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4
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其现实依据在于:
  第一,这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同时,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第二,这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们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们要有力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挑战和风险,就必须首先把国内的事情办好,通过和谐社会建设,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这是我们集中全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
  第三,这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实现执政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强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等等,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只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搞好了,党才能不断增强执政的社会基础,才能更好地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因为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尽其能并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民提供了各尽其能的舞台,极大地激发着人们的创造活力。在这方面,我们党从制度和政策上采取了一系列方法和措施:一是尊重劳动,即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二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三是尊重创造,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四是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即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尊重人民诉求的社会。在各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同时,各个阶层和群体也必然表达他们的权利诉求、民主诉求、公正诉求以及政治诉求。对于这些利益诉求,我们党充分尊重,并积极整合他们的合理要求,努力凝聚他们当中的有效力量。这有利于形成一种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得其所的社会。尊重人民诉求必须做好“整合和凝聚”工作。而整合和凝聚的目的是使人们能“各得其所”。其基本特征是,力求保持各种因素、力量以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平衡,使公平和正义的理念得到体现。各得其所,指每一个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规范,能公正地得其所应得。公正是各得其所的本质,公正产生和谐,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根据有的同志的观点,各得其所主要包括一个社会能使社会成员各得其岗、各司其职、各守其则、各得其位和各享其成;各得其岗,就是人有其岗,而且使人的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得到合理配置;各司其职,就是社会成员要具有职业精神,能够认同并恰当地承担自己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在其职尽其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守其则,就是每个社会成员要具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循社会规则、角色规范和规章制度,以及合法的公共秩序;各得其位,就是社会成员应根据能力和贡献来获得相应的职位和社会位置;各享其成,就是社会成员既能合理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使其付出能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也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和谐相处的社会。只有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才有可能使社会成员做到和谐相处,各得其所是和谐相处的前提条件,和谐相处是各得其所的结果。“和谐相处”,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种必然要求。其基本特征是以各种关系的和谐来维持社会的稳定与秩序。从外延来讲,和谐相处主要包括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人和社会的和谐相处,人和人的和谐相处,人和组织的和谐相处,人自身内部各要素的和谐相处。而人和人的和谐相处,又主要包括党和人民的和谐相处、干部和群众的和谐相处、党员干部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个人和他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民族之间的和谐相处、代际之间的和谐相处等。这里,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是根本,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关键,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基础。从内涵来讲,和谐相处是指人人平等、和而不同、互惠互利。人人平等,即人们之间在人格、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而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是核心。和而不同即尊重个人、包容个性差异,并通过协商共识,使多样性之间达到协调、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即社会各阶层、群体和成员之间能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多样性的统一产生和谐,以人为本既尊重多样性,又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这一方面增强了各类主体的主体意识和竞争观念,从而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另一方面,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矛盾。作为科学发展观本质的以人为本,就是从价值观上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种大思路:它具有谐合性,在社会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关系上,强调在社会多样性中追求协调合作、共赢共进;它具有公正性,要求增富济贫;它具有亲和性,在人和社会的关系上,主张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它具有包容性,在人和人的关系上,尊重人们之间的共同性和个性差异。显然,以人为本有利于人们在多样性中达成认同和共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从制度与机制上保证执政为民。把以人为本引入党的执政活动中,必须从制度与机制上切实保障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以及执政公正和执政为民。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制度问题不解决,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难于落到实处。从当前看,应健全政府科学施政制度,确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健全社会利益协调制度,找准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健全以关注困难群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及预警机制等。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要求确立“以民为本”的干部人事制度:开放式选人,给人们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让人民群众参与选人,适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范围;凭能力和业绩选人,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发挥和全面业绩能得到公正回报;公正选人,通过“赛马”的方式,使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把执政为民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把领导干部的行为引向执政为民实践中去。

第三,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公共性产生和谐,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政府行为中,就是要求政府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一要注重民主协商,尊重民众在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权利和独立人格。二要为个人能力的充分发挥提供相对平等竞争的机会与平台、政策与规则、管理与服务,使人们认识到在这样的机会和平台、政策和规则、管理和服务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会得到公正回报,而且使自己承担竞争的后果。成者回报社会,败者承担责任,从自身找原因,这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三要注重使公共权力受法治的约束,限制公共权力运行中的随意性。

第四,提高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复杂矛盾与防范社会风险的能力。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到领导干部的行政工作中,就要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及正确处理复杂矛盾与防范社会风险的能力。目前,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是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矛盾,而各级领导干部大都往往处在矛盾包围之中。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会用能力原则扬弃权力原则。奉行能力原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把精力用于提高其各种能力上,其中包括:驾驭各种复杂矛盾与防范各种社会风险的能力;注重矛盾双方的共同点,追求矛盾双方的共赢,把矛盾一方看作另一方发展的重要环节;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制定的政策必须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第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共生共进的社会。从使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并使社会充满活力,到尊重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再到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与和谐相处,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使一切积极的社会力量共生共进,即形成一种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因而,“共生共进”应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落脚点。其基本特征是形成合力,共促发展。我们的发展是追求和谐的发展。和谐,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对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来讲,达到和谐是目的;对促进当代中国发展来讲,和谐又是手段。和谐社会,是一个把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凝聚起来、进而形成合力的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的一切努力归根到底都是为了集中力量,形成合力,以共同促进发展:既是为了使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人和人、人和组织、人自身内部的各要素达到共生共进,也是为了使党和人民之间、干群之间、党员干部之间、各社会阶层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各民族之间、代际之间,以及社会各要素之间达到共生共进,又是为了使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达到共生共进。

