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内容是什么?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4
什么是书记员?书记员的工作内容?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
书记员的工作内容: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聘任制其实就是合同制啊,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法院书记员身份。
聘任制书记员纳入公务员考试,但会特别标注“聘任制”,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通过司法考试后可以转任助理审判员。
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实现对书记员的科学管理。
扩展资料

依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聘任制书记员使用人民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具备公务员身份。
第九条 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期满可以续聘。书记员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双方同意续延聘任合同的,如果书记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
新聘任书记员试用期限为一年。聘任合同文本,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你好,聘用制书记员是指合同制的书记员,不纳入公务员考试。其中关于法院的聘用制书记员,有相关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
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与本办法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具体的工作内容也有规定:
第二条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如果你说的是检察院的书记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为地方法院、检察院补充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的通知
第三条 补充审判人员、招录聘任制书记员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进行。补充审判人员、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应当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把严进人关口,确保录用人员质量。而其职责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334人)已发布。

点击查看:公告及职位表

报名时间:6月8日9:00-15日16:00

什么是聘用制书记员?

聘用制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案件检察的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归档、统计等事务性工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职责。

工作内容有哪些:

需要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案件检察的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归档、统计等事务性工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还有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相关内容推荐:聘用制书记员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薪酬具体标准由各地检察机关商财政部门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自行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聘用制书记员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各项保障性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属于合同工,主要是在法院在法官开庭时,负责记录工作,打字要快,平常要按照法院要求整理卷宗,接待当事人,律师,配合法官操作法院系统,工作量比较大,工资不高。



  • 什么是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你好,聘用制书记员是指合同制的书记员,不纳入公务员考试。其中关于法院的聘用制书记员,有相关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
  •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稳定吗
    答: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工作性质是协助法官进行司法活动,如庭审记录、文书整理等。这一职位的工作需求稳定,工作内容明确,对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要求。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院系统的日常工作量也在增长,这使得对书记员的需求相应增加。因此,从工作需求的角度来看,聘用制书记员的工作是相对稳定的...
  • 聘用制书记员能干一辈子吗
    答:聘用制书记员是司法改革后的产物,也是一个机关新工作,并不属于临时工。聘用制书记员是和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有职业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是省级法院统一组织招考的,由财政保障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是按照法官数量配备的,只要自己不离职,不犯错误,好好工作,这个工作可以一直干下去。书记员分类...
  • 法院书记员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答:法院书记员聘用制是指法院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书记员技能的人员,担任书记员职务的一种制度。法院书记员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辅助人员,主要承担庭审记录、文书制作、案件归档等任务。在聘用制下,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书记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书记员,以保证书记员队伍的质量和效率...
  • 聘用制书记员做什么工作?
    答:聘用制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案件检察的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归档、统计等事务性工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职责。具体来说,除了人们印象中的开庭记录外,更包括从收案、阅卷、提审、研究、起诉、出庭,直到案卷的装订、归档和...
  • 聘用制书记员值得去考吗
    答:书记员工作内容及主要职责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
  • 聘用制书记员属于什么编制
    答: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三年便能拥有转正机会。聘任制公务员可以在技能考核达标后签订固定合同,到一定年限转为事业编制;也可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后,商请组织人事部门按委任制公务员管理,转任为法官。法院书记员一共分为三类:委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委任制书记员为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
  • 聘用制书记员是什么编制
    答: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因此书记员是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事务性辅助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
  • 法院书记员是什么编制
    答:法院书记员一共分为三类:委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委任制书记员为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终身制。聘任制书记员属于省级以上正式录用的公务员,属行政编制。聘用制书记员属于法院自行招聘,无编制,只做合同工。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 省招书记员是什么编制 制书记员属于什么编制
    答:1、聘任制书记员:属于省级以上正式录用的公务员,属行政编制。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最常见书记员,与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法院正式员工,享受公务员待遇。2、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属于法院自行招聘,无编制,只做合同工。属于法院临时雇佣人员,不作为法院正式员工,不享受公务员待遇。3、委任制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