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四大案共牵涉了多少人?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7
受到“洪武四大案”牵连的究竟有多少人?

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也是中国著名的手腕特别强硬的一位皇帝,朱元璋在位期间,对于杀人可以说是从来都无所顾忌,他本身打下了这一片江山,所以他比任何人都在意自己的江山是否稳固,也因此,当一些大臣出现了猛烈的势头之后,一旦被他发现,就往往会用很重的刑法来打压他们。

而洪武四大案则是朱元璋在位的时候,处理的事件最大的四个案子,这些案件动不动就牵连到上万人,根据证实记载这4大案,一共牵连到了8万到9万人,可以说,从古至今像这样的大案也是很少见的。而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胡惟庸案。
胡惟庸是当时明朝的宰相,因为胡惟庸参与到了一起谋逆的案件,被朱元璋给发现,而朱元璋又是一个杀伐果断的皇帝,所以他依然觉得猝死的胡惟庸的九族,并且因为这个案件牵连到了数万人,其中还包括著名的开国功臣韩国公李善长。

而胡惟庸爱对于后世真正的影响就是导致朱元璋对于宰相制度的不信任,自己直接影响了朱元璋,对于朝政的改革,所以朱元璋在后来直接取消了宰相,这一任职就是为了避免相权对于皇权的威胁。

而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皇帝对于国家的治理,以及强化了皇帝的中央集权。但是这一点留下了一个特别大的隐患,那就是,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的皇帝一旦人出现了问题,就比如说是一个昏庸的皇帝,那么很可能导致国家走向衰败。

空印案

应该说这确实是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在罕见。
我们先说一下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根据《刑法志》记载,此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据此案当事人的记载,真实发案时间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这一问题尚未得到确认,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说法。
案件的缘由是这样的,明朝规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即使只是一个数字,账目就必须重新填造,更让人为难的是所有重修账册必须要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
这个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难执行,但在当时可就难了。
要知道,当时没有高速公路,也没有铁路,各府各县必须派使者带着账册去京城。这些使者的首要条件是身体好,因为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没有汽车火车让你坐,你得骑马、坐船、再骑马,某些时候你可能还要搞些登山运动。
比如你是广西某地的官员,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两个月。就算你年初一就出发,到京城起码也是早春三月了。满头大汗跑去户部,一核对,错了一个数字。
行了,啥也别说了,兄弟你打马回去吧,我等你。
于是又是一路狂奔,先骑马,再坐船,回去改了账册,盖了公章。我去也!
这就是四个月过去了,转眼已是夏天,赶到京城,又见面了。
这位运气不好,核对后发现还是有地方错了,啥也别说了,还是回去吧,下次过来记得穿多点衣服啊,这边冬天冷!
于是又赶回去,赶回来,这回核对上了,可差不多快到第二年了,你也别回去了,在这过年吧,计划又该重新做了。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总怎么折腾,谁也受不了。经过分析,官员们发现,关键问题在于盖印这个环节,因为纸笔都是现成的,账册错了改就是了,但印是不能让你带的,你把印拿走了,官老爷总不能拿萝卜刻印盖公文吧。当时在街头私刻公章的生意还是没几个人敢做的,于是他们灵机一动,带上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不就行了吗?
就这样,带空印文册成了当时一条不成为的规定,朝廷上下都知道,除了一个人例外。
很不幸的是,这个人正是朱元璋。
洪武九年,朱元璋突然发现了这个所谓的秘密,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官员们竟然敢搞这些名堂!
他震怒了,他认为自己做了一回冤大头,于是他派遣官员对此事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按说只要一调查,这个问题是不难解释的,其实即使是他派去调查的官员也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事情的缘由大家都知道,可就是没有人说。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滑稽场景,问话的官员也知道,回答的官员也知道,只有朱元璋不知道。
这个现象不难解释——官员们害怕。
如果上书辩解,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同党或者包庇,这个黑锅谁背得起。
就在此时,一个勇敢的人站了出来,值得敬佩的是,他并不是在职官员,而只是一个平凡的生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只是一个老百姓。
这个人叫郑士利,他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靠山,只是凭借自己的勇气,只是为了说出真相。
他利用当时平民可以直接上书的渠道给朱元璋写了一封很长的书信,这封书信在历史上也很有名,在书信中郑士利明确指出:空印文册所用的是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而钱粮数字不同,必须一一核对,所以很难确定。说明了空印出现的原因
其实郑士利不但敢于直言,也是个聪明人,他估计到朱元璋可能羞于认错,便在文章的最后,为朱元璋开脱,写道:其实您也是为了老百姓好,您是怕贪官污吏借机挪用这些空印纸,用来危害老百姓(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您也是为了百姓好啊。
照郑士利的意思那就是:皇帝大人您也没错,大臣们也没错,当然小人我也没错,大家都没错,误会,误会啊!
朱元璋给他的赏赐是送去劳改。
因为郑士利把朱元璋看得过于简单了,朱元璋并不是一个糊涂的人,他也不是不肯认错的人。其实从他的无数耳目那里,他是很容易得知事实真相的。如果他连这个问题都搞不清楚的话,明朝的天下就不会姓朱了。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处罚这些官员呢?
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里。
朱元璋从来就不信任那些官员们,这与他从小的经历是分不开的,他深刻了解这些官员们营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来,这些人是靠不住的,即使现在这些官员们为他干活。
综合各方面分析,空印案之所以给朱元璋如此大的触动,是因为他认为这些官员们轻视他的权力,居然敢于不向他请示就私下擅自盖印。这是藐视他的权威。
真是好大的狗胆!居然为了偷懒就私用权力,今天你们不经过我的允许,把印盖在文书上,要是容了你们,明天就会把印盖到我的头上!不整治你们一下是不行了。
郑士利被罚作苦工了,作为一个平凡的人,他没有机会见识皇家的威严,没有福气享受当官的荣耀,他一无所有,却凭借自己的勇气完成了他个人的壮举。由于他的英勇行为,这位即非皇亲国戚也非名臣将相的普通人被记入了明史。
相对于那些空印案中获罪的官员们,郑士利还是幸运的。
既然案件已经定性,那么接下来的就是处罚了,问题在于几乎全国所有的府县都存在空印现象,总不能把所有的府县官员都杀掉吧。
这又是一个难题,但在朱元璋那里,似乎没有他解不开的题目。
他总能做出别人想不到的事情,旁人认为他绝不可能把涉案的所有官员都杀掉,但他真的就这样做了。
官员们,无论你们在什么地方,不管是天涯还是海角,山地还是平原,所处的环境繁华或是荒芜,你们的待遇都是一样一样的。
在我们宣布处罚结果之前,先说一下当时全国的行政结构,全国共有十三个省,一百四十多个府,一千多个县,这些省府县的官员很多都与空印案有关。
处罚如下:主印官员全部杀掉,副手打一百杖充军。除此之外,连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获罪者,理由是监管不力。
这是名副其实的一扫光,平时都争谁官大,这下倒好,干个副职还能去当兵,正职就得掉脑袋了,真是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在这次空印案中很多素有清廉之名的好官也被杀掉了,最有名的就是千古忠臣方孝孺他爹方克勤,这位仁兄在山东济宁干知府,为政清廉,平时肉都舍不得多吃,衣服上满是补丁,就因为他是主印官,糊里糊涂的没了脑袋。
但要说明的是,空印案中所杀官员的数目是有争议的,有些史料记载死者上万人,这应该是不准确的,因为朱元璋处理的只是掌印的官员,对副职他并未杀掉,朱元璋也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杀人狂,他是有着清醒的政治头脑的。杀光官员这种蠢事,他不会干的。
综合分析空印案,可以看出,此案和肃贪其实并无太大关系。官员们由于工作上的便利采取的一种变通手法,演变成了一件大案。而在大家都心知肚明且有人上书说明真相的情况下,朱元璋还接着处理此案,就值得我们深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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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桓案

