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印度的种姓制度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19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

印度社会的阶级制度。十六世纪时,葡萄牙人观察到在印度社会中,存在着一种因血统等因素而形成的特异制度,乃名之为caste(有血统、家世之义)。然而印度自古以来则称此制度为瓦尔纳(varn!a)。瓦尔纳,原为‘颜色’之义,当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之时,以肤色显示支配者雅利安人与被征服者原住民之区别,因此此语另有身分、阶级之引申义,其后被使用为‘种姓’之义。此外,亦有使用ja^t或za^t以称此制度者;此系从印度古代文献所使用之jati^(出生之义)衍生而来,亦适合译为种姓或种姓制度。
古代印度在后期吠陀时代(西元前1000年左右至西元前600年左右),四姓制度已告成立。所谓四姓,即∶(1)婆罗门∶指祭司、僧侣阶级,可为他人执行祭仪、教授《吠陀》圣典、接受布施。(2)刹帝利∶指王族及武士阶级。其职责在于保护人民。(3)吠舍∶指从事农业、畜牧、商业的庶民阶级。(4)首陀罗∶指奴隶阶级。即被前三阶级所征服的原住民,以服务前三种姓为义务。
此四姓之中,婆罗门之地位最为尊贵,首陀罗则是最下等的阶级。《梨俱吠陀》中的〈原人赞歌〉即以为婆罗门系从创造者(大梵)之口所生,刹帝利由其两腕出生,吠舍由其两眼出生,首陀罗则从其两足出生。又,在四姓之中,前三种姓被称为再生族,属于此族之男子于十岁前后行入门式,具有作为雅利安社会之一员而参加吠陀祭仪的资格。相对的,首陀罗不能行入门式,因此被称为一生族(ekaja),在宗教上、社会上、经济上较诸再生族有种种差别之不平等待遇。此外,另有一种‘不可触贱民’,为四姓之外的混杂种姓,被视为野蛮人而倍受歧视。
后世,四姓中的吠舍与首陀罗,由于职业的关系而有所变化,吠舍唯指商人阶级,首陀罗则指从事农业、畜牧、手工业等生产工作的一般大众。随着此种变化,首陀罗之阶级差别渐趋于缓和,而不可触贱民之差别则渐被强化。另外,由于职业分化、种族差异、社会生活复杂化、宗教宗派相异等因素的影响,阶级制度渐趋复杂,而分出更多阶级,遂形成今日形形色色之多种阶级的社会现象。

种姓制度的内部构造,略述如下∶
(1)结婚∶有关种姓的结婚规制相当多样,原则上以同一种姓者为配偶系其义务(内婚),但是不可与种姓内特定集团之成员结婚(外婚)。此外,另有上阶级之男性与下阶级之女性结婚的情形,此称顺生(anuloma)婚,可被接受。但应避免与顺生相反的逆生(pratilo-ma)婚。又,身为印度教徒的父亲,促使儿子与家世相当之异性结婚,是宗教义务之一,因而印度社会广行幼儿结婚之风习。此中,内婚制乃种姓制度中最坚固的部份,即使今日之阶级制度已逐渐崩溃,然而,社会地位不同之种姓,彼此成婚的情形仍然甚为少见。
(2)饮食∶对印度教徒而言,饮食也是一种礼仪。依规定,不可食用不净的食物,上阶级者禁食由阶级低者所调理的食物,而且不同阶级者不可共食。然而有关饮食之规定,依地方之不同而有异,未必皆严守此一原则。就食物种类而言,高阶级者禁忌较多。中、下阶级一般吃山羊、鸟、鱼等物,有部份不可触民阶级不能食用牛肉。近年,有关饮食的规制全面放宽,尤其都市地区更为明显。
(3)职业∶各阶级都有其固有的职业,且职业世袭。因此,各阶级之名称与职业有关系者甚多。但阶级与职业的联系并非绝对固定。实际上,属于同一种姓者从事不同职业的情形亦颇常见。近代,由于传统的经济关系崩溃,种姓阶级与职业的联系渐形松散;今日,印度宪法(1950年公布)在原则上保障职业自由。然而,印度人虽脱离种姓固有的职业,但对于其出身种姓之归属意识仍然甚为强烈。
(4)自治机能∶为保证种姓制度的持续不墬,凡遇有违反上述结婚、饮食、职业等特有习惯者,则由长老会议或成员集会决定,而施以各种制裁。制裁的方法或为罚金,或采用驱逐出阶级的方式。驱逐有暂时与永久两种。暂时者可藉赎罪行为或净化仪式(沐浴等)恢复原阶级;永久放逐者,大多沦落为卑贱的下层阶级。

