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退税的适用范围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5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也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
一、出口货物退(免)的适用范围
(一)免税并退税的出口货物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二)免税并退税的企业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特定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三)出口免税不退税的企业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四)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的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
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五)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的货物和企业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货物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从事出口贸易不免税也不退税
(六)对生产企业出口的下列四类产品,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
二、出口货物退税率
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17%、15%、14%、13%、11%、9%、8%、6%、5%等。
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的货物(包括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仅指以下4种情况:
(1)出口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商标的产品。
(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
(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对这四种情况的具体解释如下:
所谓“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是指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②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③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所谓“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是指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②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①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
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①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
②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③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④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在按规定进行“免、抵、退”税申报时,须向税务机关提供收购视同自产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须按当月实际出口情况注明视同自产产品的出口额。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凡不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凡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管理,在核实全部视同自产产品供货业务、纳税情况正常无误后,报经批准后办理“免、抵、退”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 》
二、为维护我国正常外贸经营秩序,确保国家出口退税机制的平稳运行,避免国家财产损失,凡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出口企业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二)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三)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四)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其他运输方式的,以承运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下同)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
(五)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六)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

  • 增值税免抵退税适用范围
    答: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出口货物、出口劳务、境外旅客购物退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九条对于出口货物和劳务,可以免征增值税。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旅客购物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购买境内免税商品的境外旅客,可以办理退税手续,退还其支付的增值税。《财政...
  • 免退税与免抵退税有什么区别?适用于哪些企业?
    答:概括起来说:“免、退”税方法主要适用于外贸企业,“免、抵、退”税方法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分别?首先要先明确一下“免、抵、退”税办法中免、抵、退三个字的意思。生产企业在生产货物时,进项税额是一起进来的,这部分的进项既有用于外销也有用于内销。根据增值税的链条原理,进项税...
  • 免退税的适用范围
    答:一、出口货物退(免)的适用范围(一)免税并退税的出口货物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二)免税并退税的企业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
  • 免抵退税适用范围
    答: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二)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1.同时符合下列条...
  • 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区别,分别适用什么情况,怎么计税
    答:2、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多关注营改增的新内容)二、免退税办法:1、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2、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免征增值税,其对应的外购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 出口退(免)税免税并退税适用的货物有哪些?
    答:出口退(免)税免税并退税适用的货物: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 出口应税消费品采用免税并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
    答: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这两种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及其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其税目、税率(单位税额)均已明确。强调要具备这一条件,主要是考虑我国退税以征税为前提这一基本...
  • 简述我国基本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及对外贸企业免退税的政策基本...
    答: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免退税:免退税管理办法适用于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业流通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和企业集团。对其自营及委托出口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其出口货物在国内采购环节已负担的增值税、消费税。
  • 谁知道出口退税免税的政策是什么?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一、 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及其条件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范围的出口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和税法另有规定外,均属于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
  • 免抵退税与免退税的区别
    答:1、范围不同:免抵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使用的退税方法,其内销货物应交的税和出口货物应退的税,先进行抵销,抵不完的再退,所以叫免抵退。免退税是指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使用的退税方法,直接根据购买出口货物的购买价*退税率计算退税。2、概念使用不同:免、抵、退"免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