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与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如何处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1
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后怎么办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但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的权益。此外,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它既不同于由行政机关单方决定的行政决定,需要由行政机关与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的,共同约定协议的内容;又不同于民事合同的平等性,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双方是完全自由的,在执行和解中,行政机关居主导地位,被执行人即使不同意订立执行协议,也要履行行政决定的义务。执行协议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作出行政决定是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为目的,执行协议虽然是执行机关与被执行人之间自愿达成的,但协议的内容以不能自由约定,不能违反行政决定所要实现的目的,不能放弃行政机关的责任,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协议内容也就是执行机关和被执行人可以协商的内容,分为两种:一是就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时间进行协商,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义务。如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如果该违法建筑的居民还正在使用中,居民需要找到新的居住用房,需要有时间找房、搬家,需要一个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协议可以约定执行的期限。二是对于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不能减免罚款本金。多数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都规定了罚款,部分法律、法规还规定了责令改正和其他处罚,加处罚款是当事人不主动缴纳罚款时对当事人额外增加的负担,如果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后果,或者在催告期间内主动缴纳罚款,可以免除加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执行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它既不同于由行政机关单方决定的行政决定,需要由行政机关与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的,共同约定协议的内容;又不同于民事合同的平等性,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双方是完全自由的,在执行和解中,行政机关居主导地位,被执行人即使不同意订立执行协议,也要履行行政决定的义务。执行协议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作出行政决定是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为目的,执行协议虽然是执行机关与被执行人之间自愿达成的,但协议的内容以不能自由约定,不能违反行政决定所要实现的目的,不能放弃行政机关的责任,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协议内容也就是执行机关和被执行人可以协商的内容,分为两种:

一是就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时间进行协商,可以约 定分阶段履行义务。如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如果该违法建筑的 居民还正在使用中,居民需要找到新的居住用房,需要有时间找房、搬家,需要一个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协议可以约定执行的期限。

二是对于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罚款 或者滞纳金,不能减免罚款本金。多数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 为都规定了罚款,部分法律、法规还规定了责令改正和其他处罚,加处罚款是当事人不主动缴纳罚款时对当事人额外增加的负担,如果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后果,或者在催告期间内主动缴纳罚款,可以免除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 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与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如何处理
    答: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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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但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的权益。此外,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
  •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与性质
    答:最后,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与当事人协商达成执行协议,但须确保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不受损害。行政强制执行的本质体现在其性质上:一是行政性,它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施单方行为的过程,具有明显的行政权力特征。二是强制性,这是其最显著的特点,区别于其他无需强制执行的行政措施。三是执...
  •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如当事人不在现场还需要催告吗
    答:在行政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正好不在现场的就不需要进行催告了,行政机关可以代替当事人履行相关的义务,但是在事后必须要及时的通知当事人,类似于当事人的机动车正好阻挡了消防车辆,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可以强制将机动车拖离现场。 一、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如当事人不在现场还需要催告吗?行政...
  • 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减免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如何理解...
    答: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规定在《行政强制法》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中,“总则”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这一原则应普遍适用于行政机关自行执行程序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在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决定时,对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且行政...
  • 行政强制应遵循的原则
    答:若违反行政强制行为违反上述原则,则极有可能为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予以强行强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从1999年3月起草,《行政强制法(草案)》历经10年,到2009年8...
  • 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
    答: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应当注意选择正确的法律依据,不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不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行为,不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以及不使用其他违法手段实施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注意事项有说明当事人姓名等基本信息、说明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明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
  • 强制执行过程中哪些情形需要中止执行
    答: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如下:1、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2、行政...
  •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规定
    答:法律主观:(一) 行政机关 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 强制执行 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 2、陈述和申辩 ; 3、制作执行决定书 ; 4、送达 ;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 (二) 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
  •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内容是怎样的呢?
    答: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 行政强制措施 和行政 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措施 ,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 证据 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 强制执行 ,是指行政机关或者...