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20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31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22)

一、废止《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公布 根据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二、对《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公布 根据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中的“市房产管理部门”修改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公安、统计、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积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租房保障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及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三)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城乡规划”修改为“自然资源”。

  (四)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五)将第三十四条中的“3年”修改为“5年”。

  (六)将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中的“协议”修改为“合同”。

  (七)将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的“3年”修改为“5年”。

  (八)删去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的“和计划生育”及第二款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将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的“工商”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一、废止《汕头市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公布,根据2016年12月3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等1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二、对《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和《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予以修改。

  (一)《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

  1、将“规范性文件”修改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法制部门”修改为“市司法局”;“政务信息”修改为“政府信息”;“《市政府公众网》”修改为“市政府门户网站”。

  2、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因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而向社会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信息,适用本规定。”

  3、第三条第二项修改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第三项修改为“‘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4、第五条第三项中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修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专栏(频道)”。

  5、第八条修改为“依照本规定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应当在文件中规定具体生效日期。规章的生效日期应当在发布之日起30日之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日期与发布日期一般应当间隔30日以上。但发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的,可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第十一条第一项中的“社会发展计划”修改为“社会发展规划”。

  7、删去第十三条。

  8、第十七条修改为“《市政府公报》在《汕头日报》设立专版,不定期发行,并汇编成专辑。”

  9、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市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市政协及其工作机构、汕头警备区、市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各新闻单位、中央、省驻汕单位、驻汕部队”;第二款中的“市物价局”修改为“市价格管理部门”。

  10、删去第二十条。

  (二)《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公布,根据2019年1月18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的决定》修正)

  1、将第一点修改为“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删去第四点中的“编制政府立法规划、计划,规章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和《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调整后,重新公布。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第193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20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0年3月13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郑剑戈

2020年3月23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20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深化机构改革,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机构改革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传〔2019〕12号),市政府组织对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10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0件规范性文件:

  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公布、修订日期及文号1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2年12月9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公布,2007年11月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修改2汕头市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办法2006年7月18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公布3汕头经济特区企业投诉管理办法2012年1月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公布,2016年12月3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修改4汕头经济特区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规定2012年3月26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公布5汕头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2013年1月10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6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的通知汕府办〔2015〕73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办〔2016〕20号8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汕府〔2015〕115号9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渔业龙头企业评定办法的通知汕府〔2016〕67号10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17〕113号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 号1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汕头市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4〕18号2公告(城市中心区域范围)汕府〔2014〕20号3关于印发汕头市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14〕38号4关于印发汕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14〕39号5关于印发《汕头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府〔2014〕40号6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大型货车交通管理措施)汕府〔2014〕43号7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汕府〔2014〕71号8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现状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4〕76号9关于完善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办〔2014〕110号10关于印发汕头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汕府〔2015〕11号

  •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汕头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办法》等...
    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汕头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办法》等2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汕府办传〔2016〕68号)、《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汕府办传〔...
  •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20件...
    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20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深化机构改革,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机构改革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传〔2019〕12号),市政府组织对市政府...
  • 身份证的含义
    答: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结构和形式 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