此案与上一案件不同,其中确实存在着贪污问题,但牵涉之广,影响之大在贪污案件中确属罕见,而此案中也确实存在着某些很多疑点。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合谋贪污,在朱元璋的编的《大浩》中,详细列举了郭桓贪污的方式和数量,看了实在让人触目惊心。我们有必要列举一下(请仔细看,疑点就在其中),其贪污行为包括:
1.郭桓私分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也就是说这些地方的钱粮朱元璋没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2.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具体数字是这样的,当年浙西的钱粮是450万石,郭桓只交给了朱元璋200多万担,其余的他自己私分了。
3.郭桓等人在征收赋税的时候,巧立名目,创造性的征收多种赋税:包括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蒲篓钱、竹篓钱、神佛钱等。
最后算出总账,他和同党一共贪污了2400多万石粮食。
郭桓
这么看来,郭桓确实是胆大妄为,他勾结其他官吏贪污腐败,朱元璋也并没有放过他的同党。那么郭桓的同党是谁呢,经过朱元璋的追查,六部的大多数官员都成为了郭桓的同党!
他们包括礼部(礼法)尚书赵瑁、刑部(司法部)尚书王惠迪、兵部(国防部)侍郎王志、工部(建设部)侍郎麦至德等。请注意,这个名单很长,据《刑法志》记载,当时六部除上面所列高级官员外,所有侍郎(副部长)以下官员都被干掉了。
这也就是说当时的六部,每个部除了尚书(部长)一人,侍郎(副部长)两人(上文已列出者除外),所有的办事官员都被杀掉了。当时的部长真的成了光杆司令,官员们陷入了恐惧之中,见面的第一句话应该就是“你们今天死了几个?”其实到后来这个问题也不用回答,因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这是中央官员,还有地方的经办官员,粮食是由省里送来的,往下查,就是各个府县,府县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谓的富户、粮长。这些人也大多被杀掉。
此案一共杀掉了三万余人,结果是“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一扫而空了。
转自《明朝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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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