在古来的印度社会中,这种具排他性的阶级是由经济、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结合而成的。通常一个村落由十至三十种阶级构成。各个阶级集中居住,最好的土地由上层阶级居住,村落的边缘地区为不可触民之居住区。各村落内,职业关系颇为分明,偶而或与其他村落互换物品,但实际上是一自给自足性甚强的村落。又,各阶级间亦有上下关系,在礼仪上以婆罗门为最上位,不可触贱民为最下位。但政治、经济方面的阶层差别与由礼仪所定的上下关系有异,例如婆罗门未必是村落内之最富裕者。

支持种姓制度的思想,主要为净、不净思想,以及业、轮回思想。此略述如下∶
(1)净、不净思想∶此种思想在印度教中非常盛行,印度之种姓制度即以净、不净的观点评价各阶级的职业与习惯。其中,最清净的婆罗门为最高阶级,而最不清净的不可触贱民阶级则为最下阶级。
(2)业、轮回思想∶印度教徒相信,灵魂受前世的行为所缚,以各种样相轮回。在此种业、轮回思想之下,印度教徒相信人之所以系属于不同的阶级,系前世行为的结果。因此必须专心于其所属阶级的职业,以求来世的幸福。如此彻底的宿命观对于阶级社会的维持有很大的作用。

在雅利安人的社会体制之下,种姓制度的各种习惯从古代持续到现代,并全面性地支配印度人的生活。甚至于在印度文化及印度教所影响的国家中,如印尼的巴里岛、回教国家巴基斯坦,或佛教国家锡兰,也都有种姓制度存在。

不过,佛教虽然是在印度产生的宗教,但对种姓制度是排斥的。佛教提倡平等主义,佛陀否认种姓的绝对性,尊重人类主体的实践,认为人人皆可出家修行,并组成僧团以实现此一平等思想。此外,近世印度教中毗湿奴派中之罗摩奴阇派的修行者罗摩难陀,也否定种姓制度,而倡说人类平等。其后,致力于印度教改革的喀比尔、那那克等人,对种姓制度也都持反对态度。

在现在的种姓制度中,古代印度的四姓差别,正逐渐地消失。在四姓之中,唯有婆罗门阶级内保存本来的特性,刹帝利唯在拉遮普族中仍存其名,吠舍亦只在巴涅(Banya^,商人阶级)之中留有其名。加上1848年的英国解放奴隶政策,也使相当于奴隶阶级的首陀罗渐形消失。在南印度及孟加拉地方,首陀罗的地位仅次于婆罗门,而形成银行员、律师、医师等知识阶层。

其后,印度独立,所发布的宪法(1950年公布)也规定人皆平等,又因工业发展、社会政策实施,乃使阶级现象在表面上更为锐减。

然而,有关结婚等问题,种姓制度仍然根深蒂固地支配着印度人,农村也仍有阶级的束缚。尤其被称为‘不可触贱民’者所受的虐待,更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甘地尝称彼等为神之子,意欲除去他们与一般人的差别待遇。而他们也曾发起解放运动,但前途似仍坎坷。

