动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能走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电动三轮车能否上路行驶,有哪些规定?

可以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du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
  当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或三轮车穿越路段的机动车道时,它们应该下车。对于人行横道或人行横道设施,他们应通过人行横道或人行横道设施;没有人行横道,没有人行过街设施或不方便使用人行过街设施是,请在确认安全后直行。
  由于占用非机动车道而无法在自己的车道上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在阻塞的路段上行驶,并在驶入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驶过占用的路段。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应减速并让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款中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因此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故应走非机动车道。
  但是很多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理的规定》,电动车技术标准应符合以下4项(主要的):
  1.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
  2.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
  3.电机额定连续功率不大于240瓦;
  4.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车功能。
  因此有一项不符合的,就属于机动车范围,可以走机动车道,但是必须登记和申领牌照。
  

温州吹台山隧道是不允许电动车等工具。通过的,因为他们有专门儿的涵洞让这些车辆通过。

能,因为三轮车现在算属于机动车,肯定能走,不过一些地区会不给

  • 温州吹台山隧道非机动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能走吗?
    答:温州吹台山隧道是不允许电动车等工具。通过的,因为他们有专门儿的涵洞让这些车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