  一、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重要位置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反映了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

  我们党对“和谐社会”的理念的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党的十六大提出,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之一。这是首次把和谐社会的概念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实现“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五个统筹”,实际上是对和谐社会的具体设计,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决定》还指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第一次把和谐社会放在同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并列的位置,使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布局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为一体的整体,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加系统、坚实的基础。

  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2005年经济工作的一大重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当作重点的任务来抓。

  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出,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们开始强调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人们对小康社会的理解更多的体现在数量方面,而和谐社会的提出则强调了质量方面,表明我们开始重视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质量,而不仅仅是经济指标的增长。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

  二、努力实现“五个统筹”,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什么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理论上说,是一个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社会各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社会,是人们的聪明才智、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相处的社会。

  26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改革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当前仍面临问题和挑战,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地方。(1)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特别是教育、卫生等事关全体人民福利的社会事业发展滞后。(2)经济发展不均衡。城乡之间差距很大,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很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突出。(3)人与自然关系失衡。资源、环境与工业化的矛盾突出,经济增长仍是以粗放式、高投入、高消耗为代价。针对这些不协调,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五个统筹”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应该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并进的社会。但是,我们过去一段时间,重增长,轻发展,造成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不仅与和谐社会的目标相悖,而且经济发展本身也受到了严重制约,造成消费增长不力,主要靠投资拉动增长的局面。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物质前提,但是,经济发展不等于单纯的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如果不能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结合起来,不能促进普遍的社会公正与社会进步,就可能加剧社会矛盾。因此,必须改变旧的GDP增长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

  和谐社会应该是城乡协调发展的社会。但是,近年来,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在逐年扩大,农民增收难,特别是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如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社会保障事业投入不足,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已经阻碍了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三农问题不仅仅是涉及农民的问题,而且是涉及经济转型、城乡关系、体制结构的综合性问题。必须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高度,通过综合配套改革,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机制。

  和谐社会应该是各地区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的社会。但我国的地区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从全国来看,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呈现阶梯形下降趋势。如何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是我们面对的重大课题。西部大开发已经实施了很长时间了,中部各省也开始提出“中部崛起”的口号。但是,发展不仅仅是上项目、拉投资、搞基础建设,中西部的差距更多的体现在观念和制度上。中西部的发展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要发展中西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关键是改变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体制创新。

  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长期协调相处的社会。过去我国的经济增长是粗放型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高投入、高消耗为代价的,这不是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们要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机制,为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基础和生存环境,尽可能减少因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对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深化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当前社会中存在的诸多不和谐的方方面面,并且长期得不到解决,都与体制性障碍有关。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这些突出矛盾。26年的改革已经使现实利益格局乃至权力架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改革诉求日益越出“纯”经济领域,不断触及社会的、政府行政管理和政治层面。在新的形势下,经济改革如果不辅之以相应的政治改革和制度安排,不仅难以取得深入进展,而且有可能增加社会动荡和不稳定因素,加剧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如何协调推进经济领域和非经济领域的改革,是今后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和挑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首先,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理念。人民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要激发全社会的活力,首先要善于引导和激发人民的创造力,要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尊重改革和发展的创新实践,这是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政府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要把实现人民的利益最大化,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改革的最终目标。要建立人民利益的有效实现机制,使人民能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其次,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解决体制性障碍。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实现公平、公正和正义,防止权力“寻租”性腐败,必须从体制源头上解决行政性资源配置的权力市场化问题,严格限制行政权力介入的领域,并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政府对人民负责、“权为民所用”,是一切政府行为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为防止政府随意扩大权力、抑制公民和社会创新活动,要强调行政行为的法律授权,无论是投资领域的选择、行政审批的设定,都要求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确立政府只能做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情的理念。

  第三,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减少政府直接干预微观主体的行为。明确政府公共职能,主要是在非市场领域或市场本身无力调节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打破行政性垄断,消除产权歧视,强化产权保护,致力于创造一个有利于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科技基础研究、生态和环境保护,为社会提供市场机制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三是完善收入分配职能,在完善分税制、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基础上,建立和健全规范的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社会保障的基础平台,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社会的公正、公平和正义。四是完善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实行公共权力透明,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提高市场主体依据政策信息自主决策能力。

  第四,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利益多元化和思想观念多样化,是社会发展变化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因此,必须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表达、对话、协商机制,防止和化解社会利益关系的失衡和矛盾。在逐步走向以民主和法治为中心轨道中,必须扩大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使公民在参与社会过程中建立新的和谐关系。特别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这是建设一个民主活泼、公平正义、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用自己的话说:建立和谐社会,首先是以人为本,满足本国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其次和谐社会可使社会稳定,从而更加促进社会进步,进一步来满足本国民的基本欲望。

因为现在社会不和谐

  • 为什么要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答: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关键部分,对这一事业进行及时部署,有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二、实现社会的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通过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能够更充分地激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住并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维护和促进改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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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部署,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第二,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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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答案】:[答案要点]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其重要性在于:第一,这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第二,这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