印度种姓制度将人划分为四个档次

印度的种姓制度是非常严格的,有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如果有一对违反种姓制度行为规定而发生逆婚的夫妇,他们以及后代将会被逐出原种姓。据说旆茶罗这一种姓的来源,就是由首陀罗男子与婆罗门女人结婚之后所生子女繁衍所成,而且这一种姓的人群,其处境是十分悲惨,因为是杂种种姓,他们被称为肮脏的不可接触的人。  “杂种”这个词一直到现在都是一个非常有侮辱性的概念,难道它来源于印度种姓制度的变迁吗?为什么杂种人群在印度备受歧视呢?  由于许多新形成的种姓并不属于原有的四大种姓系列,他们的地位比首陀罗还要低,被称为杂种种姓或不可接触的人,特别是那些因违规而被逐出原有种姓的新种姓,被认为是有罪的、肮脏的,因而具有极大的“污染力”,那些高等种姓是绝对避免与他们接触的,甚至间接的接触也不行。他们干的都是别人不屑的牛马活,境遇十分悲惨。有关杂种人的生活处境,我们可以在印度史籍和许多外国人写的书籍中找到这方面的故事:  阿茶迦拉是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小伙子,可是他已经尝遍了生活的辛酸。他的血管中也有部分刹帝利的血液在流淌,可是由于祖先不严守达摩,被本种姓驱逐,成为不可接触的阿瑜迦跋种姓。阿茶迦拉一出生就只能穿死人穿过的衣服,因为他的外祖母就因这样做而被认为是犯了不可饶恕的恶行,导致后人成为不可接触的人。  阿茶迦拉的家住在一个村镇外面的破烂棚子里,家中的全部财产只有几件破衣服和几件简陋的器皿,还有一只狗。阿茶迦拉小时候曾很好奇地问过父亲,为什么家里吃饭用的盘子全是破的,父亲告诉他,像他们这样的不可接触者只能用破盘子装食物,就是别人给他们食物时也只会使用破的器皿,否则就坏了规矩。  随着年龄增长,阿茶迦达明白自己生在一个罪恶深重的家族中,他得处处比别人低一等。要工作就只能继承父业,而且在身上有明确的标记,让别人一眼就看出他从事一种肮脏的职业。要结婚就得在本种姓中找其他家的女儿,否则他连现在的地位也保不住,至于会坠落到什么地步他连想也不敢想。他听说过吠陀圣典,但仅此而已,因为那个神圣的名称是绝不允许从他的口中说出的,当然他的耳朵也不能听到诵读圣典的声音。  虽然离村镇不远,但他不能随便去。根据规定,他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进村镇,而且风大的时候,下雨的时候,有雾的时候,节庆的时候??总之有很多时候是不能去的。事实上,不到非去不可的时候,阿茶迦拉也不愿意去,甚至可以说他是怕去。记得他第一次随父亲进城时,在镇里的路上远远看见两个身穿白衣的人走来,父亲忙拉他避到路边,而且把他按在地面上,父亲也直直地趴在地上。当那两个人高昂着头走过的时候,他好奇地斜眼瞟了一下。就为这一眼,他不知挨了父亲多少次训斥。父亲说,像他们这样的人,见到高贵的婆罗门时,不但要避闪,还要脸向下趴在地上,看一眼婆罗门都可能给高贵的种姓带来污染。幸好没被发现,否则真不知会遭到什么样的惩罚呢!阿茶迦拉知道父亲说得不假,他所属的种姓还不是地位最低的,如果是一个旃茶罗,限制更多。他们只能在早上十点以后下午四点以前到有其他种姓活动的地方去,因为这一时间太阳比较高,旃茶罗影子小一些,不容易映到别人而造成污染。旃茶罹还要在身上挂一个小铃,一走动就发出“丁零”的声音,通知别人早点避开,以免受污染。年轻气盛的阿茶迦拉也曾对自己的境遇不满,可是他看不到一点改变的希望,因为从祖辈就是这样,他只好认命了。  从这些文字叙述我们可以看出,不可接触种姓的出现明显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种姓制只是保证了婆罗门的尊严和特权,而且是以牺牲别的种姓的利益来做到这一点的,地位越低的种姓受的损害越大。而且从社会结构看,印度社会中婆罗门在数量上并不占优势,那些人数众多的低等种姓为什么不反抗这种对他们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制度呢?更令人迷惑不解的是,他们好像还有某种心理安慰:他们自己的地位还是令人羡慕的,还不是最糟的,千万不要因违规而落到更让人不可接触的地步啊!  对于这个问题,不知有多少学者花费了多少心血,但似乎没有找到一个令人十分信服的结论。从历史上看,由于没有出现统一的国家,印度在这一时期不存在强大的王权,但同时印度又不存在强大的平民阶层,或者说是不存在一个利益一致的平民阶层,这样就只有由第三个阶层———既不属于当权阶层,又不属于被统辖阶层的婆罗门,借助宗教和神明的力量,高踞众人之上。其实,在印度,阶级的分化很早就出现了,奴隶这个词在吠陀经典中就已得到应用,但是种姓制的血缘特色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阶级特征。它所严格规定的婚姻规则使血缘纽带得到维系,而关于职业的限定又有效地防止了阶级分化的加剧。因此在古代印度人民中,普遍存在的是种姓意识而不是阶级意识。即便是不可接触的杂种人群,由于他们身上仍然流淌着原种姓的血液,所以他们仍然脱离不了这个体系,这样,印度种姓制度实际上就扩展了。种姓制度的扩展造成了各个集团的隔离,从而大大冲淡了隐蔽在隔离后的阶级剥削和压迫。比如首陀罗在四大种姓划分开时,他们的地位类似于奴隶,然而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又有许多新的种姓处于比他们还低得多的位置,这就大大降低了首陀罗种姓对自己地位的不满。从这个意义上说,古代印度的阶级意识和矛盾始终处于一种低水平的发展阶段。  也许是次大陆的自然环境条件太优越了,这里气候温暖,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人们无需花太多的努力就能使生活得到基本的保证。加上宗教对于追求物质享受的蔑视,使那些位于社会上层的婆罗门甚至刹帝利都把精神的追求放在第一位,人与自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一种和谐。平和、宽容、忍耐成为印度民族精神中最有代表性的特点,这也使种姓间的矛盾和冲突得到缓和。  由于受到宗教思想的影响,即便有不满的情绪存在,各种姓成员更习惯从自身修行的角度,从内部去寻找原因和解决不满的途径,从而更加闭关,更加严于自律。而不像别的一些国家例如中国的奴隶和农民,把对现实的不满集中到帝王的暴政和制度的不平等上,用各种手段去加以改变。这样做的结果非但不会触动种姓姓制度的根基,相反使之更加完善和巩固。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婆罗门集团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婆罗门教的神圣地位也会动摇,不过种姓制并没有从根本上被推翻,而只是进入了低潮。  看来,印度人对“杂种”人群的歧视这个观点的由来日久,改变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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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种姓制度对社会群体的宗教划分,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
  婆罗门(Brahmin):祭司贵族,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
  刹帝利(Kshatriya):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比如武士;他们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吠舍(Vaishya):普通劳动者,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Sūdra):奴隶,受到压迫和剥削最深。
  此外,还有比首陀罗更低,不入流的「贱民」,亦叫做单陀罗,成份是打仗的战俘,以及不遵守种姓制度而结合的人。 种姓的划分,很像对社会群体的职业划分,只是种姓的划分是按出生而定,自进入这个社会就没法改变自己的种姓。 维护种姓制度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是人世的主宰,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种姓之间界限森严,互相不能通婚、交往,不能共食、并坐。  高种姓与低种姓人发生冲突,低种姓人如果用身体某部位对较高种姓人造成伤害,必须斩断对人造成伤害的身体部位。地位低微的低种姓辱骂高种姓,轻者课以重罚,重者处以酷刑。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高低种姓之间不能同食起居,禁止种姓之间通婚,高级种姓的人与低级种姓的人特别是与贱民通婚,有可能被处以死刑,民众对此习以为常。  每个种姓内部,有人监督本种姓的人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的情况。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沦为贱民。
所以是根本没有自由的!

