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你对“中国政府对宗教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4
《谈谈你对中国政府宗教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怎么写啊。。烦呐!·

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既尊重和保护信教的自由,也保护不信教的自由,这是最基本的内容。依据我国宪法,信教的公民与不信教的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限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对不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错误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另一方面要求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要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承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

(2)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损害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干预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也不能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更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各宗教一律平等。我国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不论信众多寡、影响大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政府对这些宗教一视同仁,不加歧视。

(4)宗教与国家政权分离。按照这一原则,任何人都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的行政、不得干预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干预婚姻、计划生育等等。国家政权也不能被用来推行或禁止某种宗教。

(5)国家保护一切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正常的宗教活动。各宗教团体自主地办理各自的教务,并根据需要开办宗教院校、印发宗教经典,出版宗教刊物,举办各种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在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和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国家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的权利。

(6)无神论与有神论之间相互尊重。任何人都不应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或者在信教群众中展开有神还是无神的辩论;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应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散发宗教传单和其它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

(7)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宗教事务由中国人自己来办,不受外国势力的干涉和控制,成为我国各宗教共同遵循的一个原则。我国的宗教团体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下,实行自治、自养、自传。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并不排斥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宗教组织或宗教人士进行交往。对出于宗教感情的外来援助、捐赠等只要不附带干涉我国内部事务包括宗教事务的条件,宗教组织可以接受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宗教政策的核心内容和基础;是一项长期政策,
不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而改变。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一些活动,比如磕长头,可以从甘肃磕到拉萨。

西方一些人对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持有怀疑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们自己宣传和开放力度不够,他们没有见到真实情况;二是我们自己确实在工作中没有很好理解和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总体来说好的和积极方面是主要的。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经过实践探索,形成了依法管理宗教的中国模式。在管理原则上,确定宗教事务必须纳入依法管理,不能放任自流;在管理范围上,只管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和活动,不是什么都管。

3、抵御渗透。

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首先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党的执政地位,其次关系到独立自主自办。当代西方势力千方百计的利用宗教人权问题破坏我们国家的主权,干涉我们国家的内部事务,唆使我国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宗教反华势力,以宗教人权为借口,企图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发展局面,干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致使宗教问题和民族题相交织,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当前面临的严重挑战之一。

如新疆境内连续多年来发生的恐怖活动,西藏和新疆的宗教问题与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的斗争联系密切。

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关系

三、讲话把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与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作为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两个关键,体现了党在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宗教问题上的与时俱进

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在指导思想上坚持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包括无神论),与一切唯心论(包括有神论)相对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如何对待宗教,宗教又如何适应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如何做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宗教工作,争取和团结信教群众;如何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的渗透、颠覆和破坏,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重要课题,也是难题。为破解这个难题,我们党进行了艰辛的探索,积累了重要的经验,但也有过深刻的教训。

邓小平同志说,“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话言简意赅。讲“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就是要求我们尊重客观规律,对待宗教问题要采取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考虑的态度,不能简单化。但我们如何在充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又防止“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防止“宗教方面搞狂热”?对这个问题,我们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

1991年中央第一次提出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宗教工作的“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且明确指出,“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探索“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关系”这个难题,在我国的宗教政策理论和法制建设两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

在宗教政策理论上的重大建树,就是在以往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实践,经过进一步提炼、完善和发展,在“三句话”及其有关阐述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形成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四句话”,并将之确定为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在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进展,就是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在制定、实施宗教方面的两个单项法规和若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在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了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意义,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

把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与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相提并重,说明我们党对宗教问题既重视政策指导,又重视依法管理。中央十分重视并推动宗教事务条例的出台,把“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我们党依法执政和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从而使我们党在管理宗教事务方面从以往较多以政策调整为主,全面过渡到以政策调整和依法管理并行并重。

做好宗教工作,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服务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要靠认识的清醒、理论的成熟、政策的正确、法制的完备和工作的落实。要始终把握基点,打牢基础,脚踏实地,心中有数。无论问题怎样错综复杂,工作怎样千头万绪,情况怎样千变万化,都要认真钻研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打牢坚持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理论功底;都要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讲话在透彻分析宗教问题“三性”的基础上,继续强调贯彻“四句话”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体现了党在宗教理论政策上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新世纪新阶段,要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就要更加清醒、更加深入地认识宗教问题的“三性”——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

