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内客人饮酒出事后,餐饮老板应承担哪些责任?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15
餐厅老板为什么故意晚上菜顾客反而更愿意来了呢?


这个警方需要确认具体死亡过程,判定导致直接致死原因。
如果是他有朋友陪同,但是由于自身有疾病,因为喝酒突发性死亡,那么酒店不负责任,他朋友也不负责任。
如果,是他喝醉了,他朋友致他不顾,而酒店也不去照看,在这个无人照看期间因其他意外身亡的,而这个死亡是由于其朋友和酒店不顾直接造成的,酒店和他朋友都要负责任。
以前有个案例,就是一个人在酒店喝酒,喝多了,他朋友都走了,酒店老板娘把他放置在路边给冻死了,那个老板娘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他朋友也承担部分责任。
因为是死者冻死是因为老板娘将其放置路边直接致死的原因。

扩展资料:
造成原因
过饮死就是因为酒的主要成份是酒精(化学名叫乙醇)。乙醇进入人体,能产生多方面的破坏作用。
(1)血液中的乙醇浓度达到0.05%时,酒精的作用开始显露,出现兴奋和欣快感;当血中乙醇浓度达到0.1%时,人就会失去自制能力。
如达到0.2%时,人已到了酩酊大醉了 ;达到0.4%时,人就可失去知觉,昏迷不醒,甚至有生命危险。
(2)酒精对人的损害,最重要的是中枢神经系统。
它使神经系统从兴奋到高度的抑制,严重地破坏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过量的饮酒就是损害肝脏。
慢性酒精中毒,则可导致酒精性肝硬化。
此外慢性酒精中毒,对身体还有多方面的损害。
如可导致多发性神经炎、心肌病变、脑病变、造血功能障碍、胰腺炎、胃炎和溃疡病等,还可使高血压病的发病率升高。
还有人注意到,长期大量饮酒,能危害生殖细胞,导致后代的智力低下。
常饮酒的人喉癌及消化道癌发病率明显增加。
(3) 酒精在体内的代谢过程,主要在肝脏中进行,少量酒精可在进入人体之后,马上随肺部呼吸或经汗腺排出体外。
绝大部分酒精在肝脏中先与乙醇脱氢酶作用,生成乙醛,乙醛对人体有害,但它很快会在乙醛脱氢酶的作用下转化成乙酸。
乙酸是酒精进入人体后产生的唯一有营养价值的物质,它可以提供人体需要的热量。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是有限度的,如果饮酒过量,酒精就会在体内器官,特别是在肝脏和大脑中积蓄,积蓄至一定程度即出现酒精中毒症状。
如果在短时间内饮用大量酒,初始酒精会像轻度镇静剂一样,使人兴奋、减轻抑郁程度,这是因为酒精压抑了某些大脑中枢的活动,这些中枢在平时对极兴奋行为起抑制作用。
这个阶段不会维持很久,接下来,大部分人会变得安静、忧郁、恍惚、直到神志不清,严重时甚至会因心脏被麻醉或呼吸中枢失去功能而造成窒息死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饮死

正所谓“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这话对湖南平江县某餐馆的老板来说是再合适不过了。

出事后,钟某父母向平江县人民法院起诉,将同桌的吃饭人士及餐饮店老板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并诉求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平江法院一审认为:本案死者钟某自身负有重大过错,同时,从法律上讲,饮酒人与陪酒人共同坐在酒桌上,事实上已形成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即提醒他人的义务。而被告餐饮店主尽管未提供白酒,在饮酒过程中也提示过“你们不要喝醉了”,但作为一个经营者,仍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法院酌情认定由死者钟某自负80%的民事责任;被告同桌饮酒人,各承担6%的民事责任;被告周某作为同桌人承担1%的民事责任;被告王餐饮老板作为经营者承担1%的民事责任。

一审判决后,钟某父母上诉,称一审对责任划分不当。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对各方民事责任划分较为妥当,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在二审法院最终判决中,餐馆需赔偿9287.18元。

酒水利润一直是餐厅经营的大头,一般餐饮老板是非常希望顾客在餐厅内多消费酒水产品的,然而餐饮老板也需注意到过度饮酒可能会对顾客产生的身体危害。如案例中即使酒水是死者自带的,以及餐饮老板也提醒过不要多喝,但餐厅还是为此付出了一笔不小金额的赔偿费用。如果要是这酒水是来自餐厅的而餐饮老板又没有做出提醒的话,餐厅所要承受的损失可就不止这么一点了。



  • 餐厅内客人饮酒出事后,餐饮老板应承担哪些责任?
    答:最后法院酌情认定由死者钟某自负80%的民事责任;被告同桌饮酒人,各承担6%的民事责任;被告周某作为同桌人承担1%的民事责任;被告王餐饮老板作为经营者承担1%的民事责任。一审判决后,钟某父母上诉,称一审对责任划分不当。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对各方民事责任划分较为妥当,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