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8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1、民事责任。发生转让方的股权瑕疵和受让方的支付违约情形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包括偷税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企业人员受贿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管应尽的法律责任有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经理、副经理,在实际中,就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这里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负责人员。企业高管是企业运营的核心人物,是完成董事会目标的执行者。一个优秀的高层管理者,不仅要有出色的业务能力,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水平。懂得施展财务管理的魅力,透过数字管理企业,才能称得上是一位具有现代管理水平的职业经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一、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1、 公司设立 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 诉讼 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公司增资时,采用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公司 债权人 可以请求虚假增资股东及未尽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高管等对公司 债务承担 赔偿责任。 3、股东出资后抽逃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公司处理 债务 的方式有几种? 1、主动清偿债务。 按债务的种类、金额、约定的结算期限,主动安排资金,及时或提前还债,尽可能节省债务资金的产生资金成本与费用。 2、进行 债务重组 。 充分调研市场,获取有利的经济信息,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或以资产抵消债务、或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或以相应的股权或债权偿还债务、或以还需用的固定资产偿还债务、或以劳务抵偿债务。争取以闲置的资产来抵消所应偿还的债务,优化公司的资金结构,降低资产负债比例,从而获得一石二鸟的功效。 3、将债务转化为资本。 在无资金还债时,公司要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及时将债务转化为资本(股本)。这样,既可以吸收债权人参与公司管理,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与成功的管理经验,又可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节省债务资金应该承担的利息支出。同时,还可以克服债务的消极影响,转变资金供应的渠道,增强企业抗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能够确保公司的稳定与发展,确保国家、企业投资人、债权人、职工及企业的相关方通过债务筹划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公司股东承担的是 连带责任 ,如果是经营造成的债务是不用承担的,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有几种,包括高管抽逃资金、虚假出资的;高管利用权力进行关联交易、利用地位侵害其它股东权益的,这个时候,高管要对形成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高管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 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一、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1、 公司设立 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 诉讼 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
  • 董事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情形
    答:董事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情形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
  •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6、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 新《公司法》中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一、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
  • 国有参股企业的总经理对欠款负什么责任
    答:回答如下:公司股东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果是经营造成的债务是不用承担的,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有几种,包括高管抽逃资金、虚假出资的;高管利用权力进行关联交易、利用地位侵害其它股东权益的,这个时候,高管要对形成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高管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
  • 实际控制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了股东滥用权利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司法实践中所谓“法人人格否认”、“揭开法人面纱”等)。该条未涉及实际控制人的责任问题。但是,实际控制人隐在股东背后,...
  • 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14种情形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
  • 新《公司法》中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
  •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如何承担
    答:二、公司股东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现将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列举如下: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 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
  • 哪些情形公司股东承担还款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