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环保部门工程排污费如何规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2
工程排污费是否包括在环境保护费中了

施工单位交啊,你说的是两个事,工程排污是规费里面的 环境保护费是安全生产措施里面的

是要交给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基金会,但是不是全部交,是间接交。在项目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交时是企业行为,比如住房公积金就是按人按一定比例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社会保障金包括养老保险(和具体某人的工资挂钩)、医疗保险(和具体其人的初始交保险年龄有关)、公伤保险等也是按人按一定计算方法交到相应管理部门的。

合肥市环保局排污费征收办法时间:

一、排污费征收范围、对象及种类 依法对市区范围内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和排放含有污染物的企事业、饮食娱乐服务业、建筑业等排污单位 及个体工商户征收超标排污费、污水排污费、服务业排污费和加倍收费、提高征收标准收费、滞纳金、补偿性罚款等。二、排污费征收部门 各企事业单位及饮食娱乐服务业、建筑业、个体工商户到各所属环保分局办理;建筑施工到市环境监察支队噪声科办理。

排污费征收部门办公地址:合肥大厦十二楼   电话:264937

瑶海区:受理部门——合肥市环保局瑶海分局  电话:5624560  

蜀山区:受理部门——合肥市环保局蜀山分局  电话:5623919
    
庐阳区:受理部门——合肥市环保局庐阳分局  电话:2652444
   
包河区:受理部门——合肥市环保局包河分局  电话:5545637 
    
建筑施工:合肥市环境监察支队噪声科     电话: 5611713
三、排污费征收程序   1、排污费计算。根据排污单位申报登记表或监督性监测报告单,依据国家有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收费标准,计算排污费。
(1)排污单位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中,同一排污口含有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时,按收费最高的一种计算。两个排污口以上的,分别计算后迭加收费。
(2)排污单位边界上有多处环境噪声超标,征收额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征。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金额逐一计征;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收费金额分别计算后,迭加收费;声源一月内超标不足15天(昼或夜)的,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9月13日)公布以后,新建、扩建、 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有污染物处理设施而不运行或擅自拆除,排放污 染物又超过标准的;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均加倍收费。
(4)对缴纳排污费后仍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排污单位,从开征第三年起,每年提高征收标准5%。
(5)对逾期不缴排污费的排污单位,每天增收滞纳金1‰。
(6)服务行业排污费的计算。对能够进行监测的, 按《安徽省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标准(一)》所定的标准计算收费;对无法进行监测的按《安徽省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标准(二)》所定的标准计算收费。
2、排污费收缴
(1)向排污单位下达《征收排污费通知书》,排污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20天内,向指定银行缴付排污费。
(2)经监察支队和缴纳排污费的排污单位双方同意,监理处按月或季通过银行以委托收款方式收缴排污费。
3、解缴国库按规定及时将征收的排污费全额解缴国库。
四、排污费减免 1、减免条件
当污染物的排放种类、数量和浓度明显降低或达标排放时,排污单位可以申请减免排污费。
2、减免程序
(1)排污单位向监察支队提交重新核定排污费的书面申请报告。
(2)监察支队根据申请报告,赴现场进行调查、 监测等核实工作。
(3)对情况属实的,通知排污单位领取并填写《排污费减免审查表》。监察支队自接到申请减免报告后一个月内批准减收或免收排污费。
  
五、相关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实施细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实施细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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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排污费的征收范围是直接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民自建住宅应收取过高的噪声排污费,建设城镇居民委托的施工单位施工,可以征收费用过度放电而征收的主要施工单位,但一般不小环保部门征收。
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是按照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相应的分贝按照过多的建筑噪音分贝个月每月收集超过的天数不少于15天,减少了50%。因此,过度的施工噪声排污费的基础上的分贝值高,低和建设的天数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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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市环保部门工程排污费如何规定
    答:合肥市环保部门工程排污费的规定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地方环境保护条例来制定的。具体规定如下:合肥市环保部门对于工程排污费的征收,首先会依据工程项目的排污量、污染物种类以及排放标准来进行核算。一般来说,排污费是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来计算的,不同种类的污染物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例如,对于废水排...
  • 合肥市环保部门工程排污费如何规定
    答:1、减免条件:当污染物的排放种类、数量和浓度明显降低或达标排放时,排污单位可以申请减免排污费。2、减免程序:(1)排污单位向监察支队提交重新核定排污费的书面申请报告。(2)监察支队根据申请报告,赴现场进行调查、监测等核实工作。(3)对情况属实的,通知排污单位领取并填写《排污费减免审查表》。监察...
  • 合肥市环保部门工程排污费如何规定
    答:二、排污费征收部门 各企事业单位及饮食娱乐服务业、建筑业、个体工商户到各所属环保分局办理;建筑施工到市环境监察支队噪声科办理。排污费征收部门办公地址:合肥大厦十二楼 电话:264937 瑶海区:受理部门——合肥市环保局瑶海分局电话:5624560 蜀山区:受理部门——合肥市环保局蜀山分局电话:5623919...
  • 关于建筑工程排污费
    答:建筑工程排污费的收取标准通常由地方政府制定,具体金额会根据工程规模、地理位置、污染程度等因素进行调整。费用的收取方式一般为按项目计费或按面积计费。承建方或开发商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需要缴纳此项费用,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政府相关部门会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对未能达标或违规操作的项目进行相应的处...
  • 工程排污费如何计取
    答:工程排污费计取方式一般都是按照当地环境部门对某个工程的核定计取的。可以这样简单的理解,就是这个费用环保部门核定的金额计入工程造价,再缴到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出了这个钱,但不是给施工单位的,是给管理部门的。
  • 工程排污费属于规费吗
    答:工程排污费属于规费。是按有关规定由环保部门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
  • 工程排污费怎么计算
    答:企业需要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进行申报缴纳。根据环保部门制定的标准,工程排污费的计算通常包括以下因素:1. 污染物类别:不同污染物的排放费用不同,如COD、氨氮、总磷等。2. 排放浓度:排放浓度直接影响污染物的削减效果,一般浓度越高,排放费用也越高。3. 排放量:排放量是计算排污费的重要因素,排放...
  • 工程排污费怎么算?
    答:首先 建筑行业的排污费一般都由乙方负责缴纳,也就是建筑施工方。甲方涉及到的是做环评(环境影响评价) 。当然甲乙双方也可以有合同约定,一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哪一方来缴纳,但是环保局只会找乙方来收取排污费。建筑行业涉及到的排污费叫做:噪声超标排污费 。简单来说 排污费=你建筑施工时产生的超标...
  • 工程排污费由谁支付?
    答:工程排污费,是现代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费用,它被纳入工程间接成本范畴,是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强制要求的环境管理费用。 对于那些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排污费是他们履行社会责任,确保环保合规的必要支出。这是一种对环境破坏行为的经济补偿,旨在促进企业实现绿色生产,降低环境影响...
  • 建设工程排污费交到哪个部门
    答:工程排污是涉及环保方面的,所以工程排污费应该交给当地的环保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直接负责工程建设,是污染物的直接产生者,理应缴纳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