中国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朱元璋对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
影视作品中的胡惟庸
结党营私、骄横跋扈的举动极为不满,采取种种方式对其制约。洪武十三年正月,有人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陈宁等处死。胡惟庸死后,其谋反“罪状”陆续被揭发。朱元璋为肃清“逆党”,株连杀戮者达 3 万余人。前后延续达10年之久,朱元璋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胡党”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除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叶踦等 1公、21侯。胡惟庸 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 ,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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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当时称之为“蓝党”。该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经两个案件发生后,明朝元功宿将已屠戮殆尽。
蓝玉雕塑
蓝玉,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开平王常遇春内弟。初隶常遇春帐下,有谋略,作战英勇,屡立战功。由管军镇抚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为大将军,屯蓟州。二十一年捕鱼儿海(今内蒙古东部贝尔湖)之战,杀北元太尉蛮子等,降其众,获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又破哈剌章营,获人畜甚多。朱元璋对其宠遇甚隆,比之为卫青、李靖,封为凉国公。但蓝玉居功自傲,日益骄横跋扈。他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乘势暴横,并仗势侵占东昌(今山东聊城)民田。当御史按问时,竟将御史鞭打后赶走。北征时私占大量珍宝驼马无算。回师夜经喜峰关,因守关吏未及时开门,竟纵兵毁关而入。他的所作所为,引起朱元璋不满。但蓝玉犹不收敛,擅定军中将校升降与军队进止,导致朱元璋数次责备。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告发蓝玉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七至八万人,胡惟庸案(3万余人)、空印案(数百人)、郭桓案(数万人)、蓝玉案(超过1.5万人)。

1、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

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2、空印案

空印案是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

3、郭桓案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

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地主对此怨恨极深,朱元璋为了平息怨气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明史·刑法二》记载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4、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 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

扩展资料:

空印案与郭桓案中遭牵连诛杀数字可能是根据《明史·刑法志》而来。《刑法志》中提到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又提到“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

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空印案跟郭桓案等三案所诛杀也在四万,所以一般皆认为应有七至八万人被杀。

然而方孝孺在《叶郑传》提到,空印案发生时,“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士利兄亦以河南时空印系狱中”。

士利兄即为郑士原,曾任河南怀庆府同知,此时任湖广按察司佥事。郑士原可能就是“行省言臣二十余辈”的其中一个。

郑士利在案发之初就想上疏,但为了避免受人怀疑是为救其兄,所以一直等到郑士原出狱之后才敢上疏,就是为了替留在狱中的死囚申辩。在《叶郑传》文末提到郑士利失败,朱元璋还是“竟杀空印者”。

郑士原任官湖广,却因从前任河南任内之事入狱,说明朱元璋是按照空印文书上的署名逮捕官员。所以被逮捕的人数其实也不过数百人之谱。

全文末也未提到在这数百人之后又进行了逮捕行动。且在这数百人中还有部分是被充军而非处死。所以被杀的人也就不会超过数百人。而一般所称的数万人很可能是依照其他几个大案推测而来的。

明朝之初整个官员阶层的人数并不多,而经手空白盖印文书也只有其中一小部分,如果按照数万人来推算,官员人数应该会严重不足,造成政务运转以及地方管理上的困难,这也不可能会是朱元璋所乐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洪武四大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郭桓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蓝玉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印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胡惟庸案



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 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郭桓案是明太祖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通同舞弊,吞盗官粮。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于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供词牵连各布政使司官吏,系狱拟罪者数万人。 此案令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怨。 空印案 此案发生在明初洪武年间。明初,每年布政司、各府州县官吏前往户部核对钱粮、军需供给等事,因路途遥远,往往带着事先开好的空印文书(即加盖印章的空白公文),以备急用。此事习以为常。但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大怒,怀疑其中有弊,责令严查空印案。凡是与此案有关的部门及地方官员一律处以死刑,助理官员处以杖一百,戍边。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案例分析、在《大明律》中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像明朝这样用严刑惩治贪官污吏,在历史上是空前的。 胡惟庸案 又称“胡狱”,发生在洪武年间。胡惟庸,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跟随朱元璋起兵,洪武六至十三年间任丞相。其间权倾朝野,专权结党。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判处胡惟庸等人死罪;十九年与二十三年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罪追杀其余党,连坐被诛者达三万余人。朱元璋还乘机废除中书省制度,罢除丞相官职,直接统领六部。 案例分析、明朝统治者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政等措施以外,用杀戮的手段大肆铲除权臣宿将,虽然暂时解决了皇帝和权臣之间的矛盾,却滋长了宦官专权。 蓝玉案 又称“蓝狱”。发生在洪武二十二年(1393年)。蓝玉,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勇敢善战,功绩显赫。洪武二十年(1387年)任大将军,二十年封凉国公。明太祖朱元璋比之为汉代卫青、唐代李靖。但蓝玉却恃功骄横,夺占民田,多行不法行为。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告其谋反,结果被族诛,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 案例分析、《大明律》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明律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臣下结党以削弱君主集中的专制制度。明王朝统治者为了达此目的,不惜滥杀无辜。