要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即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常常容易犯的“短视症”。宗教既然将长期存在,我们就要正视它、引导它,按宗教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办事,促使我国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朝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方向前进。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多作贡献,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增进信教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理解,支持他们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与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使信教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

要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即宗教问题的群众性。正确对待宗教的问题,就是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广大信教群众是构成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的基本群众。真正深刻理解了“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就必然会真心实意地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把广大信教群众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共同目标上来的必然要求。

要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即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要善于从“交织”中条分缕析,从特殊中理出一般,从“复杂”中找准症结,把握其趋向和规律,因势利导,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抑制宗教的消极因素,保持我国宗教领域来之不易的团结和谐的局面。宗教活动是在社会中进行的,必然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求我们指导和支持宗教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要求我们处理宗教问题必须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

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需要得到宗教界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因此,要指导和支持我国各宗教团体自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帮助和支持他们结合各自宗教的特点加强自身建设。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分裂活动,往往披着宗教的外衣,来者居心叵测,我们有的同志却掉以轻心、被动应付,有些方法还不对路、不管用。因此,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善于按照宗教自身的规律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善于在扩大开放的条件下抵御渗透。要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宗教界的正常对外交往区别开来,鼓励和支持我国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和对外宣传,使我国的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得到国际社会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不仅继承了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思想智慧,继续强调认识宗教问题的“三性”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的基本方针,而且强调要通过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这就使以处理好“宗教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宗教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因此,“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现阶段,就具体化、深化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和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叶小文/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

中国政府结宗教的政策说白了,就是宗教要为中国政权服务。
从战略上来说,中国的宗教最终要在马哲和毛思深入人民心中后,自然瓦解,这就是中国的宗教政策

从历史上来看,宗教政策宽松的时代,都是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国民自信心强的时代。
中国目前的宗教政策比较宽松。

现在中国的宗教政策,越来越宽大,只要不闹事就不管你。

哎!度人真难...天上的神佛还要人类来管~来决定是否可行...

  • 中国的宗教政策有哪些
    答:中国的宗教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宗教信仰自由。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障公民自由选择信仰的权利。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一政策在中国宪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此外,公民也享有在合法的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的自由。二、宗教平等与和谐共处。中国实行宗教...
  • 谈谈你对中国宗教政策的理解
    答:依据我国宪法,信教的公民与不信教的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限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
  • 宗教信仰我国宗教政策
    答:我国宗教政策的核心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这一政策的出台源于对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现实根源和合理性的认识。社会主义实践中,宗教并非随着制度变革和经济发展立即消失,因为它与社会矛盾、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因素紧密相连。在初级阶段的中国,宗教作为精神需求和历史文化现象,仍会存在。因此,正确的宗教政策是保障宗...
  • 谈一谈你对“中国政府对宗教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答:在宗教政策理论上的重大建树,就是在以往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实践,经过进一步提炼、完善和发展,在“三句话”及其有关阐述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形成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
  • 我国的宗教政策和宗教方针包括哪些内容
    答:我国的宗教政策和宗教方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信仰哪种宗教,以及是否愿意参与宗教活动。这种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并且适用于所有公民。2. 宗教平等政策:中国政府强调各种宗教之间的平等地位。无论是佛教、道教、伊斯兰...
  • 对党的宗教政策的态度
    答:第三十六条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 我国的宗教政策是什么?
    答:1,宗教政策是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由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由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简单的来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
  • 如何看待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
    答:民族——国家宗教一般都是崇拜至上神的。如中国传统宗教崇拜天(上帝),天是自然之主,是统帅诸神的最高神灵,在甲骨文中即已有上帝命令刮风、打雷、下雨的记载。印度婆罗门教信奉梵,它是万物的根本和万因,毗湿奴、湿婆和梵天等三主神是梵的显现,其他神祗也是梵的高低不同阶段的各种化现。日本神道崇拜天照大神,其余...
  • 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基本原则及其意义
    答: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 党和国家为什么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答: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对待宗教的一项基本政策。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还有其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不仅会长期存在,在一定时期或者一定条件下还会有所发展。既然宗教会长期存在,有一部分人会信仰宗教,要尊重规律,理性对待,不能超越历史发展阶段,试图用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