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的给予党纪处分必须立案审查调查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9-11
钟纪晟根据刑事判决给予党纪处分是否需要违纪事实见面速读根据生效刑事判决给予党纪处分:1.不需要进行立案审查,也不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2.由纪检机关监督检查部门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相应党纪处分意见,按程序移送审理。3.依据《监察法实施条例》,根据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给予政务处分的办理程序同法院生效裁判类案件的处分程序。根据生效刑事判决给予党纪处分是否需进行违纪事实见面作者:钟纪晟,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载《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6年第24期王某系A市B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2015年2月,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B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8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B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6月,A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7月,经县委批准,B县纪委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问:对王某进行党纪处分是否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答:对王某进行党纪处分,不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主要理由如下:(一)违纪事实见面是执纪审查阶段确保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应由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负责进行。对此,《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也明确规定,“错误事实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调查组将案件移送审理时须同时附上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查明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后,审查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听取意见”。《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对象,一般不再履新立案程序,由相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提出给予政务处分的意见,移送案件审理部门办理。对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监察对象,需要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由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办理立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监察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认定的事实,需要对监察对象给予政务处分的,可以由相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提出给予政务处分的意见,按程序移送审理。对依法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监察对象,需要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依法办理立案手续”。对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由纪检机关监督检查部门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相应党纪处分意见。也即,上述情形既不需要进行立案审查,也不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党员因违纪被调查处理,也享有申辩、申诉等权利。因此,进行违纪事实见面有利于保障被审查人的权利。基于生效刑事判决对被审查人给予党纪处分,鉴于相关违纪事实已被司法认定,因此不进行违纪事实见面亦不影响对被审查人的权利保障。在我国刑事司法中,除少数案件因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公开开庭审理外,绝大多数案件均公开开庭审理,且所有案件的被告人均有权聘请辩护人;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检察机关也可以提出抗诉。在刑事司法制度设定了比较完善的权利保障和救济途径前提下,不进行违纪事实见面并不影响被审查人权利的保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1)按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要求,党员干部涉嫌犯罪的,一般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殊情况需要司法机关先处理的,也应在移送司法机关后及时作出党纪政务处分。(2)依据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决定对被审查调查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相关监督检查部门直接提取有关材料后,经初步审查,如发现除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行为外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按程序直接或者转交审查调查部门立案审查调查,并进行违纪违法事实见面,再一并作出处理。(3)对于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裁定终止审理,但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由相关监督检查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并进行违纪违法事实见面,然后作出处理。提示该钟纪晟指导意见形成于2016年11月。中央办公厅于2018年12月2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2019年7月10日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经2021年7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三款等规定,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后执纪执法工作实践,对文中部分引用条款进行了修改(蓝色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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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纪晟根据刑事判决给予党纪处分是否需要违纪事实见面
钟纪晟根据刑事判决给予党纪处分是否需要违纪事实见面
速读
根据生效刑事判决给予党纪处分:
1.不需要进行立案审查,也不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
2.由纪检机关监督检查部门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相应党纪处分意见,按程序移送审理。
3.依据《监察法实施条例》,根据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给予政务处分的办理程序同法院生效裁判类案件的处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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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效刑事判决给予党纪处分是否需进行违纪事实见面
作者:钟纪晟,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
载《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6年第24期
王某系A市B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2015年2月,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B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8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B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6月,A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7月,经县委批准,B县纪委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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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王某进行党纪处分是否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
答:对王某进行党纪处分,不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主要理由如下:
(一)违纪事实见面是执纪审查阶段确保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应由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负责进行。对此,《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也明确规定,“错误事实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调查组将案件移送审理时须同时附上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查明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后,审查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听取意见”。《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对象,一般不再履新立案程序,由相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提出给予政务处分的意见,移送案件审理部门办理。对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监察对象,需要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由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办理立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监察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认定的事实,需要对监察对象给予政务处分的,可以由相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提出给予政务处分的意见,按程序移送审理。对依法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监察对象,需要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依法办理立案手续”。对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由纪检机关监督检查部门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相应党纪处分意见。也即,上述情形既不需要进行立案审查,也不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

  • 刑事判决的给予党纪处分必须立案审查调查吗
    答:钟纪晟根据刑事判决给予党纪处分是否需要违纪事实见面速读根据生效刑事判决给予党纪处分:1.不需要进行立案审查,也不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2.由纪检机关监督检查部门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相应党纪处分意见,按程序移送审理。3.依据《监察法实施条例》,根据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给予政务处分的办理程序...
  • 刑事判决的给予党纪处分必须立案审查调查吗
    答: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于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纪检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可以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相应党纪处分意见,而不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这是因为,刑事判决已经对相关事实进行了...
  • 党纪立案到审查是怎么回事
    答:党纪立案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是违纪主体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一级组织。2.是违纪主体必须实施了违犯党纪的行为。3.是违纪主体的行为够得上给予党纪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
  • 纪检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答:决定立案与否的关键是看违纪事实是否存在,证据是否充分可靠,需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纪检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纪检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行为人有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2、需要追究法律责任;3、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纪委立案的依据是《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 处分需要立案吗
    答: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党委(党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定期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惩治腐败。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
  • ...司法机关判刑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是否履行立案手续
    答:当然履行了。你是只是党员,中央委员犯罪了都要立案处理,你说的这个党员是多高级别的?
  • 什么叫党纪立案处理
    答:2.是违纪主体必须实施了违犯党纪的行为。3.是违纪主体的行为够得上给予党纪处分。如果不同具备这三个条件,就不应立案。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第二十五条: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
  • 纪检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答: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审核把关。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组织和机关、单位、个人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协助。
  • 被纪检调查都有什么后果
    答:被纪检调查都的后果:严重违纪接受调查的由纪检部门组织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违纪实事成立的,给予党纪处分(党员的纪律处分有5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触犯刑法的,由纪检机关移交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批捕、公诉等。被纪检调查,具体如下:1、自己...
  • 党委立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3.是违纪主体的行为够得上给予党纪处分。如果不同具备这三个条件,就不应立案。党纪立案和公安、检察院的立案不同的地方在于,党纪立案必须在证据足够充足的情况下才能立的,甚至从证据上来说,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