十五万

七至八万人,胡惟庸案(3万余人)、空印案(数百人)、郭桓案(数万人)、蓝玉案(超过1.5万人)。

1、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

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2、空印案

空印案是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

3、郭桓案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

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地主对此怨恨极深,朱元璋为了平息怨气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4、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 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

扩展资料:

空印案与郭桓案中遭牵连诛杀数字可能是根据《明史·刑法志》而来。《刑法志》中提到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又提到“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

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空印案跟郭桓案等三案所诛杀也在四万,所以一般皆认为应有七至八万人被杀。

然而方孝孺在《叶郑传》提到,空印案发生时,“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士利兄亦以河南时空印系狱中”。

士利兄即为郑士原,曾任河南怀庆府同知,此时任湖广按察司佥事。郑士原可能就是“行省言臣二十余辈”的其中一个。

郑士利在案发之初就想上疏,但为了避免受人怀疑是为救其兄,所以一直等到郑士原出狱之后才敢上疏,就是为了替留在狱中的死囚申辩。在《叶郑传》文末提到郑士利失败,朱元璋还是“竟杀空印者”。

郑士原任官湖广,却因从前任河南任内之事入狱,说明朱元璋是按照空印文书上的署名逮捕官员。所以被逮捕的人数其实也不过数百人之谱。

全文末也未提到在这数百人之后又进行了逮捕行动。且在这数百人中还有部分是被充军而非处死。所以被杀的人也就不会超过数百人。而一般所称的数万人很可能是依照其他几个大案推测而来的。

明朝之初整个官员阶层的人数并不多,而经手空白盖印文书也只有其中一小部分,如果按照数万人来推算,官员人数应该会严重不足,造成政务运转以及地方管理上的困难,这也不可能会是朱元璋所乐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洪武四大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郭桓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蓝玉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印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胡惟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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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朝洪武四大案共牵涉了多少人?
    答:七至八万人,胡惟庸案(3万余人)、空印案(数百人)、郭桓案(数万人)、蓝玉案(超过1.5万人)。1、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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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武四大案一共死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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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到“洪武四大案”牵连的究竟有多少人?
    答:而洪武四大案则是朱元璋在位的时候,处理的事件最大的四个案子,这些案件动不动就牵连到上万人,根据证实记载这4大案,一共牵连到了8万到9万人,可以说,从古至今像这样的大案也是很少见的。而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胡惟庸案。胡惟庸是当时明朝的宰相,因为胡惟庸参与到了一起谋逆的案件,被朱元璋给发现,而...
  • 明朝初期四大案是什么呢,据说死亡总人数超过十万?
    答:这“四大案”是朱元璋统治时期为巩固皇权所引发的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和蓝玉案。因这四桩案件而付出生命代价的人不计其数,而朱元璋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想要巩固皇权,也就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胡惟庸案是因为朱元璋认为胡惟庸权力过大,为了削弱宰相权力因此引发的血案。胡惟庸当宰相的...
  • 朱元璋为何要策划洪武四大案?
    答:洪武四大案,就是发生在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洪武年间的四个大案,基本上每个案子都牵连数万人,而这些人最终都被杀了。洪武四大案的起因都是朝中大臣做了不利于皇帝统治的事情,然而接连发生四起这样的案子,实在是让人有些匪夷所思,这些人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犯罪了才被朱元璋杀掉的吗?其实也有不少人怀疑,这本身其实...
  • 明朝皇帝朱元璋在洪武四大案中杀了多少官员
    答: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 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空印案:被杀约一万人 郭桓案:三万余人 胡惟庸案:三万余人 蓝玉案:约两万人
  • 血流成河、斩杀数十万官员的洪武四大案是怎样的?
    答:洪武四大案分别是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蓝玉案,分别发生在洪武十三年、洪武九年、洪武十八年、洪武二十六年。胡惟庸被杀是因为他掌权之后,太过目中无人,甚至有的时候还无视朱元璋,最终惹怒朱元璋被杀。胡惟庸这个人有点傻,没有刘基和李善长看明白许多事情,在他干掉刘基之后,他以为自己就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