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过世,子女都是城镇户口,可以申请收回土地重新分配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9

老人在过世之后,他的子女都已经是城镇户口,这个时候也不能够去申请收回土地进行重新分配。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已经进行到第二轮承包的时间延长到了30年,这意味着很多农村的土地都长时间没有进行过变化。而我国对于土地的承包制度管理非常严格,同时也并不适用于简单的继承法,目前采取的基本制度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第一,为什么不能够再重新划分?在第二次农村土地承包之后,执行的原则是土地的总体数量是不会随着人数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发生变动的,就算家里面有人过世,也不会收回土地,这主要是因为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而不是因为个人,所以这个时候就算别人的老人已经去世,而子女又已经是非农村户口。也是能够依法继承土地,直到这一次的承包制度结束。

第二,这对于很多人能够保证他的基础利益。这主要是因为在农村当中有很多的人没有,所以他们没有儿女,所以土地如果被收回的话,基本上是没有办法在农村生活下去的。还有一点则是农村的土地因为范围比较广,再加上全国各地差异性非常强,所以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还是延续最基本的原则,并不会在短时间内改变。

第三,在后续可能会提出相应的变动。因为目前有很多年轻人已经不再从事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再回到农村,所以他们的土地就已经荒废下来,在这个时候村集体就可以提出申请,可以对他们的土地进行有偿的收回或者耕种给他们相应的补贴就可以。这样就可以在保证耕地面积的情况下,不浪费粮食的产出,也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变动。



这当然是不可以的,这是不符合继承法的。如果土地仍然在承包期内,那么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这样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如果子女的户口都已经转为了城镇户口,那么即使是老人过世之后,他们也没有继承农村土地的资格,这些土地会在老人去世之后收归集体所有。

当然是可以的,这是符合土地的管理的,并且国家对于农村土地的管理是很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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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老人是农村户口,子女却是城市户口,而老人逝世以后,这个装的更改儿子的名字怎么办?你说的这句话根本没人看得懂!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安的名字更象儿子名字怎么办?这有什么不办的,如果儿子还没有成年,给儿子更改一个名字有何不可,这个小事还要费心在这里大张旗鼓去讲,真是没事找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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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而且使用年限是直到房屋消灭为止,房屋所占的范围都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如果家里面的子女白是农村户口,但是由于工作而变成了城镇户口的话,家里面的老人去世了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本来是要交回给集体的,但是如果房屋还存在的话,房屋以及宅基地都是允许子女继续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