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东方的四大古国。
勤劳、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人类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几
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与印度存在着一个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一种姓制度
有着一定的关系。
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汉代史籍译作“身毒”或“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译为
“印度。
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著名的有哈拉巴和摩
享佐·达罗,因此统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至前二
千年代中叶。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
人。。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
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人,自
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以区别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
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
雅利安人早先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入侵印度后,雅利安人吸收了达罗毗荼人的先进文
化,由游牧转为定居的农业生活,并逐渐向奴隶社会过渡。
由于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内部贫富分化的结果,在雅利
安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森严的等级制度,这就是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
叫“瓦尔那”,就是颜色或品质的意思。因此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
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
地位是最高的。
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
切权力。
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
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
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
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
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
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
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
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
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
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
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
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
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
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为了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的反抗,摩奴法典还规定了许多残酷的刑罚。比如,低
级种姓的人如果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比
如,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
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
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
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
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
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
《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
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
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
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机构,处理有关种姓内部的事务,并监督本种姓的人严格遵守摩奴
法典及传统习惯。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被开除出种姓的人也成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与婆罗门接触,只能从事被认
为是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除粪便等。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
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婆罗门如果接触了贱
民,则认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后要举行净身仪式。
总的说来,印度的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阶级制度。但是,由于鲜明的阶级关系被掩盖
在等级的划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阶级界限,在劳动人民之间制造隔阂和对立,不利于他
们团结对敌。此外,种姓制度实行职业世袭,把生产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从而阻碍了
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种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会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
自古代至近代,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但是种姓制度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
治工具。种姓制度经过长期演变,越来越复杂,在四个种姓之外,又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亚种
姓。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受压迫受剥削最深的贱民达几千万人。

