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了别人钱,但是别人当时没有把借条给我,后来有找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如果你妈妈当时没有写借条,他告也没用,不过出自人道,面对事实,实在无钱,你们可协商一个合理解决办法,你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楼上的把事情未免也想得太简单了!1、你在还钱的时候,没有向对方所要欠条,是你失误在先,正确的做法是:在对方没带欠条的情况下,可以不还钱,或者叫对方收钱后开具收条,收条上注明是还钱,以后,你凭收条换回借条。
2、如果打官司,对方的借条是有利的书证,而你没有,就会处于劣势。
3、至于还钱的时候,有证人在场,你只能利用这一点了,证人不但要证明已经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还了10000元,还要证明这10000元是还他那“没有带欠条”的那一万块钱,这一点,恐怕有点困难。
4、这个证人,应当是与此事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即不能是你的亲属、朋友。
5、如果对方是有备而来,当时就是故意不带借条,那你更加难办。
6、如果你的证人,只能证明你给了10000元给对方,是没有用的,因为对方可以说是你还的另一个10000元,而不是这一个10000元。
这样的案子我见过多次,如果对方闹到法院,都是以被告败诉而告终。
打起官司的话,如果你只有一个证人证言的话。法官不会采纳的。因为你是有责任证明欠款已经还了的。言辞证据的证明力小于书面证据。除非你有其他的证据辅佐,比如当时录音了,或者根据合情合理的推理证明钱真的还了。 否则自认倒霉吧
首先,不要搭理他,反正你还钱了。他再来找你,你就说,还没还你自己心里清楚。
其次,如果他起诉到法院,你就找个律师,不找也可以,叫上见证人,跟他对簿公堂。
最后,法庭上,态度诚恳点。
结语:个人倾向于你可以放宽心,他是原告,如果他不能拿出让法官完全信服的证据来,胜诉的是你。
满意的话就给个红旗吧
呵呵,还有这种事情发生啊?
答:1、你在还钱的时候,没有向对方所要欠条,是你失误在先,正确的做法是:在对方没带欠条的情况下,可以不还钱,或者叫对方收钱后开具收条,收条上注明是还钱,以后,你凭收条换回借条。2、如果打官司,对方的借条是有利的书证,而你没有,就会处于劣势。3、至于还钱的时候,有证人在场,你只能利用这...
答:那当时你是还钱给他的时候,有没有当时人在场还是用?微信,支付宝支付给他的如果用微信,支付宝支付给他的,都可以成为证据。你可以找到要这个借条
答:你还他2万块钱,他要当时是清醒状态,不应该记不得,你想想当时还钱的时间,地点,还有哪些人在现场,如果你还钱的时候没有人证,而他借钱给你的时候有证人的话,法院会判你再还2万元的。根据你描述,你还的2万块钱有可能被亲戚花了或者是做什么事情亏了,又和家里说不清楚这2万块钱的去向,才...
答:这个要看具体是怎么回事啊,按道理,如果没有借条的话,什么都不用说了,如果有借条,你还钱的时候就应该要回借条,如果当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要回借条,你也可以记下你当时还钱的时间,地点等各种证据,如果开始打官司,这些都可以拿出来作证,当然如果不是大数目建议最好不要走这一步,最好协商解决,...
答:那么你就只能是把这个钱再还给他一次了。但是对于这样的朋友,你也没有必要再继续交往下去了,这主要就是因为当你跟对方已经解释了,而且你也描绘了当时的情景以及他说的话,但是在这个时候如果他还是不承认的话,就说明他是故意的,所以说对于这种的朋友。你是真的没有必要再跟他交往了。
答:遇到这样的情况最好先取得证据。如果还款当时有借出人出具的收到条最好,没有的话那就寻找当时还款的见证人,再辅以电话短信往来资料等,最好拿到当时取款还钱的银行明细,比如取款日,还款日等。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么就没有办法了。
答:没事的…别理他!法律不承认
答:钱肯定是你还,无论什么原因钱是经过你手借的,之后你朋友在还你钱
答:这个毕竟是别人的钱,不管当初这钱是借贷还是赠与,现在人家问你要,那就还给他呗。再说,也就一千块,你又不是还不出。
答:如果对方要求赔,你又提供不了已经归还的证据,那么就应该赔。所以,双方有借贷之类行为,都应该有字据作为凭证,避免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