  • ...但在公元前2000多年前的古代印度,却逐渐形成了严格的等
    答:C 试题分析:在公元前2000多年前的古代印度,却逐渐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度——种姓制度。在当时的四个等级中,处于第二等级的是刹帝利,故选C。点评:关于古印度种姓制度,学生还要知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构成了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第一等级婆罗门为掌管宗教的祭司;第二等级刹帝利是掌有军政...
  • 印度种姓种姓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力、吠舍和首陀罗.1、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2、刹帝力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波罗门和刹帝力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
  • 古印度有四种种性制度,分别是什么?
    答: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第一种姓婆罗门,是掌握祭祀文教的僧侣阶级、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报道农时季节、垄断文化,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其次是刹帝利,他们是掌握军政的武士阶级,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中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 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有什么特点?其主要内容有那些?
    答:种姓制度把印度人分为职业世袭、内部联姻和排斥外人的社会集团,造成印度社会阶层的隔离,阻碍了社会成员的流动。一方面使下层劳动群众备受压迫和歧视,对所从事的工作缺乏兴趣,缺乏创造性,缺乏民族凝聚力,延缓社会发展的进程。另一方面,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古代,使印度人产生安于现状的平和心态,有利于维持统...
  •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是怎么产生的?
    答:古印度四个种姓阶级(由上至下: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种姓制度是怎么产生的呢?一般认为,在雅利安人进入印度河流域前,他们内部就有三种人:一种称为婆罗门,他们是掌管祭祀的祭司以及有学问的师父;另一种是从事征战的武士,称为刹帝利;还有一种是吠舍,从事农牧和手工业。这三种人本来是平等...
  • 关于古印度种姓制度
    答:种姓制度 caste system。以印度为主的南亚各国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种彼此严格区分的社会等级或集团制度。梵语为瓦尔纳,意为色、种、质。中国古代的汉译佛经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称为种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语音译为卡斯塔,世界上则多用卡斯特一词。现在已逐渐废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印度-雅利安...
  • 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它的实质是什么?
    答:“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奴隶制国家重要特征。它被蒙上一层神圣的宗教色彩,造物神梵天用自己的嘴,手,腿创造出四个种姓的人。一二等级种姓把持国家军事和行政大权;三四等级种姓要向国家纳税,想神庙上贡,供养一二等级种姓。不同等级的人不许通婚,不追窜某职业。种姓制度是为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
  •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是???
    答:古印度的宗教同种姓制度联在一起的,种姓制度亦称"瓦尔那"(颜色,品质的意思)制度,实际上是奴隶制度的变形.约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 把自己称为"高贵者",把被征服者称为"达萨",以"达萨"和"达西"称呼男女战俘即奴隶.后来在雅利安人内部又产生了不同等级,形成了四种 姓制度.即婆罗门种姓,主管宗教祭祀...
  •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的内容和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印度的种姓制度将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是僧侣,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王公、贵族等,是第二种姓,从事行政管理和军事;吠舍即商人,为第三种姓,从事商业贸易;而首陀罗即农民,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